- 索 引 号:XM02125-0400-2021-00003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03
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湖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7月29日湖里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湖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充分肯定。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力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推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从审计组检查情况看,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5个问题,17个问题已整改;8个问题由于整改难度较大或情况较复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
二、区本级财政审计整改情况
(一)部分预算单位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里区一些部门单位决算报表应缴财政款余额还有102.65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有:湖里街道应缴财政款40.61万元、区图书馆应缴财政款27.63万元、厦门康乐新村幼儿园应缴财政款16.66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截至2020年12月底,区公园管理中心将所辖园区内的停车费和园内经营性收入交由湖里城颐公司收取,该项目含税收入244.61万元仍留存于湖里城颐公司,未上缴区财政。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三)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余较大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高达9.31亿元,资金使用率较低。如,区市政园林局“轨道交通2号线高林停车场上盖还建高林公园工程项目经费”于2020年3月下达2,385万元,年末尚结转2,295.97万元,支出进度仅为3.73%。
针对上述情况,区财政局已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支出进度达到88.08%。同时,区财政局已督促区市政园林局推进项目施工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部分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
截至2020年底,区本级一些部门单位银行基本户存款合计1.8亿元;审计抽查5个社区发现,货币资金余额共计1,816.95万元。上述款项大部分为往来款项及历年结余等,资金量较大,应进一步盘活,能上缴区财政的要及时上缴。
针对上述情况,个别部门的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主要为项目质保金,不可盘活。截至2020年10月底,各预算单位累计上缴盘活资金0.71亿元。
(五)部分财政投融资项目未及时竣工结算
截至2021年5月13日,我区尚余历年来已竣工未结算财政投融资项目(200万元以上)17个,报审金额44,851.77万元。审计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4个未审结,报审金额32,459.29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有7个单位存在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较低、支出进度较慢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二)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有6个单位存在未督促对方严格履行合同、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付款方式未按合同执行、合同授权人未签字、签订方未盖公章、签约时间未填写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有7个单位存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涉及金额3,461.56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除区教育局部分整改外,其他单位均已整改。
(四)部分支出手续不完整
有7个单位存在加班餐和夜餐审批程序不规范、报销附件不完整、未进行公示;费用支出未取得合规票据;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五)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
个别单位存在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的问题,涉及金额12.09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六)未按要求过“紧日子”
个别单位差旅费支出未按市里要求,实现比上年压减50%以上。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储备土地房屋管理整改情况
1.大部分储备土地未纳入区储备土地房屋台账管理
截止2021年4月底,全区有10家责任单位管理湖里区储备土地,自查上报131宗,总面积384公顷,其中未纳入区储备土地房屋台账管理地块有90宗,占比68.7%,涉及面积286.11公顷。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2.临时利用合同租金存在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
(1)天地集团管理的嘉隆建材城一期南侧地块,部分存在租给个人没有进行市场评估、亦未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招租、出租价格与市场价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天地集团推进整改中。
(2)区国投集团管理的BRT双十公交站旁边角地(诺斯蒂文化体育公园地块)。2015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租金价格一直为1.5万元/月,且未考虑地块内已有的已征未拆房屋300平方米租金。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3.储备土地管理不到位导致被占用
天地集团管理的县黄路以西的储备土地部分被非法占用,出租作为花卉经营场地,天地集团未收取该地块租金;该地块内仍有7户村民违建未拆除。
针对上述情况,天地集团推进整改中。
4.部分储备土地上存在违章建筑
天地集团管理的部分地块存在承租方在土地上违章搭建快餐店或店面的问题。其中有个别地块在2017年底合同到期后,至今未按照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
针对上述情况,天地集团推进整改中。
5.个别储备用地被施工单位无偿使用
天地集团管理的乌石浦花园一期、二期安置房等项目存在被施工单位超范围无偿使用储备土地面积约6,344平方米未缴纳租金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6.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程序不规范
天地集团在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房屋时,部分地块未以书面方式提出临时利用方案,未执行先经区收储办初审,再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程序。此外,国投集团管理的BRT双十公交站旁储备用地,部分存在着违反约定转租而改变用途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国投集团已整改,天地集团推进整改中。
7.税后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国投集团与天地集团收取的储备土地房屋临时利用租金等收益合计420.05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二)东部旧村改造资金整改情况
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指挥部、国有企业(开发主体)、区街配合的工作边界不够清晰,国有企业承担的仍是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角色,对加强资金管理,促进节约,高效利用旧村改造资金的动力不足。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三)“三高”企业扶持资金整改情况
1.未按要求及时发布纳税增量奖励政策
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23日发布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三高”企业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30日”,与市里文件提出的应于享受政策年度的次年7月底前申报的要求不符。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2.财政扶持资金兑现不够及时
2020年区工信局兑现17家“三高”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共1,845万元,于2021年1月才兑现完毕,与市里提出的经公示后于11月30日前将资金拨付企业的要求不符。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3.财政扶持资金追回不够及时
2020年4月,区工信局预拨付1家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63.97万元,实际应兑现资金为36万元,预拨付多补奖金27.97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四)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整改情况
1.发放工作补助、加班餐补贴审核不严格
马垅社区及后埔社区发放工作补助时加班次数统计有误;后浦社区支付防疫工作人员加班夜餐补贴时未附排班表及签到表。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2.防疫物资出库登记不完整
区工信局《物资计划供应表》艾美酒店专班组申请供应橡胶手套56双、洞庭酒店专班组申请供应防护服40套,以上物资均漏登记出库记录。
针对上述情况,已整改。
五、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以前年度审计发现,区财政局已移交的征地拆迁项目资金尚未结算。
针对上述情况,区财政局将继续推动已完工项目的结算工作,督促各街道办、区属国有企业按《关于加快办理已完工征收项目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厦湖财〔2020〕26号)相关规定,抓紧整理结算材料和办理项目资金结算,切实推进征收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截至目前,61个项目已出审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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