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35-0300-2022-00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8
2022年统计局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街道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统计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九)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交流与培训活动,监管统计经费。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管理全区各街道、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统计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湖里区统计局 |
财政拨款 |
3 |
3 |
|
湖里区统计综合调查队 |
财政拨款 |
12 |
1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对接需求,丰富统计专业精品
在当前的新发展阶段,党委和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呈现方式和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而我们的统计服务水平仍有待提升。要努力对接新需求,大力发扬直接调查的“轻骑兵”优势,在统计调查资料的“准、快、新、精”上下功夫,在分析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深入性上做文章,快速反应厦门湖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打造辐射更广、渠道更宽、方式更活的调查数库,扩容统计服务,让统计发挥更大社会效益。一是打造数据精品。做好每月综合报表,提升统计月报、公报、年鉴等传统统计产品的质量,提高时效性、降低差错率,结合重要普查、重要节点整理历史数据,形成汇编资料;二是打造信息精品。明确各专业统计信息报送频率、报送规范。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的质量和价值,围绕对经济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重点、难点,集中组织各专业、各街道,对经济发展形势进行专题研究和预判预警;三是打造分析精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重点课题任务,开展深入研究,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四是打造宣传精品。不断拓展统计宣传新渠道,扩大统计公信力、影响力。积极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等报纸上开展宣传,充分运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数据发布和解读,聚焦百姓关心的工资、就业等统计数据宣传解读,为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资料提供一流服务窗口。
(二)强化督导,提升法治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以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把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等一系列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作为政治任务,进一步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以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和司法部门要求,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依法行政,推进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发挥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依法查处严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统计普法。要把新晋党政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宣传“关键少数”;要广泛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营造重视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浓厚氛围。五是夯实法治根基,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注重以老带新、“传帮带”,保证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统计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为821.9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9.94万元,增长7.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2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1.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0万元;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 其他收入0万元;
8.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统计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为821.9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9.94万元,增长7.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75.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84.96万元,公用支出90.16万元。
2.项目支出146.8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统计部门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1.9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9.94万元,增长7.9%,主要由于社保,医保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1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5.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购房补贴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五)行政运行629.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六)专项经费146.80万元,主要用于普查和统计专项调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无此类项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统计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统计工作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经费在区机关事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经费在区机关事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统计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9.68万元,增长122.7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统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统计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及本级公开二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8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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