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35-0101-2021-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统〔202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4
湖里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4 10:4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20年湖里区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里区政府网站(www.huli.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646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324)。

  一、总体情况

  湖里区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2020年我局制作的政府信息总数为3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22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11条。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统计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本统计机构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落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0年共接收2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按照规范要求受理并进行答复。

  (三)切实做好政府统计数据公开专栏建设和推进统计执法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专门栏目按时公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及时公开湖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湖里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便于社会各界查询了解经济运行情况。严格落实统计执法监督要求,及时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统计执法证信息、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公开,做好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切实推进统计执法信息公开。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湖里区统计局按照规定做好本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在要求的工作日内通过湖里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本单位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先后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湖里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2019年度厦门市湖里区统计局部门决算》,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配备专门人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在区政务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厦门市湖里区统计局

2021年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