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35-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统〔202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湖里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08: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湖里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里区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21﹞44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认真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统计局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概况信息、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其他信息等权责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3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概况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1条,其他信息31条。

  区统计局坚持将统计数据发布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区政府网站专门栏目按时公开统计进度数据,及时公开湖里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湖里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便于社会各界查询、了解湖里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的信息咨询职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统计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我局受理政府公开申请件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前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公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及时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统计局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重要政务信息,并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强化信息发布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信息中心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湖里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受众有限、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拓宽信息发布形式。采用多样化的信息发布途径,力争使信息更容易被群众理解和接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化作政民互通的桥梁。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欢迎更多的群众来获取统计信息,继续监督、支持统计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厦门市湖里区统计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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