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5-0200-2020-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0
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根据《湖里区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厦湖文明委〔2020〕2号)、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及我局2019-2020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制定2020年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一、年度创建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化爱心厦门建设,动员全区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文明创建、爱心志愿活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突击队作用,充分展现退役军人的优良品质和精神风貌,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中走在前、做表率。
二、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市、区文明办对文明创建的年度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梳理出2020年文明单位创建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创建专题探讨,明确任务分工。年初,召开局创建文明单位专题会议,就2020年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研究,并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年中,召开阶段性会议,总结创建工作成效及做法、对标对表查找不足,为下一步创建工作提供支持。年终,对本年度创建工作深入总结,及时梳理出具有指导性和可参性的经验。同时,根据创建工作实际召开创建例会。
(二)夯实思想道德建设,打牢创建基础。一是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退役军人优秀事迹,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评选推荐、学习宣传。二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路长制积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本单位文明创建参与率。三是认真学习《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2018年)》《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八不”行为规范》等,稳固文明创建初步成效,不断提升创建质量。
(三)加强节日与创建结合,开展集中教育。以“我们的节日”为背景,在主题党日、“春节”“清明”“八一”、“十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完成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结合文明创建,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移风易俗宣传和弘扬、红色精神弘扬,向优秀退役军人,全国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的集中性教育活动。
(四)积极当好社区“路长”,参与小区治理。坚持“路长制”常态化、规范化,以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为主线,落实好“双报到”要求,认真开展局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每周按时到挂点社区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路长制”活动,履行好职责,当好“路长”,开展好洁净家园、文明督导、平安志愿、倡导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活动,践行文明风尚、宣传文明理念,弘扬志愿精神。
(五)结合爱心厦门建设,开展结对帮扶。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和文明创建实践,按照爱心办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部分重点困难优抚对象和党支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落实好抚恤金等发放。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重点节点重点优抚对象等走访慰问。关心军休干部、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身体状况的心理状况。
(六)发挥志愿服务队力量,弘扬老兵精神。组建退役军人文明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弘扬文明 奉献友爱”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每周路长制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帮困、绿化美化、“健步走”等志愿服务活动,弘扬老兵精神,彰显军人本色。
(七)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彰显本色担当。积极动员、宣传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参与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彰显退役军人本色,展现退役军人“退役不退志 退伍不褪色”的使命与担当,加大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事迹宣传工作,积极从社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掌握退役军人动态。
(八)积极引领文明风尚,践行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和公共礼仪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工作群等大力宣传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活动,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文明建设。倡导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绿色消费,引导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传播文明风尚。
(九)巩固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成效,继续深化创建。落实好区委文明办创建要求,巩固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成效,总结经验,对于不足之处及时梳理,作为本年度创建重要工作之一,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及时收集图片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分类,精心准备创建材料,确保及时、准确、高标准创建文明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人人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是新时代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全局干部职工要秉持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本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创建中的职责,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督查,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文明创建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各类评先挂钩,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创建积极性。
(二)强化协作意识,及时反馈信息。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的文字资料、过程性图片、影像资料和总结性材料进行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传送到区委文明办信息报送邮箱,及时上报我局创建进度,展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明风采。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创建水平。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主动推介我局创建成果。争取区委文明办对我局创建工作的支持和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走出去学习先进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循序渐进,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