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5-0200-2022-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3
根据湖里区文明委关于印发《湖里区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厦湖文明委〔2020〕2号)文件要求、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及我局2021-2023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一、年度创建目标
按照“退役军人优抚帮扶、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重点工作要求,以“文明引领,真情服务老兵”为主题,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队伍服务老兵文明素质,营造积极、健康、文明的服务氛围,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优化文明服务环境质量,切实当好退役军人“服务员”,真正为退役军人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继续本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市、区文明办对文明创建的年度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梳理出2022年我局文明单位创建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秉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理念,部署年初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安排,结合业务工作,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促进全体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做到全局齐心协力、全员共创。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创建实效。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好“三会一课”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党小组会议、党支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及实践活动等方式,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挖掘退役军人优秀事迹,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路长制等积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本单位文明创建参与率。三是学好基本规范,推动工作创新。认真学习《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2018年)》《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八不”行为规范》等,在稳固文明创建初步成效基础上再创佳绩。
(三)结合爱心厦门建设,开展文明实践。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和文明创建实践,按照爱心办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部分重点困难优抚对象和党支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落实好抚恤金等发放工作。
(四)发挥志愿服务队力量,弘扬老兵精神。充分发挥以干部职工为成员组建的文明志愿服务队力量,积极开展“弘扬文明 奉献友爱”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学雷锋纪念日、国际志愿者日、路长制等重点时间节点,到挂点社区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洁净家园、文明督导、全民健身、平安志愿、倡导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活动,践行文明风尚、宣传文明理念,传播志愿精神,弘扬老兵精神,彰显军人本色。
(五)加强节日与创建结合,开展集中教育。以“我们的节日”为背景,在主题党日、“春节”“清明”“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完成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探索新方法,结合文明创建,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移风易俗宣传和弘扬、红色精神弘扬,开展向优秀退役军人,全国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的集中性教育活动。
(六)动员退役军人参与志愿活动,彰显退役军人本色。积极动员、宣传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参与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彰显退役军人本色,展现退役军人“退役不退志 退伍不褪色”的使命与担当,加大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事迹宣传工作,积极从社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掌握退役军人动态。
(七)积极引领文明风尚,摒弃陋习,讲守礼仪。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和公共礼仪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工作群等媒体大力宣传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活动,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文明建设。倡导节俭养德、文明过节、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绿色消费、文明上网、文明祭扫,引导干部员工以实际行动传播文明风尚。
(八)巩固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成效,继续强化创建。落实好区委文明办创建要求,巩固第16届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成效,总结经验,对于不足之处及时梳理,作为本年度创建重要工作之一,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及时收集图片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分类,精心准备创建材料,确保及时、准确、高标准创建文明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人人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是新时代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全局干部职工要秉持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本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创建中的职责,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督查,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文明创建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各类评先挂钩,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创建积极性。
(二)强化协作意识,及时反馈信息。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的文字资料、过程性图片、影像资料和总结性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传送到区委文明办信息邮箱,及时上报我局创建进度,展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明风采。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创建水平。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主动推介我局创建成果。争取区委文明办对我局创建工作的支持和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主动学习先进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进而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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