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3-0100-2021-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7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3-03-07 08:47

      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健康局,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拟订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方案,统筹协调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并发布相关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协调开展全区禁烟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服务标准。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政策,依法监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指导协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制定全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省、市药品采购工作;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九)拟定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十一)拟定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扶贫工作。 

      (十四)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地方病防治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湖里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以及基层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健康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和日常综合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才规划、人事编制、专业资格评审、人才对口支援工作;拟订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协调区卫生健康基建项目管理;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纂工作,负责新媒体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团建相关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双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定全区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区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等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落实国家、省、市药品耗材采购工作;开展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对中医医疗进行业务指导,实施中医药人员考核制度;协调组织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三)卫生管理科(健康与老龄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健康促进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推进“健康湖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开展控烟履约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协调群体性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妇幼卫生、生殖保健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医养结合的政策,协助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基层社区老年协会建设;按照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负责区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区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楼 (二)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方式:电话:5575910 传真:5722224

      五、负责人信息

      (一)白贤龙(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与向常海同志互为A、B角。

      (二)向常海(三级调研员):负责医政管理、中医药管理、行政审批、卫生监督、卫生医疗深化改革、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等。分管政策法规科,挂钩卫生和计划计生监督所。与白贤龙同志互为A、B角。

      (三)陈梅兰(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综合管理、财务与人力资源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群团、工会、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与应急保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分管综合科,挂钩妇幼保健医院。与徐亨如同志互为A、B角。

      (四)林国平(三级调研员):负责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干部保健等。分管卫生管理科,挂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曹信金同志互为A、B角。

      (五)曹信金(副局长兼疾控局局长):负责健康厦门、卫生应急、疾病预防与控制、爱国卫生运动、食品安全和菜篮子工程等。分管疾控与公共卫生监督科,挂钩疾控中心。与林国平同志互为A、B角。

      (六)徐亨如(三级调研员):负责计生日常工作、宣传、文明创建、老龄委日常工作、医养结合和托育工作等。分管家庭发展事务中心,挂钩老年活动中心。与陈梅兰同志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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