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4-0305-2014-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2-20
    湖里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发展规划
    时间:2013-12-20 00:00

      湖里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发展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期间我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情况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经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是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趋势得到控制,稳定在110-113之间。三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积极推进,群众的优生优育意识明显提高。四是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被评为全国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五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被国家评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先进集体。六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了全员人口信息库,在41个社区建成“一站式”服务和管理平台。七是综合改革不断深化,被评为省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八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有4个街道被评为省级“新型生育文化基地创建”先进单位。九是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稳步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计生服务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十是人口计生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增强,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90%以上,从未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

      第二节“十一五”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实践说明:①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②只有坚持综合决策,才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③只有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才能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④只有坚持以人本,才能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⑤只有坚持改革,不断地推动机制、体制创新,才能解决前进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⑥只有坚持强基固本,才能夯实计生基层基础工作;⑦只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才能推动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十二五”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人口问题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处于基础地位。“十二五”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提出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全面推进我区人口计生事业指明了方向;二是我区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发展投入逐步加大,为增进人民群众福利、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将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生育方式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四是政府职能转变加快,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将进一步改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五是公共卫生体系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将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日益雄厚的技术支撑;六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相结合的管理服务网络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工作队伍,为确保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面临的挑战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区人口计生事业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承担的任务更加艰巨。

      从经济社会发展上看,主要表现为“两对矛盾”:

      一是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由于封建思想的影响,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上我区村改居社区执行农村生育政策过渡期满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需要一个长期、持续的历史过程。因此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特殊性质仍然没有改变,稳定低生育水平任重道远。二是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之间的矛盾。近年来,一系列关注民生普惠政策的出台实施,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但这些政策的实施基本没有与计划生育政策挂钩,存在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不同向的现象,在具体执行中,没有体现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或优惠有限,客观上造成违法多生育子女的家庭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从征地补偿和安置政策看,征地补偿大都按人头发放,多生育孩子的家庭从土地收益、征地补偿、拆迁补偿、集体收益分配以及其他普惠政策中获得的经济利益要高于违法生育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客观上造成了“多人口、多受益”现象。

      从具体工作上看,主要表现为“五难”:

      一是重点人群管理难。由于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大量开发,使户在人不在人口不断增多,他们的去向调查难,交接管理难,入户宣传登记难,造成“双查”不到位的多、育妇漏管的多,政策外生育的多。二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由于流动人口自身特有的流动性和复杂性,加上法规的完善和依法行政,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不断弱化,造成了私房出租户、企业法人代表计生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流动人口经常性的服务管理难度加大。三是“两非”行为查处难。由于新的婚育观念的树立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十分隐秘,加上法制尚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明确,配合不到位,查证、打击“两非”行为困难。四是计生措施落实难。由于计生行政措施的弱化,技术服务要求的规范化,计生管理要求的人性化,信息传播的网络化、全球化,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和补救措施的难度越来越大。五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一方面,多数违法生育对象不自觉缴纳、甚至有意规避、恶意抗缴社会抚养费。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赋权不够,执法力度难到位。

      从发展态势上看,主要表现为“六个同时存在”:

      一是计生行政手段的不断弱化与计生工作难度的不断加大同时存在;二是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流入人口、空挂户的持续增多同时存在;三是计生信息来源的多元化与已婚育妇漏管、出生人口漏报同时存在;四是社会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与违法生育不断增多、出生性别比偏高同时存在;五是基层网络健全与基层基础不够扎实同时存在;六是保先创优与滑坡降级的可能性同时存在,人口计生工作面临更复杂的严峻形势。

      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中央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牢牢把握主动权,进一步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第二章  “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养老体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建设海峡西岸中心城区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性,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福利。

      (二)坚持统筹协调。综合运用人口与经济发展政策,统筹解决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坚持人口先行。把人口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上,先行规划好人口发展,为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分配提供基础支撑。

      (四)坚持创新发展。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创新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体制机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要通过综合改革,建成“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和人财保障”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区计生服务站达到国家示范标准;保持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实现人口稳定均衡增长、素质全面提升、分布科学合理、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的目标

      第四节  主要任务

      (一)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决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以经济手段调控人口发展,更加注重政策推动和社会保障,更加注重基层群众组织自治,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指标的完成。

      (二)促进人口素质全面提升

      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通过广泛宣传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科学知识,加强待孕夫妇的优生咨询和指导,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指导和服务,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使育龄群众的优生科学知识得到基本普及,计划怀孕的夫妇普遍享有科学规范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实施“早教工程”。成立早教工程领导小组,建立早教长效机制,将早教工作纳入各级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整合教育、卫生资源,形成科学、专业的早教服务团体。注重引进人才。制订人才发展规划,积极拓宽人才吸纳渠道,促进人口素质结构的提升。到“十二五”期末,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80%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

      (三)促进性别平等

      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宣传倡导,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引导人们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中对计划生育女儿户予以倾斜。建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人口计生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重大事项督查内容,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孕情监测、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随访、出生信息共享等制度,实施孕妇B超检查、终止妊娠和出生人口登记实名制。完善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两非”案件联合办案制度,加强对重点人群“两非”行为的监测和跟踪,严厉查处“两非”案件。

      (四)促进人口合理分布

      按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目标要求,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考虑,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管理,纳入社会保障系统统筹安排。全面实施“均等服务工程”,通过向流动人口提供计生、维权、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均等服务,使我区的流动人口享有越来越多的市民化待遇,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形成管理与服务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水平。

      (五)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作为民生工程,纳入社会经济总体规划。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社区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老年服务志愿者、照料储蓄、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制度。以保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60岁以上老人为重点,全面实施“居家养老工程”,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我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水平。

      (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做大做强“幸福工程”,加大对计生贫困母亲的扶持力度,提升计生贫困家庭的发展能力。加强家庭信息的采集和管理,为家庭福利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探索建立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中心的人口健康促进模式,把保健服务扩大到全体家庭成员。加强家庭生活、残障康复、老年人照料、青少年教育、妇女儿童关爱等家庭服务功能建设,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流动人口文化融合工程为载体,构建以少生优生优育、尊老敬老爱老、社会性别平等、流动人口融合为主体内容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大力提倡低消耗、低污染的家庭生活方式,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

      第三章  完成我区 “十二五”人口计生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一)要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海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确立人口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要加大投入。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加大计生事业费的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与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到2015年,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达到80元以上。

      (三)要强化领导。区五套班子领导、区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街道两委成员要继续坚持联系社区计生工作制度。每年到社区参加计生例会不少于两次,帮助社区及时解决计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区每半年、街道每季度、社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重大任务,亲自解决重要问题,亲自统筹协调,亲自督促检查,做到责任、措施、投入、工作“四个到位”。

      第二节 要继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一)要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工作点评、通报批评、工作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单列管理”等计划生育预警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对工作滑坡的单位,要通过工作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单列管理等措施及时促进其转化。

      (二)要建立责任档案。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统一建档,为干部的考核、奖惩、选拔提供依据。

      (三)要坚持“一票否决”。在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时,事先征求同级计生部门的意见。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工作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关。

      (四)要严究领导责任。认真落实《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对违法违纪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 要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一)要完善“五大机制”。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机制;以维护群众主人翁地位为宗旨,不断完善居民自治机制;以满足群众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为宗旨,不断完善优质服务机制;以造福人民为宗旨,不断完善政策推动机制;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机制。

      (二)要提供“三大保障”。不断完善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机制,为做好“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政治保障;不断完善计生队伍管理制度,为做好“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经费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为做好“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三)要推进三大转变。一是推进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加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统一筹划,将人口发展状况作为制定其它各项政策和规划的基础与要件,并做好人口自身各要素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二是推进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治理手段转变,努力解决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思想和体制性障碍,全面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形成工作持续发展、持续创新、持续提升的良好局面;三是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由属地管理向区域联动协同管理转变,在双向服务管理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四节 要为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一)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主流媒体加大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国情、国策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正面宣传,以营造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要坚持“首位工程”的意识。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人口计生工作的始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消除干部、群众对生育政策的误解。广泛深入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继续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党校、人口学校和中小学校的作用,普遍开展人口国情、基本国策和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利用各种文化场所、宣传途径和节假日、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移风易俗人口文化活动。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宣传作品的创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公益性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要坚持“四个拓展”的思路。努力实现由单纯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向生育文化领域拓展,由单纯的避孕节育宣传向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优教领域拓展,由单纯的计划生育部门搞宣传向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宣传领域拓展,由单纯的笼统说教向个性化宣传拓展。

      (五)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制作计划生育宣传品时,要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所制作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要让育龄群众“看得进、记得牢、用得着、留得住”;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时,要做到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更加人性化、温馨化,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到“十二五”末期,对划生育基本知识的知晓率人口计生干部要达到95%以上,群众要达到90 %以上。

      第五节 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一)要继续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改善信息化建设的环境和软硬件设施。加强计生信息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区、街道、社区计生信息化技术人员,持续深入开展信息岗位练兵活动,培养、锻炼一支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悉业务应用系统的专业工作队伍,确保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人口计生数据的准确率和运用率,不断提高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要推进人口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和有效整合,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扎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为综合决策和科学研究提供人口信息支撑。要不断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系统,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在线公共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

      (二)要继续抓好街道计生办和社区计生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强基提质”和“阳光计生”工程,不断推进街道、社区计生“文明窗口建设”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创建成果。

      (三)要继续抓好区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十二五”期间,要结合全区的整体规划,改建新的区计生服务站,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8项基本服务功能。要以国家PADIS系统为依托,以建设电子医疗文书、生殖健康档案、查环查孕服务系统、科技报表生成系统为重点,促进服务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成数字化服务站。要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依法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满足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的需要,使区计生服务站成为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的优质资源和群众的首选单位。到“十二五”期末,服务站在编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占80%以上,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名,达到国家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示范站标准。

      (四)要建好社区计生服务室“双查”服务平台。力争95%以上的社区都有计生服务室,每个服务室都做到有“双查”专用检查床,有专用药具柜,有重点计生报刊和生殖保健科普读物,有药具挂图、药具宣传品、药具管理与发放工作制度,有避孕药具领取登记册,有专人负责药具发放工作,为群众提供避孕药具、宣传咨询、查环查孕等综合服务。“十二五”期间,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要保持在90%以上,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责任指标,持续保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六节 要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要抓好现有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兑现。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制度。加大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出生缺陷干预优生检测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的到位率和出生缺陷的干预率,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之真正成为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万代的“福利工程”。

      (二)要抓好部分利益导向政策的修改完善。对现行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贫困母亲救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等制度,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扶助、补助、救助、奖励标准。不断增加流动人口救助对象,扩大贫困母亲的救助面。

      (三)要制订部分新的利益导向政策。适时建立独生子女户特大病救助、计生户贫困生助学和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等制度。

      (四)要加强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衔接课题的研究。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重视程度,从而协调有关部门在执行的权限范围内制定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衔接的政策措施,做到既让计划生育家庭在其中获得更多的优惠和实惠。

      第七节 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区、街计生行政队伍的建设。选拔优秀的干部到区、街计生部门任职,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交流力度,对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要注意培养和使用。

      (二)要加强区计生技术服务队伍的建设。努力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技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区计生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满足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需求,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要不断加强社区计生服务队伍的建设。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办法,按照总人口数每1000-1500人配备1名服务员的标准及时补充社区计生服务员,不断优化社区计生服务队伍。逐步改善社区计生服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对绩效突出、表现优秀的积极推荐进入“两委”,使社区计生服务员有明显的优越感,工作上既有压力,也有动力。

      (四)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计生队伍的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和文明窗口建设,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管理,完善廉政勤政各项制度,努力做到工作指导求实,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举措切实,工作基础夯实,工作成效真实。到“十二五”期末,区本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达到80%;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具有专科学历的达到80%;社区计生服务员普遍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0%以上达到大专学历。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社区计生服务员基本具备职业资格;计生技术人员全面实行职业(执业、职称)资格制度。

      第八节 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

      (一)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协会的领导。街道、社区计生协会的会长要由同级党的副书记或书记兼任,并有一名专职副会长负责具体工作。企业计生协会要配备兼职副会长,由区、街财政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要按“千人一组”的标准配计生协会小组长,企业协会的小组长由街道根据需要进行配备。

      (二)要保障协会活动的正常经费。支持协会按照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逐步改善社区协会会长和协会小组长的工作条件,做到人员、任务、报酬、经费四落实。

      (三)要充分发挥协会的生力军作用。广泛开展以创建先进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创建合格社区居委会和争创一流社区居委会计生协会、创建五好会员小组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创”活动。到“十二五”期末,95%以上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协会达到合格和一流社区居委会计生协会标准,使区、街、社区计生协会干部和中心户长、小组长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唱主角、扛大梁,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