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3-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卫健〔2020〕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0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6 08:47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05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213,电子邮箱:js_bgs@huli.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区卫健局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程序,坚持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向社会及职工公布涉及民生医疗服务领域的相关信息。

  (一)建立分级管理组织架构。2019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62条(主动公开文件18条、依申请公开文件15条、不予公开文件29条)。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局长为主管部门负责人;综合科科长为工作机构负责人;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畅通与下属单位之间相关栏目的链接,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为保障网站内容的及时性和丰富性,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版块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完善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及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二)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在湖里区政府网站重点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医疗卫生专栏,公开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等动态。制定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指定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每日读网,每周对网站栏目更新自查,对内容更新、栏目访问、网页链接、提供下载、办事指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区妇幼保健院围绕“互联网+院务”,利用官网、院内LED屏、院务公开栏、监督台等载体进行重大事项的院务公开,构建基于互联网的院务服务体系。院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招聘信息、招标采购、医院动态和通知公告栏目,主要发布院内会议、医务信息、系列活动、孕妇学校课程、妇幼大讲堂主题讲座、培训报名、节假日放假通知、义诊安排、特色医疗服务开展等相关信息。  

  (三)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持续办好健康湖里微信公众号,区卫健局健康湖里公众微信号、官方微博,每周更新一次内容;局属3个事业单位也都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今年健康湖里微信公众号推送卫生计生健康教育知识图文847篇,点击阅读量达154567人次。持续做好与新闻媒体合作工作,继续加强与人民网、新华网、东南网、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厦门网、福建日报、厦门日报、海西晨报等主要媒体合作。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报刊等及时广泛宣传市民最关心的健康话题、最关注的疾病热点和最需要的健康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把群众关心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我局编制《湖里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由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uli.gov.cn上予以发布。我局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19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