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3-0101-2021-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卫健〔2021〕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4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2 10:25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05室,邮编:361006,电话:5722213,电子邮箱:js_bgs@huli.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区卫健局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程序,坚持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向社会及职工公布涉及民生医疗服务领域的相关信息。

  (一)建立分级管理组织架构。2020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53条(主动公开文件10条、依申请公开文件18条、不予公开文件25条)。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局长为主管部门负责人;综合科科长为工作机构负责人;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畅通与下属单位之间相关栏目的链接,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为保障网站内容的及时性和丰富性,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版块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完善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及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二)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制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众防护指南》《七步洗手法》等多种宣传材料,共发放海报2900张、折页57000张、小卡片6000张;制作更换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健康提示二十问》、《新冠肺炎基本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宣传栏69版;通过“湖里疾控”微信公众号制作推送科普文章347篇,相关活动报道19篇,LED电子屏滚动更新宣传标语138条;共组织学习或业务培训28场,累计770人次,对18家酒店开展140次防疫消毒指导和防控知识宣传。传播健康知识,营造宣传氛围。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登革热、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及时开展疫情现场处置,继续做好卫生应急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规范高效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推进我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完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设施,提升我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在湖里区政府网站重点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医疗卫生专栏,公开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等动态。制定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指定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每日读网,每周对网站栏目更新自查,对内容更新、栏目访问、网页链接、提供下载、办事指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持续办好健康湖里微信公众号,区卫健局健康湖里公众微信号、官方微博,每周更新一次内容;局属3个事业单位也都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今年健康湖里微信公众号推送卫生计生健康教育知识图文352篇,点击阅读量达33839人次;微博发布卫生健康图文301条,总阅读量69万人次。持续做好与新闻媒体合作,继续加强与人民网、新华网、东南网、厦门网、福建日报、厦门日报、海西晨报等主要媒体合作。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报刊等及时广泛宣传市民最关心的疫情防控健康话题、最关注的疾病热点和最需要的健康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32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2

  0

  4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8

  0

  102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1441.9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把群众关心的卫生健康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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