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3-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卫健〔2022〕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6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09: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湖里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里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围绕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公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局属各单位的主要职能等信息。二是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及时公开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时限承诺等,并在相关栏目提供办事所需的表格下载服务。三是公开相关政务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我局发布的各类公文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2021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52条,通过湖里区政府网站、区档案馆和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依申请公开文件13条、不予公开文件21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确认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形成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安全。

  (四)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用网站平台宣传大政方针、公共卫生、惠民政策、科学知识,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市民关切,定期组织领导访谈、民意征集等活动。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指定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每日读网,每周对网站栏目更新自查,对内容更新、栏目访问、网页链接、提供下载、办事指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持续办好健康湖里微信公众号,区卫健局健康湖里公众微信号、官方微博,每周更新一次内容;局属3个事业单位也都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今年健康湖里微信公众号推送卫生计生健康教育知识图文384篇,点击阅读量达61584人次;微博发布卫生健康图文406篇,总阅读量56万人次。持续做好与新闻媒体合作,继续加强与健康报、福建卫生报、福建日报、厦门日报等主要媒体合作。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报刊等及时广泛宣传市民最关心的疫情防控健康话题、最关注的疾病热点和最需要的健康知识。

  (五)建立分级管理组织架构,强化监督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局长为主管部门负责人;综合科科长为工作机构负责人;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畅通与下属单位之间相关栏目的链接,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为保障网站内容的及时性和丰富性,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版块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完善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及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对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湖里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304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的时间还需更加及时。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健康科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落实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与责任主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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