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2-02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文〔2023〕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4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宣传部 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0日
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省“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不断挖掘基层优秀文艺人才,努力提高基层文艺团队艺术水平,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时代气息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展现特区发祥地精神,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全力推进湖里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湖里区委宣传部、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湖里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各街道、湖里区文化馆、湖里区社区文化艺术协会、湖里区舞蹈家协会、湖里区音乐家协会、湖里区书法家协会、湖里区美术家协会、湖里区摄影家协会、湖里区诵读协会
协办单位:“学习强国”厦门学习平台
三、活动主题
先锋湖里——我的社区我的家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活动时间:2023年4月下旬
活动地点:万达鹭港(原闽南古镇)
活动内容:结合第15届厦门(湖里)城市诵读节开幕式,创新活动模式,采用“展演+访谈+VCR视频”展现形式,展示、回顾往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和诵读节优秀活动项目成就,并对今年两节重点活动项目进行推介。
责任单位:区文化馆 区舞蹈家协会 区诵读协会
(二)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美在湖里”母亲节风尚大秀
活动时间:2023年5月14日(母亲节)
活动地点:湖里区五缘湾沙滩栈桥平台
活动内容:结合“母亲节”主题关爱基层女性,组织新就业形态职业女性代表,以健康陪伴、感恩母爱为主要内容,以温馨真情、具有特色的湖里区劳动女性新风尚的活动为载体,组织各行各业各具特色的职业服饰进行风尚展示,弘扬母亲的无私关怀,在全区营造歌颂母亲、祝福母亲、尊重母亲、孝敬母亲的浓厚氛围及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家庭和睦,助推和谐社会建设,打造属于湖里的一条时尚风景线。
支持单位:区总工会、禾山街道、区文化馆
责任单位:禾山社区艺术团
(三)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福满湖里”祥文化主题漫画大赛
活动时间:2023年3-5月
活动地点:江头街道祥店社区祥厝古民居
活动内容:为构建幸福湖里的文化氛围,结合全省“福”文化宣传,进一步塑造我区“祥”和特色文化符号,挖掘祥店古民居文化故事,展示湖里区居民的温馨生活和美好风貌,面向全国漫画爱好者及湖里区各中小学学生征稿,举办“祥”文化主题漫画大赛。
责任单位:区社区文化艺术协会、区文化馆
(四)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和谐湖里”各街道综合文艺展演
活动时间:2023年7-9月
活动地点:由各街道自行安排
活动内容:各街道可结合自身文化品牌,组织开展综合文艺展演。要求各艺术门类节目齐全,主题鲜明、内容健康,风格新颖,展现精神风貌,突出地域特色并具有较高的艺术质量。其中节目构成:声乐类节目4个(青年组、老年组各2个)、器乐类节目2个、戏剧曲艺类节目2个、舞蹈类节目4个(青年组、老年组各2个)。节目内容也可结合本辖区的非遗、旅游等闽南特色资源素材进行相关节目的创编。
活动要求:1.参演单位以本辖区的街道、社区为主,也可以发动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参与,但市、区、街道各级专业和业余文艺表演团队不得整体代表某个社区或单位参加演出;2.参演节目的演员原则上应为本街道社区、本单位人员,且同一个演员只能代表一个街道或社区;3.在规定的时间跨度里,各街道可自行安排活动的具体时间,并于3月底前向区文化馆活动部报备(联系人:小何 5505158)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文化馆
(五)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温馨湖里”优秀社区艺术团风采展演
活动时间:2023年5-12月
活动地点:由各艺术团自行安排
活动内容:为更好地扶持各基层文艺团队的发展,提高社区文艺团队的艺术水平,依托社区文化艺术协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举办多场湖里区优秀社区艺术团系列展演。
活动要求:1.每场展演活动要主题鲜明、节目健康,并具有较高的艺术质量;2.节目数量在12-15个为宜;3.4月底前向区文化馆和社区文化艺术协会完成每场展演活动方案的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化馆、社区文化艺术协会、各艺术团
(六)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和美湖里”各街道美术、书法、摄影综合展览
活动时间:2023年7-10月
活动地点:湖里区文化馆六楼展厅及辖区各街道
活动内容:以“我的社区我的家”为主题,由各街道发动辖区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开展文艺创作,并从中挑选若干幅优秀作品在所在街道和区文化馆进行为期5场的综合展示。
作品要求:1.须为原创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技艺精湛,倡导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现实性。2.参展作者应为本街道工作或居住的人员,同一个作者的同类作品不得超过3件。
责任单位:区各街道 区文化馆
(七)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和美湖里”美术、书法、摄影专题展览及全民艺术普及沙龙
活动时间:2023年10-11月
活动地点:湖里区文化馆六楼展厅
活动内容:由区书法家协会、区美术家协会、区摄影家协会牵头组织协会会员围绕“我的社区我的家”为主题开展文艺创作,并从中挑选若干幅优秀作品在区政府和区文化馆进行精品展示,同时邀请各门类专家、老师于展示期间举办全民艺术普及沙龙,提高群众的艺术鉴赏力。
作品要求:1.须为原创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技艺精湛,倡导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现实性;2.本市年满18周岁的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联系人:陈冰,电话:13860477838,邮箱:164501104@qq.com)
责任单位:区各街道、区文化馆、区书法家协会、区美术家协会、区摄影家协会
(八)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多彩湖里”戏曲进社区展演
活动时间:10月份(重阳节期间)
活动地点:待定
活动内容:为更好地扶持我区戏曲队伍的发展,提高戏曲团队的艺术水平,更广泛地传播传统文化艺术,区文化馆将组织芳草越剧团、金尚南音社、殿前南音社、禾山京剧苑、馨雅京剧永啸社等辖区戏曲资源走进社区开展展演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化馆
(九)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基层文体活动项目认定
参评时间:2023年10月
参评对象:湖里辖区各街道、社区主办或承办的文体活动项目
参评指标:
(1)要求各街道结合元旦、春节、元宵、三八、五一、六一、七一、国庆等各类节庆日和本届艺术节活动,全年度(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下同)完成本街道有较大影响和规模的文体活动5场次以上(其中要求3场次为文艺演出)。
(2)要求各社区结合元旦、春节、元宵、三八、五一、六一、七一、国庆等各类节庆日,全年度完成本社区有一定影响和规模的文体活动3场次以上(其中要求2场次为文艺演出)。
(3)要求每个街道结合本街道工作需要,全年度完成各类文艺培训4场次以上。
申报材料:
(1)每项活动(含培训)填写一份《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基层文体活动项目申报表》。
(2)活动文字材料:包含活动方案、效果图纸等。
(3)活动图片资料:活动现场摄影图片,不同角度2-3张,其中一张必须有体现活动主题和主、承办方单位的照片。
评定办法:
(1)各街道、社区在3月底之前把2023年度活动计划报送到区文化馆活动部(联系人:陈美云5505153,邮箱:906972024@qq.com)。
(2)各项活动结束后,各街道、社区把全年活动整理成文档夹,在10月15日前进行集中报送;10月中下旬,主办单位对各街道报送的材料进行集中认定。
(3)街道或社区与市、区相关单位联合举办的文体活动,该活动举办点所属的街道或社区可作为指标任务进行申报(街道、社区不能同时申报);街道和社区联合举办的活动,街道和该活动举办地的社区均可作为指标任务进行同时申报。
(十)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先锋湖里——我的社区我的家”颁奖晚会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中下旬
活动地点:待定
活动内容:各街道、各艺术团选送若干个优秀节目或新创作主题节目参与;同时对本届各项目比赛情况进行颁奖。
五、其他事项
(一)本届艺术节将对各街道、各艺术团开展的展演及展览和文体项目等进行评比,并设置奖项:优秀组织奖2个、组织奖3个,文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若干名(其中优秀组织奖单位在年度意识形态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区文化馆组织各街道文化干部和文艺骨干加强横向交流,观摩各街道专场展演、展览和各艺术团队专场展演活动,并不定期向相关领导、单位通报本届艺术节活动进展情况。
(三)本届艺术节将各街道综合展演的舞台舞美、灯光音响、演职人员费用以及活动场地、安保工作由各街道自行承担。各艺术团节目展示的经费由所属街道(社区)和区文化馆适当补助。
(四)邀请“学习强国”厦门学习平台作为协办单位之一,并邀请厦门文广移动传媒进行全程视频跟踪报道。
附件: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评分规则
附件
湖里区第十五届社区文化艺术节评分规则
本届艺术节的评分办法是以各街道作为组织单位参与评比。各综合展演和展览活动结束,按照各场节目或作品的展演或展览情况,以不同的分值计入各街道得分,按总分排名评出“优秀组织奖”2名、“组织奖”3名,颁发奖杯、证书。评分规则如下(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项目 |
评分规则 |
得分 |
||
基础分 |
100分 |
|||
综合 展演 |
如期完成展演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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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数量达标 (12个或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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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节目比例要求(老年组、青年组比例) |
+5 |
|||
美术 书法 摄影 展览 |
如期完成展览 |
+10 |
||
作品数量达标 (90幅或以上) |
+5 |
|||
完成作品比例(书法、美术、摄影各30幅或以上) |
+5 |
|||
文体活动项目评比 |
未完成指标任务扣分(街道5场、各社区3场次) |
街道自身举办的文体活动 每少一场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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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未完成社区与所辖社区总数的比例计算,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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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完成任务奖励 |
本街道和所有社区均完成指标任务,奖励10分 |
|||
街道自身举办的文体活动每超一场次奖励3分(最多奖励15分) |
||||
按超额完成数与总指标任务数的比例计算,每增加0.1个百分点,奖励3分(最多奖励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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