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2-02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文〔2024〕2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中共湖里区委宣传部 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 湖里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湖里区第十六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15 15:34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里区第十六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宣传部   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  

      湖里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4月15日                   

      湖里区第十六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主线,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不断挖掘基层优秀文艺人才,努力提高基层文艺团队艺术水平,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时代气息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展现特区发祥地精神,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全力推进湖里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湖里区委宣传部、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湖里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各街道、湖里区文化馆、湖里区社区文化艺术协会、湖里区舞蹈家协会、湖里区音乐家协会、湖里区书法家协会、湖里区美术家协会、湖里区摄影家协会、湖里区诵读协会

      三、活动主题

      文化链接你我他  幸福湖里千万家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幕式活动

      1.活动时间:4月27日

      2.活动地点:惠和石文化园

      3.活动内容:结合世界读书日活动,组织举办第16届厦门(湖里)城市诵读节、湖里区第16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文艺演出,同时在园区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活动。

      4.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二)“我的社区我的家”广场舞大赛

      1.活动时间:5-8月份

      2.活动地点:辖区各社区公园或广场(具体待定)

      3.活动要求:每个街道自行组织一场不少于8个参赛队伍的初赛并选送或组织2~3个优秀队伍参加全区决赛。每个参赛队16-24人,队员可以是社区工作人员,也可以是社区广场舞队;通过“培训、初赛、决赛”等多个环节进行,在全区广泛推广新创编广场舞《我的社区我的家》,增强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4.奖项设置:决赛由区文化馆负责组织,评出“优秀表演奖”和“优秀风采奖”。

      5.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区舞蹈家协会

      (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专项比赛

      1.活动时间:5-9月份

      2.活动地点:湖里商圈或区文旅中心三楼多功能厅

      3.活动要求:本项目旨在进一步挖掘和培养年轻文艺人才参与我区群文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文艺团队建设和发展。以街道为单位组织节目参赛,共分“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专项进行,要求节目短小精悍,人数不超过6人,时长不超过5分钟。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为本街道居住人员(以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地址为准)或工作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医社保或单位工资条等证明文件),年龄在18-50周岁。同一个演员只能代表一个同类别的节目参加比赛。

      4.奖项设置:每个街道分别报送各门类节目各3个参加各专项比赛,每场比赛分别评出若干个“优秀表演奖”和“优秀风采奖”;在本次比赛首演的原创节目还可参评“优秀创作奖”(名额待定)。

      5.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区音乐家协会、区舞蹈家协会、区诵读协会

      (四)各街道美术、书法、摄影综合展览

      1.活动时间:7-9月份

      2.活动地点:各街道自行安排

      3.活动要求:由各街道组织向本辖区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要求所有参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突出时代性。参展作者可重点向辖区企业职工拓展延伸,同一个作者的同类作品不得超过3件。各街道作品展出期间,同步举办相应的专题沙龙活动。

      4.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文化馆

      (五)全区性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系列展览

      1.活动时间:10-11月份

      2.活动地点:

      (1)区文旅中心六楼展厅(3场):分别展出美术、书法、摄影专项作品展。

      (2)市美术馆展厅(1场):全区性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综合展同,约200幅作品)。

      (3)区政府一楼(1场):全区性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精品展,约120幅作品)

      3.活动要求:以各街道综合展览的优秀作品为基础,另征集我区美协、书协、摄协会员优秀作品参与。

      4.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区书法家协会、区美术家协会、区摄影家协会

      (六)湖里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经典合唱作品音乐会

      1.活动时间:9月下旬

      2.活动地点:五缘音乐厅(拟)

      3.活动内容:以厦门五缘湾合唱团为主体,精心组织排练一台歌唱祖国、歌唱人民、歌唱美好生活的经典合唱作品,组成一台有较高艺术水准的经典合唱作品音乐会。

      4.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区音乐家协会

      (七)湖里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基层艺术团优秀节目展演

      1.活动时间:9月下旬

      2.活动地点:五缘湾乐群广场(拟)

      3.活动内容:各社区艺术团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展开创作或排练,组成一台精彩的综合类文艺展演,也是一次湖里区各基层艺术团风采的一次集中展示。

      4.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区社区文化艺术协会

      (八)“非遗在社区”湖里区戏曲展演

      1.活动时间:10月份

      2.活动地点:待定

      3.活动内容:本项目旨在进一步扶持我区戏曲队伍发展,提高戏曲团队的艺术水平,展示戏曲非遗项目进校园的艺术成果,示范性地开展“非遗在社区”活动,拟组织芳草越剧团、金尚南音社、殿前南音社、禾山京剧苑、馨雅京剧永啸社等辖区戏曲队伍和部分我区校园戏曲特长队伍走进社区开展展演活动。

      4.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区社区文化艺术协会

      (九)基层文体活动项目认定

      1.参评时间:10月份

      2.参评对象:各街道、社区主办或承办的文体活动项目

      3.参评指标:

      (1)要求各街道结合元旦、春节、元宵、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节庆日及本届艺术节活动,全年度(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下同)完成本街道有较大影响和规模的文体活动8场次以上(其中要求5场次为文艺演出)。

      (2)求各社区结合元旦、春节、元宵、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日,全年度完成本社区有一定影响和规模的文体活动5场次以上(其中要求3场次为文艺演出)。

      (3)要求每个街道结合本街道工作需要,全年度完成各类文艺培训4场次以上(其中2场次为非遗培训、讲座、展示或集市活动)。

      4.申报材料:

      (1)每项活动(含培训)填写一份《湖里区第十六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基层文体活动项目申报表》。

      (2)活动文字材料:包含活动方案、效果图纸、微信推文(下载或截图)等。

      (3)活动图片资料:活动现场摄影图片,不同角度2-3张,其中一张必须有体现活动主题和主、承办方单位的照片。

      5.评定办法:

      (1)各项活动结束后,各街道、社区应及时整理、归类活动档案资料,并于10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区文化馆;10月中旬,主办单位对各街道报送的材料进行集中认定。

      (2)街道或社区与市、区相关单位联合举办的文体活动,该活动举办点所属的街道或社区可作为指标任务进行申报(街道、社区不能同时申报);街道和社区联合举办的活动,街道和该活动举办地的社区均可作为指标任务进行同时申报。

      (十)闭幕式和颁奖文艺晚会

      1.活动时间:11月份

      2.活动地点:待定

      3.活动内容:集中展示本年度区、街道、社区三级文艺团队创作和排练的优秀节目和“我的社区我的家”广场舞大赛成果,同时对本届社区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组织奖”以及各项目比赛进行集中颁奖。

      4.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各街道、各文艺家协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届艺术节将对各街道、各艺术团开展的比赛、展演及展览和文体项目等进行评比并设置奖项: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各专项节目奖(其中优秀组织奖单位在年度意识形态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每个活动项目责任单位应该结合本方案,具体细化活动方案并加以推进。区文化馆组织各街道文化干部和文艺骨干加强横向交流,观摩各街道专场展演、展览和各艺术团队专场展演活动,并不定期向相关领导、单位通报本届艺术节活动进展情况。

      (三)由各街道组织开展的广场舞选拔赛、组织节目参加各单项比赛以及美术书法摄影综合展览等项目费用均由各街道自行承担。基层艺术团优秀节目展演费用由区文化馆按照参与艺术团数量给予补助。其他活动经费由区文化馆从专项活动和群文活动经费中列支。

      (四)邀请厦门文广移动传媒进行全程视频跟踪报道。

      附件:湖里区第十六届社区文化艺术节评分规则

      附件

      湖里区第十六届社区文化艺术节评分规则

      本届艺术节的评分办法是以各街道作为组织单位参与评比。各专项比赛和展览活动结束,按照各场节目参演参赛或作品展览情况,以不同的分值计入各街道得分,按总分排名评出“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等若干名,颁发证书。评分规则如下(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项目

      评分规则

      基础分

      100分

    广场舞、各专项

    比赛

      是否举办广场舞初赛

      完成加10分,未完成扣10分

      是否按要求参与各项目比赛

      未按要求参与,每少一个节目扣5分

      最佳表演奖

      每个获奖节目加5分

      最佳风采奖

      每个获奖节目加2分

      优秀创作奖

      每个获奖节目加5分

      获市级艺术节奖项

      每个获奖节目加5分

    美术

    书法

    摄影

    展览

      如期完成展览

      加10分

      作品数量、比例达标(90幅或以上,各30幅以上)

      加10分

      入选全区性展览作品

      每幅入选作品加1分

    非遗

    活动

      按要求完成非遗讲座、展演、培训、集市等活动2次以上

      加10分

    文体活动项目评比

      未完成指标任务扣分(街道5场、各社区3场次)

      街道自身举办的文体活动

      每少一场次扣5分

      按未完成社区与所辖社区总数的比例计算,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3分

      超额完成任务奖励

      本街道和所有社区均完成指标任务,奖励10分

      街道自身举办的文体活动每超一场次奖励2分(不封顶)

      按超额完成数与总指标任务数的比例计算,每增加0.1个百分点,奖励3分(最多奖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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