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5-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审管〔2024〕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5
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16: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公布,并报送湖里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715室,邮编:361009,电话:0592-53835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严格参照《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分解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等服务,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度全年累计在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0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2条,其他信息12条,工作动态27条,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各2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线下申请渠道,积极参加全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做好信息保密审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应公开的全公开,不能公开的不被公开。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做好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依托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托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另一平台的重要作用。通过“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视频号,创新开通“小湖政务直播间”,利用云直播形式,将政务服务便利化举措、部门办事要点讲解、政策解读等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提升政策文件的可读性和传播性,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宣传渠道。三是完善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区建设,在做好政府信息查阅基础上,增设政策解读宣传区文化墙、政务公开展柜阅览、高频政务事项二维码矩阵等服务设施,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日常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与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落实。

  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影响力仍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政务新媒体存在表述不准确的情况、公开宣传的政府信息的关注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针对错误的表述内容,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切实做好信息审核把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发布的质量。二是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探索政务新媒体直播过程的互动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感和体验感,扩大政府信息的知晓率,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湖里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715室,邮编:361009,电话:0592-5383529)。

  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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