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44-04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厦湖城综函〔2025〕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0
厦湖城综函〔2025〕1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104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陈文财代表:
《关于狐尾山上流浪狗下山扰民问题的建议》(第202510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狐尾山公园位于思明、湖里两区交界处。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事权与财政体制的通知》(厦委发〔2003〕19号)精神,狐尾山公园下放给思明区管理。据了解,狐尾山公园存在着个别群众偷偷放生犬只、喂养流浪犬的现象,需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管控。
二、措施与成效
我局部署湖里中队强化狐尾山脚流浪犬只巡查和收容处置力度。每日开展巡查,发现流浪犬及时联系捕犬队进行收容。今年3月份以来,共计开展21次流浪犬收容行动,共计出动88人次,收容流浪犬只16只,因背靠狐尾山,流浪犬只一看到捕犬队就往山上跑,导致收容行动有8次看到犬只却无法捕捉的情况。后续我局湖里中队还将加强巡查,并定期联系捕犬队开展收容行动,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关于建立流浪犬只收容所和设立专项资金问题,我局已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全区流浪犬只收容所并正常运行。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推进计划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思明筼筜中队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抓好狐尾山流浪犬只收容工作。
二是强化巡查执法。湖里中队结合日常市容巡查,加强与社区、小区物业联系,收集流浪犬只信息,加大流浪犬只收容力度。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文明养犬 依法养犬”意识,减少流量犬的产生。
区政府分管领导:曾国辉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文晓鸣
承办单位联系人:肖进鸿 联系电话:19959269833
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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