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2-0106-2022-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22〕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厦湖府办〔2022〕1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
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开设“十四五”规划专题专栏,图文并茂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扩大财政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务和惠民惠农等信息。丰富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疫情情况、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爱卫行动等发布权威信息,统一步调对外发声。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扩大解读范围,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开通回应关切和政策咨询渠道,切实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2021年,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72条。其中,政策文件90件,政策解读61条,新闻动态274条,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情况118件,政府会议信息28条,重点领域信息95条,互动交流6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内容,推动网上受理平台建设,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优化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对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答复内容。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上一年度结转受理1件,其中32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3件结转2022年办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和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印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质量的通知》《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主动公开目录整合,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街道的政府信息。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开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资源库,在本地网站上实现“可看、可查、可用”,方便群众找到公开信息,打通目录与公开信息的“最后一公里”。新增统计数据可视化开发,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动态更新,科学合理分类,实现选择统计周期对数据进行查询和筛选功能。
(五)监督保障
根据国务院、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制订《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依托省、市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实时开展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及数据分析,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按需对各部门、各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切实履行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邀请专家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推动全区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提升。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对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依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结合工作台账,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3 |
0 |
0 |
0 |
0 |
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3 |
0 |
0 |
0 |
0 |
1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9 |
3 |
0 |
0 |
0 |
0 |
3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服务实效有待增强。当前政策解读内容要素较单一,文件执行过程中,缺乏多角度、全方位、分段持续开展解读。二是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等机制有待健全。三是政务公开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后备干部不多,干部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在提升政策解决质效上下功夫。加强对政策解读内容的指导把关,切实做到政策解读的实质有效。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多样性、针对性,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二是在提升交流互动平台建设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现有交流互动平台,并通过公众意见收集、满意度评价、会议开放等多样化方式,扩大群众参与渠道。三是在加强政务公开专业化培训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有序锻炼队伍,充实后备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721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601)。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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