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200-2018-00017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18〕90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10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统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9-10 16:55

      厦湖府办〔2018〕90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统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里区统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湖里区统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7号)和《厦门市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共享公平,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把均衡优质作为区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涵,聚焦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政府职责,加大统筹力度,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努力实现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教师队伍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学校内涵建设得到加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力争到2020年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要求,为我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学校建设规划

      1.统筹学校布局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实施“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7〕45号),根据我区常住人口、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统筹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坚持规划优先、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教育规划与区战略发展规划、人口规划等多规合一,重新修订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

      2.严格落实学校建设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学校布局规划确定预留的学校用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建设标准、抗震设计规范、验收标准等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验收,确保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质量,并确保教育主管部门的参与,确保学校与建设项目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征收办、区建设局

      3.优化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根据省市教育补短板清单,持续实施学校建设,规划梳理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缓解区域学位紧张问题。在学位拥挤的城区实施学校“改扩建”工程,充分利用校园及周边的土地资源进行改扩建,最大限度提供学位。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4.实施办学结构调整战略。将禾山中学改制转型为初中,缓解义务教育学位紧张的压力。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5.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中小学美育设施设备补缺提质工程,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水平。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再提升工程,落实省定新标准和国家优质均衡建设标准,确保到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基本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认定要求。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6.加快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指导,努力推进全部民办普惠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均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7.完善招生管理。积极控制办学规模,按照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做好招生工作。积极挖掘办学潜力,适当增加班级数,严格控制班生额,小学班生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生额一般不超过50人。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阳光招生等政策,积极推行在线招生,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加强计划管理,落实免试入学规定。完善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制度,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8.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局的行政主管责任、相关部门的职能监管责任,街道的属地管辖责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抓好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管理,开展以“防火、防毒、防骗、防欺凌、防踩踏、防暴恐、防溺水、防邪教、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宣传,开展专题教育和应急演练。密切家校联系,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控涉校涉生违法犯罪,与公安、交警、消防、卫计、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联手整治,帮助校园有效解决周边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区教育局、区综治办、湖里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统筹教师队伍建设

      9.完善编制管理机制。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充分考虑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编外聘用教师实行人员总额管理,工资总额核定参照在编教师,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配足配齐师资。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0.落实教师“区管校聘”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师〔2017〕85 号) ,在各学校不超编(控制数)的前提下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合理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细化岗位结构比例,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师配备不足、编制与岗位不相适应等问题。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区域内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1.完善教师职称评聘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师德和业绩能力为导向的职称岗位评聘体系,完善按岗聘用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建立优师特聘制度,拓宽优秀教师职称晋升通道,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师德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导向作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12.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健全校长选聘制度和后备人才选拔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加强校长队伍的专业培训。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校长专业发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3.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师德建设和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三项主题活动,开展师德评议,增强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善市、区、校三级联动的分岗分类分层培训体系,全面开展课程改革新理念、新课程标准、专业素养、学科技能等培训活动,努力于2018 年年底前实现中学教师全员轮训、2020年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大力提升教师教育业务能力。加强骨干教师培养,着力培养一批年轻的优秀教师。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4.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激励机制,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学校、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四)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15.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实施管理,采取措施统筹解决体育、美育师资不足问题,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教育,促进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知识的融合,培养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关系,注重因材施材,在初中试行分层走班教学。健全学习指导机制,推行课后服务,实行校本作业,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质量。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6.加快健全德育工作系统化落实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健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一体化德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合理设计德育内容、途径、方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活动、进头脑。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出发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德育抓方向、智育重能力、体育推普及、美育多形式、劳动教育重习惯的体制机制,使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从培养支撑学生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出发,在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过程中,着重培养学生提升自我的认知能力、与人交往的合作能力。积极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全员育人、全社会育人、全方位育人、全社会育人的强大合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7.加强教科研工作。推进区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与专业发展示范校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创建教师专业发展基地校,提高教师研训基础能力。进一步完善进修学校、片区、学校三级教研网络。加强教研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集体教研制度,强化教研活动规划设计,健全针对教学实际问题的教研训体系,提高教研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18.实施“互联网+教育”计划。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区中小学无线网络全覆盖,到2020年,“一校带多校”的教学、教研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切实完成两所智慧校园试点校试点工作。构建全区教师在线备课共享、教学质量分析等系统,提高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整合全区优质授课资源、在线课堂、同步课堂等远程教育资源,搭建跨校、跨区域教育共享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投送。探索微课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引导学生进行移动式学习。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9.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高水平有特色发展。继续开展民办中小学办学绩效评估工作,加大对民办普惠性义务教育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健全小片区管理、委托管理等机制,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向民办薄弱学校辐射,缩小公民办义务教育质量差距。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20.推进学段衔接教学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小学与初中的衔接教育与指导工作,帮助小学生尽快适应初中学习。鼓励和支持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五四”学制改革实践。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21.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各学段考试评价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育人方式与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衔接。健全质量监测机制,定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诊断反馈等工作。健全发展性评价机制,加强对经费核拨、评先评优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教学质量进步明显的学校给予倾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五)精准关爱特殊群体

      22.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切实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对通过积分入学派入民办普惠义务教育学校,且入学期间父(母)持有我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免除其学杂费、课本费和簿籍费。落实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厦门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23.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实施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加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津贴标准,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职工,加强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健全特殊教育质量监测机制,落实“一人一案”全纳教育,全面普及残疾少年儿童15年免费教育。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卫计局、区财政局。

      24.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教办〔2017〕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全面实施“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从2018年春季开始,我区对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营养餐补助,在学校食堂寄午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按12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其中,对在公办学校食堂寄午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寄午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所需经费从民办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经费作为资助工作经费中列支。其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大校内资助力度,各校制定学校资助制度,并落实到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对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家庭突发变故、遭遇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公办学校从当年的公用经费中据实列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需要经费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计提3%比例的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属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强化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办学质量。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城乡一体改革发展工作,认真开展“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资金投入、职称评定、教师编制、人才流动等方面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协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城乡一体化资源均衡配置、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管理规范的新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综合奖补机制,调整优化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从重点投硬件到软硬件并重转变,逐步加大学校内涵建设投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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