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200-2021-00026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21〕44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7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包容普惠创新专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11:15

  厦湖府办〔2021〕4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包容普惠创新专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湖里区包容普惠创新专项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里区包容普惠创新专项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依据《厦门市包容普惠创新专项提升实施方案》(厦委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重点聚焦自然生态、城市文明、平安稳定、公共设施、产业链完备程度等领域,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结合湖里实际,制定本提升方案。

  一、构建要素便利流动的发展环境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有效盘活利用存量空间。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推动收储边角地批量划拨利用,重点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做好工业(仓储)用地及商办项目改造提升相关政策宣传引导,积极有序推动土地出让,为产业发展提供空间要素保障;科学谋划非核心功能疏解工作,有效腾挪空间,推动土地资源高效配置。(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水平

  2.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为人才提供“一揽子”服务,提供包括子女入学、健康医疗、学习培训、人才公寓等便利化服务。开设百家讲堂、百企学堂、移动学堂等特色学堂,举办高端论坛、早餐会等人才交流活动,营造“以产引才、以才促产”的良好发展环境。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探索提高人才公寓供给量,降低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探索放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住房补贴专业限制,提高补贴标准,吸引更多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

  (三)完善资金保障体系

  3.提升融资便利度。依托湖里金融微信公众号收集企业融资需求,整合辖区金融机构等资源,建立产融线下对接服务机制,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产业引导基金以及区属国企投资的基金、古地石基金小镇等渠道,理顺信息渠道,增进企业融资需求与市场化基金投资需要的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二、坚持创新驱动的产业导向

  (一)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

  4.加强产业链的整体培育。坚持“优二进三”“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发展方向,聚焦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商贸物流、新兴金融、旅游文化和健康等5大重点产业和建筑业等特色产业。围绕我区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成立6个区重点发展产业工作组,加强对重点产业发展的全流程、全链条统筹协调,帮助存量企业增资扩产,加强产业招商力度,推动一批补链、强链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各产业链牵头单位)

  5.提供全流程招商服务。强化项目策划生成能力,实行精准招商,提高项目评估和科学决策水平,实现招商方式、招商渠道、招商能力的全面提升,争取高能级项目集聚落地。狠抓项目跟进,进一步优化企业落地服务保障,对重大项目、产业链关键项目、高能级项目和科技创新型项目,优先配置资源要素,引导和支持企业快落地、早投产、早见效。(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二)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6.激发科技创新要素活力。扶持和引进一批科研机构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园区载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独立建设或合作共建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支持名校名院和社会力量兴办研发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三)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7.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链条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打造安居乐业的城市空间

  (一)提升交通服务水平

  8.加密骨干路网。结合重要产业园区及重点片区,完善全域主干路网体系,强化组团交通联系。完善路网“毛细血管”,打通“断头路”和道路微循环,提升路网通达性。(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二)持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

  9.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推进闽西南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提升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治理水平,强化重点行业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加强工业锅炉窑炉日常监管。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加强超标排放机动车管理。持续推进城市扬尘管控,严格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湖里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局)

  10.深入实施“碧水工程”。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开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污水设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实施正本清源改造,全面溯源排查、分类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整改和破损管网修复。(牵头单位:湖里生态环境局、区市政园林局)

  11.深入实施“碧海工程”。持续推进入海排放口排查整治,强化巡查管控,开展入海排放口检查监测。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完善“海上环卫”队伍,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湾(滩)长制”,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牵头单位:湖里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12.深入实施“净土工程”。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的地块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湖里生态环境局)

  13.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对全区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推动全区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森林生态修复、森林景观提升、林相改造工作,强化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工作。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滨海岸线整治提升。(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湖里生态环境局)

  四、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优质化

  14.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城市诵读节、元宵民俗文化节等文化活动品牌影响力,办好中国国际广告节、海峡文博会分会场、厦门国际时尚周分会场、厦门国际影视文化产业论坛。(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5.推动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落实《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2020-2035年)》,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6.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建设工程。建设特区图书馆,配合完善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和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配合建立统一管理、开放互动的公共数字文化云平台。(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二)推动体育建设高质量发展

  17.推进全民健身。新增一批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8.有序推动体育赛事开展。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赛事,办好F1摩托艇世界锦标赛、中国国际帆船大奖赛等品牌赛事,建设东部体育中心,全方位、多层次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聚焦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增强公共科普能力,实现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三)加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9.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大力实施家门口的优质学校、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办学、随迁子女学位供给保障等十大教育重点项目工程,合理构建终身教育网络,让教育成为湖里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四)提升医疗保障养老服务水平

  20.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发展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大力打造高水平健康城区。(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21.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和医养教相结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一批社区服务中心项目,配置社区医疗服务站、幼儿寄托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室和青少年活动室等设施,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卫生、托育、养老、文化娱乐等服务,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五)建设文明城区

  22.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成果,制定《湖里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完善常态长效创建机制,持续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标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文明示范城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扩大创建覆盖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抓好师德师风、校园文化等建设,推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3. 深入推进市民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道德典范礼遇帮扶力度,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4.大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持续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等活动,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推进公共文明养成,推动精神文明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5. 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整合阵地资源,有效统筹调配,组织交流展示,培育一批有主题、有特色、有内容的工作品牌和活动项目。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强化志愿服务阵地建设,扩大志愿服务站点覆盖面,加强志愿服务文化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持续深化“爱心厦门”建设,营造爱心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五、促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治环境的基础保障

  26.强化矛盾风险控制。加强区级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和各街道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建设,发挥区、街、社区、小区四级矛盾纠纷调解体系的规模效应,推动在涉房地产、物业、金融等领域建设一批品牌调解室。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大力推进“四下基层”“四门四访”,努力防范解决各类重大矛盾风险。(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二)建设规范高效的司法体系

  27.夯实阳光执法全民守法制度基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切实保障相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28.加强社会治理基层力量建设。全面深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充分发挥“党支部建在小区”的作用,提升小区秘书、小区医生、小区警察、小区律师等为民服务精度广度。丰富基层社会治理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六、保障措施

  包容普惠创新是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任务项目化的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和跨领域、跨部门统筹协调,并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密切跟踪市实施方案中各相关事项的推动落实情况,参照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日内报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汇总后上报。区效能督查办加强督察督办,将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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