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400-2020-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20〕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1
各承办单位:
为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督查制度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汇聚众智、回应民生关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列入市、区两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要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处理,强化内部监督,保证办理质量。
二、注重沟通,加强互动联系
各承办单位要树立“精准办理、精准答复”的理念,建立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机制,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的必经环节,强化落实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求计问策、办后及时回访的工作制度,实现良性互动,避免与代表、委员联系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等所造成的不满意情况,共同推动办理工作。如出现不满意件,承办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重新办理,采取登门走访、共同调研等方式,主动与代表、委员交换意见,共同研究难点问题,经重新办理后代表、委员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邀请市级相关单位、相关代表委员开会研究协调,承办单位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办理后进行正式答复。重新办理情况须在收到代表、委员反馈意见后1个月内书面答复代表、委员。
三、协调配合,强化密切协作
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与责任意识,协同抓好办理工作。由我区独办、主办或与市级相关单位分办的建议、提案,区级各承办单位应当就建议内容与各自职能相关的部分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并答复;由我区协办的建议、提案,各区级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协办意见。
四、行文规范,严格按期答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由我区独办、主办或与市级相关部门分办的建议、提案,应在交办后3个月内答复代表、委员,由我区协办的建议、提案,应在交办后1个月内反馈协办意见,具体答复或报送协办意见的时间以交办一览表为准(详见附件1,市政协提案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交办后下发)。各承办单位要针对建议和提案所提内容深入研究,逐条逐项精准办理,简明扼要精准答复,要摒弃空话、套话或以工作总结代替办理情况答复,并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拟定建议、提案的答复函或协办意见(详见附件3),经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统一向代表、委员及市级相关单位报送答复函或协办意见。
联系人:王鹭芬(联系建议办理工作),电话:5722052,电子邮箱:wlf@huli.gov.cn;马军(联系提案办理工作),电话:5721859,电子邮箱:zfb_dc@huli.gov.cn。
附件:1.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一览表
2.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内容(详见内网
OA公告栏)
3.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答复函格式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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