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400-2020-00033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20〕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3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古地石“3·18”违建倒塌事件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31 17:38

    厦湖府办〔2020〕11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古地石“3·18”违建倒塌事件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3月18日19:30左右,我区江头街道蔡塘社区古地石社14号东北侧空地上,一处违章抢建的钢架铁皮搭盖设施发生侧倾倒塌,所幸无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该建筑为蔡塘社区古地石社的居民陈某杰、陈某东共同出资建设,以镀锌方管为骨架、波纹镀锌板为顶棚的单层简易铁皮棚,占地面积约300平米。事情发生后,胡昌升书记、庄稼汉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林建书记要求全速做好人员搜索和善后处理工作。林重阳区长、吴旗荣常务副区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开展人员搜索、周边封闭及值守工作。

      该侧倾倒塌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区“两违”治理、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存在漏洞与短板,一方面说明个别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顶风作案,违章抢建,唯利是图;另一方面说明属地街道、社区,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存在巡查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严,查处措施不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在当前全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为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两违”现象,防止类似事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思想站位,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守住安全生产防线。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安全生产事故及我区“3·18”违章抢建侧倾倒塌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对标对表,认真查找问题,针对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从严从快打击,加强“两违”整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持之以恒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下大力气持续整治,扎实开展全区“两违”综合治理“春季攻坚战”,坚决做到“两违”增量零形成、存量快消化。要加强巡查力度频度,按照24小时全天候无缝对接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结合疫情防控卡口管理,切实加大建筑材料输入关的管控力度,对运送建筑材料车辆,一律予以严格盘查登记,对没有相关手续的一律不予放行,对有手续的一律实施全程跟踪核验,对漏管失控的相关责任人一律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加大对“两违”举报奖励和曝光力度,从快从严从实彻底拆除新增“两违”,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警示一起,形成“露头就打、见违就拆”的强力拆违声势以及“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三、抓实抓细抓小,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湖里区进一步深化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着力开展征拆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11类重点,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核实房屋安全信息情况,做到不落一栋、不落一户,保障房屋在征拆前的安全使用,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房屋,该临时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私自改建改造和二次装修的房屋,要边查边整改;未能提供房屋安全证明的,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人员,腾空封房,责令拆除,排除隐患。对已完成清人封房的,逐一进行复查,防止人员回流居住,先谈先拆、抓紧组织拆除。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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