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400-2021-00032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函〔2021〕33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3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6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3-04 10:49

  厦湖府办函〔2021〕33号

  答复类别:B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6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建设局:

  现将苏江圳代表《关于提升岛内老城区无物业老旧小区生活品质的建议》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湖里区老旧小区主要以早期物业管理未形成市场就建成的安置房、单位职工宿舍为主,这些小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老旧、无公维金、居民经济条件较差等问题,物业企业不愿进驻或未成立业委会作为主体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目前,由社区居委会代收少量卫生费用于最基本的保洁以及垃圾清运。这些小区基本都存在较大的卫生、消防、治安等隐患,是市容考评、文明创建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

  2021年我区计划改造30个老旧小区,涉及改造户数17029户、房屋381栋,建筑面积143.66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17037万元。同时,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小区消火栓缺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置等方面进行完善,并落实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除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在物业管理方面,我区从服务群众角度入手,立足于让管家管好“家”,让业主委员会更好地站在公正、公平角度,成为物业企业与所有业主之间的有效“纽带”,一是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过程中加强业主自治监督指导小组的监督指导职能,引导业主大会选好业主委员会,真正发挥业主自治管理功能;二是加大对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实行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公共维修金定期公示制,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三是在物业活动中积极为业主提供司法、行政帮助,引导业主走解决矛盾纠纷多元化途径;四是建议市级相关单位制定法规,建立和完善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监督机制,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宣传力度,在居民中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理念,引导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平等协商,逐步提高物业收费水平,提高物业的管理服务水平;将建议市级相关单位调研出台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指导价,引导小区与物业企业通过合理定价制定质价相符的服务合同,引导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将积极创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探索依托区属国有物业公司设立专门服务老旧小区的“家园共建中心”,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小区管理的规范持续。

  领导署名:曹荣宝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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