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400-2025-00085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函〔2025〕8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5
厦湖府办函〔2025〕84号
答复类别:B类
市发改委:
现将《关于破解“里程焦虑”优化新能源车公共服务体系建议》(第20252077号)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低碳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进一步推动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充电基础设施备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停车场、新建小区规划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着力缓解“里程焦虑”。
二、措施与成效
(一)针对完善充电设施监督管理机制建议
我区严格参照《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备案,采取审核资料、企业承诺等方式,严把建设备案端。
(二)针对优化充电设施配备建议
我区结合新建公共停车场设置充电桩。新建停车场项目设计方案均按规定比例配备了新能源充电设施。如2024年建设中的湖里区薛岭山公园南侧地下公共停车库共355个车位,配备充电桩81个;康乐第二小学改扩建艺体楼项目地下公共停车库共450个车位,配备充电桩90个。
(三)针对逐步完善社区充电设施建议
我区结合新建小区设置充电桩。新建小区配建要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充电桩配比不低于总车位10%的要求,规划阶段即明确充电设施布局;结合城中村改造设置充电桩。2024年城中村改造共建设16个停车场新增车位1639个,均按配比预留充电桩接口或设置充电桩。如东围文创市集充电站,位于禾山街道围里社的东围文创市集内设有充电桩。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老旧小区电力容量不足,改造成本高,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足;老旧小区普遍场地有限,居民对建设充电桩意见难以统一;社区充电桩运维责任主体分散,长效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二)今后推动计划
今后我区将采取如下措施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一是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将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设施纳入符合条件小区的改造内容,以改善老旧小区停车管理和生活品质;二是结合小区实际条件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地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快老旧小区的电力改造,在保障小区绿化前提下,增设停车位和新能源充电设施;三是积极探索“政府补贴+企业投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升级,力争新增充电桩。
领导署名:胡振强
联 系 人:陈舒舒
联系电话:2808119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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