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400-2025-00090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函〔2025〕8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5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5-04-15 17:33

  厦湖府办函〔2025〕89号

  答复类别:A类

  市民政局:

  现将《关于厦门老年人助老食堂建设的对策建议》(第20254113号)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区高度重视,针对提案内容,结合我区实际,通过组织调研、开展座谈等方式,逐条研究落实举措。我区目前共有户籍人口43.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5.8万人,老龄化率达13.2%。目前已建成长者食堂和社区助餐点37家。今年将新增6家,助餐服务站点将升至43家,站点覆盖率提升至73%。

  二、措施与成效

  (一)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专项政策

  一是2024年以来近年来,市、区民政部门先后出台了多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文件,包括《厦门市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门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助餐工作的通知》《湖里区关于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长者食堂食品安全星级评定规范》等。二是我区支持多种形式的助餐服务模式,包括高殿、吕岭、后浦、禾缘等社区依托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的“功能拓展型”助餐11家;枋湖南、禾盛、禾山、濠头等社区依托餐饮服务企业、养老机构等建设运营的“社会合作型”助餐10家;在社区新建涵盖长者食堂的公服综合体的“社区新建型”助餐16家。各社区根据规划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助餐服务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助餐服务。

  (二)加大助餐服务站点扶持力度

  我区认真对照各级民政部门关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要求,按照财政分级承担机制,不断加大对老年助餐的资金补助力度。一是市财政对我区助餐服务站点安装智能终端和视频监控等设备的,给予每个站点1万元设备补助。未享受过政府建设或改造补助的助餐服务站点,额外增加1万元适老化补助。二是区财政对我区65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在助餐服务站点就餐消费10元以上的给予每日1次,每次3元的用餐补贴;对60周岁以上的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给予每日1次、每次12元的用餐补助。三是对在我区完成备案并对外营业的助餐服务站,在春节期间正常营业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达7天及以上的,每家予以补贴金额5000元。四是我区对承租运营助餐服务站点的养老服务机构,由街道提供场所给予场地租金等优惠政策。

  (三)扩大助餐服务站点覆盖面

  我区高标准高要求加快老年助餐服务站点建设,目前已建成运营的助餐服务站点共37家,今年底预计新增助餐服务站点6家,共计43家,覆盖率达73%。目前东部片区的禾山街道和金山街道共有禾美、坂尚、岭下、五缘湾北、高金林、体育公园、金山7个涵盖长者食堂的公服综合体项目正在建设中。我区将长者食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相配套,逐步有序地建设,做到效益最大化。尽可能利用闲置用房等改造长者食堂或助餐点,辐射周边社区,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助餐服务。个别无养老设施用地的社区,利用社区自有资源开展助餐服务或与相邻的社区共享长者食堂。

  (四)推动助餐服务站点市场化

  我区助餐服务站点运营机构均具备相关合法资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管理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运营稳定。国贸康养、建发溢佰、天地青鸟、民安堂作为我区四家国有运营机构,在人员管理上应更加规范、在队伍建设上应更加稳定、在服务品质上应更加优质,为民营机构起到示范作用。长者食堂优先为辖区老年人提供质高价廉的餐饮服务,在此基础上餐厅开放市场化经营,实现市场化盈利反哺老年助餐。各街道积极链接慈善资金,鼓励社会爱心餐厅对老年人就餐给予一定优惠,共同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加实惠、便利的用餐服务。

  (五)改革助餐服务站点运营方式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发展灵活多样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我区助餐服务站点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运营,例如天地青鸟运营的后浦、园山、禾缘、南山、金尚助餐服务站点;国贸康养运营的神山、金安、金山、湖边、金湖助餐服务站点等。另一种是依托餐饮服务企业,通过授予长者食堂牌匾,按照长者食堂标准运营管理,例如:枋湖南、禾盛、禾山等。我区助餐服务站点有多家国企运营机构,通过国企带动民企不断提升助餐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助餐服务。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相关政策落实

  我区助餐服务站点在保障老年人用餐需求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提供质高价廉的餐食,增加自身收益。我区探索“食堂+学堂”模式,在非用餐时段开展社区活动或培训讲座等,提高资源利用率。下一步我区将在上级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包括助餐服务在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确保政策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探索建立多方共建共享的可持续长效机制

  近几年市、区两级不断加大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多部有关老年助餐服务的政策文件,政府不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助餐服务站点建设中来,将助餐服务站点交给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我区探索建立“政府+企业+慈善+老人”的多方共建共享模式,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助餐服务站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建立“街道+社区+上门”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我区助餐服务站点包含长者食堂和助餐点,长者食堂不仅要保障老年人的用餐需求,还作为街道的中央厨房将餐品配送到周边的社区助餐点,确保老年人就近用餐。助餐服务站点运营机构还通过电话和微信群订餐的方式,为不方便出行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建立起“街道长者食堂+社区助餐点+居家送餐上门”的三级助餐服务体系,更好地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生活圈。

  (四)提升助餐服务站点服务质量和延伸服务内容

  助餐服务站点要根据老年人的营养需求和饮食习惯,制定科学合理的每周菜谱,确保餐食健康、营养、可口。定期收集老年人反馈意见,及时调整餐食种类和口味。运营机构除向老年人提供午餐外,鼓励增加早、晚餐,满足老年人一日三餐要求,提升助餐满意度。助餐服务站点在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基础上,可拓展健康咨询、文化娱乐、心理关怀等服务,定期开展健康讲座、举办文娱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让助餐服务场所的设施资源得到更有效利用,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五)探索创新助餐服务站点运营模式

  我区助餐服务站点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运营机构的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对运营不规范、老年人不满意的助餐服务站点给予限期整改、撤销备案、收回牌匾。我区天地青鸟、民安堂、国贸等企业目前运营多家助餐服务站点,下一步还将推动更多大型养老企业进行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领导署名:胡振强

  联 系 人:陈舒舒

  联系电话:2808119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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