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2-0300-2023-00002
    • 发布机构:殿前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9
    2023年殿前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3-01-19 08:2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殿前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殿前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殿前街道办事处

    财政核拨

    21

    19(含行政工勤)

    殿前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9

    3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殿前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笃行不怠、奋勇争先,打造更加美丽、更加富裕、更加平安、更加繁荣的殿前。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安排,迅速掀起热潮。一是抓好学习。街道领导带头学,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研讨、邀请专家辅导,各级党组织带领党员学,以座谈交流、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抓好宣传。发挥基层理宣讲队伍作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神山精神”、身边人身边事相结合,创新基层理论宣讲新课题,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机关、社区、小区。三是抓好贯彻。联系实际,真抓实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明创建、民生改善、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殿前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着力产业升级,夯实高质量支撑发展。一是狠抓招商引资,积蓄增长后劲。发挥两区政策叠加优势,加速推进集成电路、预制菜、跨境电商等产业补链加链延链。完善商圈配套,力促嘉禾新天地、建发汽车寨上汽车园等项目运营,推动万达鹭港、第六空间等商圈品牌集聚。借助联东集团等平台资源优势,探索低效用地改造产业园的可行性,打造培育“专精特新”现代化工业园区,盘活村集体资产,促进产城融合。二是聚焦经济指标,确保稳步增长。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化解企业经营发展难题,助力存量企业做优做强。采用“招商项目+纳统指导”全链条跟进方式,主动靠前提供纳统指导,确保项目落地尽快见效。强化统计业务指导互动,做到应统尽统,统必合规,助力指标增长。主动对接港中路下穿通道工程、正本清源完善工程等项目,继续挖掘新的固投增长点。三是升级服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用好“殿小二”智荟家园,为辖区企业提供项目对接、政策咨询、课程培训等交流平台,搭建街道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对外窗口。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拓展“殿小二”功能模块,提升服务品质,利用“殿小二”抖音号,打造产业政策、空间信息开放式线上宣传互动平台,组建“殿小二”公益律师团,持续开展“殿小二”益企行动,为“殿”企提供更便利的服务,确保益企服务提质增效,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着力城市更新,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轨道平衡用地、第二东通道、殿前二路六路及延长线改造工程等重点征拆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交地。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完成永乐阁等9个小区31栋1734户的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进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在重点推动殿前、寨上社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向其余5个村社延伸。完成高崎渔港片区、鳌山路片区、兴湖片区和古塘垅新村正本清源工程。二是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改造提升垃圾投放点位,引进智能化管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定时定点”投放,推进沿街商铺垃圾上门收集清运工作,努力实现沿街商铺垃圾应收尽收。强化市容巡查,严控“两违”,疏堵结合,做实做细城市精细化管理。三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坚持“3+3+N”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认真对标对表,严格按照国检标准要求,抓好重点区域整治,强化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及城中村周边等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加强城区综合治理,加快推进16个应急项目建设,确保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迎检取得优异成绩。

    (四)着力民生改善,繁荣发展社会事业。一是紧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以及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强化重点场所及重点人群管控,有序推进常态化核酸检测,加强对风险地区漫入厦门人员的排查、管控,做好溯源排查工作。发挥海域巡逻队伍和无人机巡防队伍作用,加强24小时巡逻防控,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三报备”制度,严防海上疫情输入。二是落实民生保障可持续。开展“漏保”“漏救”问题整治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尽快纳保”。打造未成年保护“三个计划、一提升”特色品牌,帮助受困儿童尽快走出困境。利用网格化就业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精准化业就服务,促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辖区在建工程项目“无欠薪项目部”创建率达100%。三是繁荣文教事业固根基。推动完成《殿前风物志》编撰,定格殿前上下砥砺奋进的生动侧影。深化“腾飞殿前 以文化人”街道文化品牌,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加大校园周边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文物建筑安全排查,对未解危的文物建筑确保封房清人,坚决防止人员回流。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教培行业良性发展。

    (五)着力平安创稳,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动街道“智慧大脑”扩容升级(二期),构建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戒毒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关注涉邪重点人员转化教育工作。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完成街道及9个社区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进小散工程纳管工作,不断完善“四责任五保障”工作机制,消除安全隐患。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和电动车禁入电梯安全装置建设,改造提升物业小区的消防设施,推进城中村120座市政消防栓建设。三是推进平安海域创建。打造乡镇船舶停泊示范点,完善无人机巡防队建章立制,巩固海上疫情防控经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海上安全治理能力。提高岸线巡查、森林防火等应急处突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能力,构建全方位信息化、智能化的岸线、森林监测和应急处突体系。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殿前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算为36,545.2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204.84万元,增长88.9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54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545.2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殿前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为36,545.2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204.84万元,增长88.9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855.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96.16万元,公用支出1,558.90万元;

    2.项目支出30,690.1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殿前街道办事处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45.2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204.84万元,增长88.96%,主要是由于老旧小区改造、空中缆线整治、正本清源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学习、宣传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48.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办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访维稳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03.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办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32.0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统计调查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5.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绩效、审计、财务软件服务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397.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殿小二”宣传、服务企业、防范金融风险宣传、众创会议报告厅装修提升改造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9.1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妇联、共青团、关工委、侨台、工会等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活动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牲畜屠宰及农产品监测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4.5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13.国防支出(类)军费(款)预备役部队(项)29.00万元。主要用于预备役日常训练补贴和物资支出。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48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殿社区监控工程、雪亮工程监控系统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8.0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等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1,333.2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与平安建设活动、城中村综合治理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集体办幼儿园补助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知心姐姐项目、终身教育等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35.00万元。主要用于科普活动宣传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16.6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站管理、文化活动、文物修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6.5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931.85万元。主要用于小区治理、社区建设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7.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85.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94.3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军人、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12.70万元。主要用于无军籍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5.8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购买服务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75.0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困境儿童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90.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819.62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老年活动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6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残疾人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163.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居家护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爱心屋”办公经费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及宣传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90.0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金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43.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90.50万元。主要用于慈善、社会救助、弱势群体慰问、城乡居民养老参保补助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慰问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经费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小儿疫苗宣传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29.7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除四害等疾病防控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86.8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协会、生育关怀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流动人口管理支出。

      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1.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5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4.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7.32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网格员经费、环保宣传支出。

      5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26.0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经费支出。

      5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72.50万元。主要用于制止违法建设、城管及协查队经费支出。

      5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4,158.2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交、环境整治提升、绿化支出。

      5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535.15万元。主要用于改居环卫、垃圾分类处理、环卫工作经费、河长制经费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9.24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经费及防火物资购置等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宣传及应急防汛物资购置支出。

      5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1,40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96.4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支出。

    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13.00万元。主要用于避灾点支出。

    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6.40万元。主要用于微型消防站经费、消防设备改造提升及消防宣传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拨款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6.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考察。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38.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3.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社区管理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协调社区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模式,提升服务居民水平,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服务模式。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加强网格工作规范化建设等。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湖委办〔2016〕33号)、《关于印发〈湖里区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的贯彻意见〉的通知》(厦湖民〔2020〕12号)等文件设立,保障社区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转。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殿前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评估经费320万(区150万左右);社工站建设经费30万;社区治理建设经费50万。

    5.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居家养老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针对无偿和低偿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立项依据

    根据厦湖府【2017】2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深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过购买专业服务,实现养老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以及通过终端智能设备的运用及管理重点对象服务跟踪,把老人、家庭、亲友、社区等各种资源无缝快速链接,实现信息化平台介入,提升管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殿前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服务站2万元*9个社区,街道照料中心15万元,兴园社区居家服务站租赁费5万元,殿前照料中心高殿场地租金96万。

    5.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34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村改居环卫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负责“村改居”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湖里我委办公室文件厦湖委办(2016)6号文件),以提高“村改居”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快推进“村改居”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环卫管理运作体系;湖里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16号。湖里区城管委会议纪要(2017)17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殿前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村改居”保洁经费2023年:社区清扫保洁经费、上门收集转运经费、设施设备购置经费50元/㎡·年,面积47.49万㎡。

    5.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374.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四)垃圾分类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推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推进。

    2.立项依据

    根据厦湖委办〔2017〕46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49号文件、湖里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纪要〔2017〕21号以及厦门市湖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17〕3号等文件,分别确定街道专职垃圾分类管理员及垃圾分类督导员人数和社区专职垃圾分类专职人员数

    量,配备好专职工作人员,组建督导员队伍,做好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工作。在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扩大示范小区、示范社区范围、数量,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争创省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殿前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人员经费;投放点位提升改造;宣传培训费用等。

    5.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724.3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五)社区监控系统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和法规,拟定辖区综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完成;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协调指导村、居和辖区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普法工作计划,做好群防群治、民事调解、帮教和外来暂住人员管理等治安防范工作,加强街道和村居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办街道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立项依据

    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2013】12号,建设高殿社区监控系统;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纪要【2019】18号,开展雪亮工程监控系统经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殿前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高殿社区监控工程200万元,雪亮工程280万元。

    5.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8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殿前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8.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67.92万元,下降38.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93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预算30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931.12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预算10693.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殿前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殿前街道办事处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435.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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