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2-02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厦湖殿〔2022〕57号
- 发布机构:殿前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4
殿前市场监督管理所,街道各办,各社区:
根据上级食安委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殿前街道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里区人民政府殿前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4日
殿前街道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落地落实,根据国家、省、市食安办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督导督查、精准防控,备案备查、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今年打基础,明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常态化运行”的总目标。
二、实施阶段
(一)2022年底前打基础。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摸底排查,明确包保干部范围,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以下简称“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覆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运用国务院食安办统一建设的“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各级包保干部力争对所有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1次督导。
(二)2023年底前全覆盖。“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覆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含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各级包保干部按要求实现全覆盖督导;与国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实现数据共享;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三)2024年底前见实效。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实现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领导
街道食安办在区食安委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街道按照市、区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抓好管辖区域各项任务落实。
按照国家、省、市、区食安委包保主体四级分级标准,街道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街道、社区两层包保干部范围;组织建立街道、社区包保主体台账、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组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衔接。
(二)摸清底数
1.摸清包保主体和干部底数
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街道食安办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清单确保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2022年10月底前纳入包保范围,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2022年底前实现“应纳尽纳”。同一生产地址(经营场所)存续多个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以新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包保主体。停止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新获证未生产经营和备案食品经营者可暂不纳入当年包保范围。
街道食安办协调相关部门,获取本行政区域包保干部清单,包括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相应职级干部,以及社区两委成员等。
2.确定包保主体分级标准
街道包保主体分级标准,严格按照全市各级包保主体分级标准执行。个体工商户的分级应综合考虑主体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不能简单按主体登记类型划分。
3.实施包保主体逐级建档
在区食安办的指导下,街道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所、各社区依照分级标准确定C级、D级包保主体,汇总形成C级、D级包保主体台账,并报区食安办留存。
4.因地制宜确定包保干部范围
包保干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社区两委成员。街道食安办、各社区,视情调整确定包保干部范围,保证所有包保主体都有对应的包保干部、包保比例切合实际,防止包保任务畸轻畸重,但均不得用市场监管人员代替包保干部。
(三)建立责任清单(2022年11月下旬前完成)
1.明确C级包保方式
根据国务院食安委相关文件要求,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C级主体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负责包保,D级主体由社区两委负责包保。按照“包保区域相对集中、包保业态相对多样”的原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领导为包保干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与本级党工委、办事处其他领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承诺书),社区两委为包保干部(社区书记、主任与本级两委成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承诺书)。
2.分级建立包保清单
街道食安办参照区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包保方式和包保清单,报本级党工委、办事处或食安委研究审定后实施。街道食安办指导各社区制订责任清单,社区级责任清单经社区两委确认后报街道食安办。
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商圈综合体、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分片集中包保、网格化包保等方式。必须保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都有对应的包保干部,确保包得住、督得了、完得成。
3.包保干部变更
包保干部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的,一般由该岗位的接任者或承担该岗位职责的领导干部接任,并在原包保干部调整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或暂时委托B角负责包保),建立包保对应关系。包保干部通过“管理平台”申请变更及终止包保关系。
(四)签订承诺书(2022年12月中旬前完成)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与本级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与社区包保干部签订。
街道、社区两级承诺书(含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报上一级食安办存档备查。可通过扫描等方式在“管理平台”报送承诺书电子版。
(五)组织开展督导(2022年12月起)
1.培训宣贯和协调联络
(1)组织本辖区区、街道、社区三层包保干部参加市食安委组织的包保干部轮训,讲清包保任务、督导流程、工作纪律,以及“管理平台”和移动端APP应用操作等。
(2)街道食安办协调做好本级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衔接。
(3)包保主体受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通报包保干部。
(4)大力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活动,宣传讲解各类政策要求及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知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5)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督促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2.督导形式
(1)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如: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等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
(2)在包保主体多且分散的地方,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集中汇报、视频会议等多种方
式开展督导。
(3)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商圈综合体、餐饮街、多个食堂的学校、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分片包保、集中督导。
3.督导工作程序
(1)包保干部及时掌握了解包保主体及督导任务等有关情况,安排督导日程,保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2)包保干部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逐项开展督导,并及时在“管理平台”上填报督导情况。
(3)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4)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包保干部通报的问题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包保干部。
(5)包保干部每年向本级党工委、办事处或社区支部和上级食安办报告履职情况。各级食安办逐级汇总本级和下级包保干部履职情况,统一报本级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食安办。
(六)组织实施督查(2022年12月起)
1.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精神,结合党工委、办事处督查工作安排,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组成人员、重点督查区域、重点督查对象、督查清单等,报本级党工委、办事处或食安委批准。
2.各级食安委组建督查组,食安办做好协调联络。必要时可邀请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3.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下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督查频次一般每年1次。
4.根据督查结果,各级食安委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七)数据汇聚及更新
1.数据初始化。区食安办按照数据采集填报模板和填表说明,组织各级填报《包保主体台账》、《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等,保证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上报市食安办。同时,组织填报《食安办人员信息表》,为工作人员开通“管理平台”账户。及时对上级通报的校验不合格数据进行核准修复和重新上报。
2.数据常态化维护。各级食安办通过“管理平台”,及时更新报送有关信息;对各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承诺书建立电子档案;原则上每季度更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是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重要举措。各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本单位包保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职责,确保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单位要参照市里做法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包保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等。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照国务院食安办规定的数据报送流程及模板,逐级上报包保干部名单、包保主体台账、各类清单、承诺书等信息。要及时更新报送包保干部、包保主体等信息,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客观准确。
(三)加强督查考核。国务院食安办、省食安办将于2022年11月至12月开展督查。区食安办会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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