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200-2018-00011
- 发布机构:党政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8
厦湖街政〔2018〕47号
湖里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厦委办发[2017]7号),以及《湖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湖里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湖里街道地处厦门岛西北部,辖区内无河流,涉及水环境主要指湖里公园人工湖、康乐人工湖、仙岳山人工湖等3处景观水体。
二、主要任务
积极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3处景观水体的水源水质整治以及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等相关工作。
三、组织形式
河 长:朱碧蓉 办事处主任
副河长:高 翔 办事处副主任
邓美雄 副调研员
成 员:苏照山 党政办主任
陈美珍 卫计办主任
胡振强 综治办主任
朱雯静 财经办副主任
张志远 湖里城管中队队长
绪向阳 街道防汛办干部
曾清华 康乐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 颖 海天社区居委会主任
陈一梅 村里社区居委会主任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挂靠在防汛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胡振强主任(兼)担任,成员由街道防汛办所有工作人员担任。
四、明确职责
1.河长职责。街道河长对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负总责,海天社区、康乐社区和村里社区成立相应的社区河长组织,社区河长是参与湖里公园人工湖、康乐人工湖和仙岳山人工湖及周边环境治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组织领导人工湖及周边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配合开展水源水质检测,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列席会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收集和反映河长制实施工作的各种信息,提出决策建议。
3.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
(1)党政办负责统筹辖区河长制宣传工作。
(2)综治办配合湖里环保分局开展3处景观水体及周边“小作坊”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排查进入人工湖水体工业污染源,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合区市政园林局组织实施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全面摸清人工湖周边污染源,做好提升项目相关工作保障等;配合市政园林局做好库区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协调市政提升项目需办理质量监督的事项和技术服务指导。
(3)湖里城管中队负责拆除公园人工湖周边违章建筑(由综治办牵头)
(4)财经办负责落实街道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人工湖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5)卫计办负责配合区卫计委做好监督指导做好水环境监测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6)防汛办承担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列席会议;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收集和反映河长制实施工作的各种信息,提出决策建议。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
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
各办、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治理工作,康乐社区、海天社区、村里社区要分别督促各水体专管员做好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等。整治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
加强日常动态监管,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湖违法犯罪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按要求配备河长制专职人员,落实管理职责。
(二)落实目标任务。各相关社区要细化目标任务,确定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辖内水体治理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落实资金保障。财经办要保障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大水环境整治、水体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8日
抄送:区市政园林局。
湖里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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