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200-2020-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街政〔2020〕1号
- 发布机构:湖里街道综治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2
各社区、各部门:
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安办〔2019〕76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湖里街道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日
湖里街道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区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我街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后)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 伟(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苏照山(街道党政办主任)
陈美珍(街道卫计办主任)
覃 勇(街道综治办主任)
朱雯静(街道财经办主任)
陈 锋(街道街政办负责人)
周文澎(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姜丽明(湖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剑波(湖里交警中队中队长)
林诏辉(湖里派出所副所长)
吴国璋(湖里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邢 超(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廖艳琳(湖里消防大队参谋)
潘 剑(湖里消防大队参谋)
谢建家(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曾立忠(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刘惠珍(金鼎社区居委会主任)
危锦凡(新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炳丽(东荣社区居委会主任)
纪智琼(东渡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叶 腾(濠头社区居委会主任)
徐宝贝(和通社区居委会主任)
林伟榕(湖里社区居委会主任)
陈一梅(村里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 颖(海天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婉红(南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丽芹(康晖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剑雄(康乐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园好(康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桂兰(塘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伟伟(后浦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江波(怡景社区居委会主任)
史 明(徐厝社区居委会主任)
洪春敏(兴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邢超兼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日常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各社区应配合职能部门,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湖里街道深化“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厦湖街委〔2019〕22号)工作要求,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财经办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引导企业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的监管,严格执行生产、销售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和规定,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流向市场;安监站、城管办要指导社区、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各社区、城管办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职能安全充电设施,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和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湖里街道深化“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厦湖街委〔2019〕22号)工作和责任分工,持续深化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充分认清“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容易反弹回潮的特点,采取综合执法、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建立“排查-整治-回潮-复查”的整治闭环,各社区、派出所、消防大队、城管办、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三合一”现象、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4.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61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各社区、安监站、街政办、城管办、综治办、派出所要认真分析研判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出租集中区域、学校及周边区域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综治办协同派出所加强落实出租屋所有人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制度,加强对居民区、出租屋、电动车等重点场所、领域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街政办要从源头加强管控,督促学校组织教师定期走访,了解学生在外租房居住情况,对租住存在安全隐患出租房的学生予以劝离,加大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外宿学生、家长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安监站要牵头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各社区、安监站、城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要根据监管职责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开展工业集中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各社区、各部门应按照《湖里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里街道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街安委〔2019〕35号)要求和责任分工,对辖区工业集中区、老旧厂房进行再摸排再整治,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整治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道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分隔不到位、“三合一”现象、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11类突出问题。
(二)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各社区、各部门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校园、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社区、各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社区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安监站组织对各部门、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知识内容。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火灾隐患曝光、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五)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根据《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闽消联办〔2019〕39号)要求,各社区、各部门要督促辖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确保车辆规范停放。要强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同时,各社区、各部门要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提升社会单位和群众自觉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六)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加强日常业务训练,深化同消防中队、小型站的联勤联动机制,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要开展不定期拉动演练。
五、责任分工
(一)各社区责任。各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1.研判化解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各社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本辖区冬春季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2.重点约谈推进。对辖区内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场所,要联合公安、消防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应场所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火灾高发区域社区要强化工作指导。
3.突出培训重点。社区应组织对两委、消防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4.强化基层防控。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联合公安派出所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二)行业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街政办。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文物建筑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按照区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出台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组织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2.卫计办。重点排查养老院、医院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
3.城管办。重点开展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审批,快速拨付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同时指导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
4.安监站。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强化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的监管,严格执行生产、销售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和规定,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流向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
6.其他行业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职责,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三)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7日前)。街道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社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社区、各部门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继续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活动,并在本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各社区、各部门总结工作成效,上报工作总结。街道将根据省、
市、区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工作验收、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严格考核问责。街道将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社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指导检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四)落实材料报送。各社区、各部门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每月16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吴雪芳,联系电话:565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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