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街政〔2024〕1号
    • 发布机构:湖里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2 1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里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湖里街道办事处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机构及职能信息,主动公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部门财政预决算、民生保障等相关信息,发布公文类信息6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湖里街道”上发布819条推文,其中原创22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强化各部门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注重答复质量,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3年度,湖里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承担具体工作。严格实行“谁制作(获取)、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机关公文签发审批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到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依法公开。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

    (四)平台建设

        一是以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不断更新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二是加强和规范“湖里街道”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利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等线下实体平台公开信息,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政府公报》阅览区,提供电脑查阅信息,为广大居民朋友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认真答复各类渠道留言,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建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态。

        湖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各内设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不够重视,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

    (二)改进措施。严格要求各内设机构及时公布经济社会发展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湖里街道办事处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邮编:361009,电话:0592-2661455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24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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