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3-0400-2025-00006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ZWLH-2025CS-031】禾山街道辖区“两违”建筑拆除(含清运)配合单位入库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项目名称:禾山街道辖区“两违”建筑拆除(含清运)配合单位入库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项目内容:
禾山街道辖区“两违”建筑拆除(含清运)配合单位入库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5、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9、信用记录:①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http://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7日】到【2025-07-15 17:30:00】
2、获取方式:
平台使用费: 采购包01人民币20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正务联合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xmzwlh.com/)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将平台服务费缴交截图发至 zwlh68@163.com邮箱,我司将在收到邮件的一个工作日内发放本项目发售稿电子版(word)文件。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8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永建顶尚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开标厅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07-18 09:3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永建顶尚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评审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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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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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889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92-5794007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123金城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2-57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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