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5-01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湖金街政〔2022〕13号
    • 发布机构:金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8
    关于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3-28 11:04

    各社区:

      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指挥部[2022]第5号通告、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的精神,现将清明节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顾关贤二级调研员任组长的清明节祭扫活动领导小组,组员为各社区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社建办由吕巧俐任主任负责具体事务协议处理,经办人员熊裔红;各社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强化宣传引导

      社区通过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发送信息、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专题宣传,在各小区出入口张贴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指挥部[2022]第5号通告和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等宣传活动;引导市民通过“厦门云祭园”开展网络祭扫活动。在祠堂、祖厝、民俗、上山路口等重要活动场所悬挂“清明节期间禁止祭扫、祭祀活动”横幅。

      三、严格落实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指挥部[2022]第5号通告、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的精神。村(居)骨灰楼(所)暂停群众现场祭扫及室内祭扫活动,社区统一分时段分批组织村(居)老人协会统一派出代表(最多不超过5人)开展文明祭扫。禁止在祠堂、祖厝、民俗场所等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禁止人员上山祭扫。将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管控,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进入骨灰室的人员必须严查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测量体温(不超过37.2℃)等扫场所(骨灰室)码方可进入,测量体温异常者向社区新冠疫情办公室报告,并做好往来人员台账。

      四、备好服务专用物资、整理好卫生环境

      清明节祭扫社区统一购置花篮、电蜡烛、电香火用于祭扫活动,禁止烧纸钱焚香火;社区指派专人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正常使用,检查用电设施是否完好以免发生火情。整理好骨灰室内部及进出通道环境卫生骨灰室并做好每日消毒工作。

      五、落实好值班、各类报告制度

      在清明节期间落实好骨灰室值守工作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人员进出登记制度、祭扫人员名单上报审批制度、清明节情况每日一报制度(到4月10止每日16时前上报)

     

      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