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5-02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湖金街政〔2023〕9号
    • 发布机构:金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0
    金山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3-02-20 09:10

      湖金街政〔2023〕9号

      金山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

      街道各办、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3年2月修订)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 4月印发的《湖里区金山街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湖金街政〔2022〕16 号)同时废止。

      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0日

      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3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洪涝和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 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以下简称台风) 是频繁发生并对我街  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保障我街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  有序运行,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台  风、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  街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

      (二)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湖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三)汛期确定。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影响的特点, 每年 4 月 15 日至 10 月 31 日定为汛期,其中 7、8、9 月为主汛期。   

      (四)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要求;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预警到街、预案到居、责任到人,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

      (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街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厦门台风、暴雨灾害特点

      (一) 季节性强

      厦门年平均降雨量约 1400 毫米,全年雨量分布为春雨季( 3~ 4 月)降水量占全年 17%,雨季( 5~ 6 月)降水量占全年 29%,台风季( 7~ 9 月)降水量占全年 35%,秋冬季( 10~ 次 年 2 月) 降水量占全年 19%。袭击或影响厦门的台风灾害出现在 5 月~ 11 月,频率为 5 月份 2%,6 月份 7%,7 月份 20%,8 月份 37%,9 月份 22%,10 月份 10%,11 月份 2%。

      (二) 发生频率高

      1956 至 2021 年,厦门共遭受 239 个台风正面袭击或影响, 平均每年3~ 4 个。其中 6 个台风正面登陆厦门,平均 10 年 1 个。 “非台风”暴雨平均每年 3~ 4 场,历时短,强度大。

      (三) 危害大

      台风、暴雨灾害均可能给厦门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台风, 带来强风暴雨及风暴潮,可能导致低洼地带受淹、地质灾害、危 旧房倒塌、海上航线停航、跨海大桥封闭、工地停工、学校停课、 景点关闭、BRT 和地铁、高架地面受影响区段停运、停产、休市等,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影响生产、生活秩序。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指挥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

      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第一指挥长,街道分管防汛的领导担任第二指挥长;街道所有参加日常值班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并担任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后的防汛带班领导。

      街道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汛办),设在街道安监站,负责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有街道各办(服务中心、站)、金山派出所、五通派出所、金山交警中队、金山城管执法中队、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山中队、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各社区居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街道防指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重要开发片区指挥部为成员单位。

      各社区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官担任组长,负责做好本社区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各成员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每年汛前,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指成员,明确职责分工。

      (二)指挥机构职责

      1.街道防指职责。统一指挥全街道防汛防台风,以及台风引发的风暴潮防御工作,根据区防指指令,宣布全街道进入、结束紧急防汛期,启动、调整、结束全街道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组织召开各社区指挥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部署防汛防台风、防潮、抢险救灾工作,提出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抢险救灾应急措施。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

      2.街道防汛办职责。落实日常值班值勤,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潮情、工情、险情、灾情。提出防汛防台风工作意见,为街道防指提供决策依据;下达街道防指的调度命令,及时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及时统计进港避风船只数量、转移上岸人数以及其他灾情信息并上报街道指挥部。负责本街道防汛抢险物资、 设备、器材的储备、管理,负责抢险期间全街道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器材的统一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台风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响应等级加强值班备勤。

      3.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正确把握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宣传的舆论导向,加强对防汛防台风的重要舆情监控;及时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新闻宣传工作和根据需要做好有关防灾抗灾救灾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应急期间,对接配合通信部门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做好抗灾救灾期间应急车辆和后勤保障工作。

      城管办:负责市政、园林、环卫等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排水、排涝、行道树木的剪枝、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开展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做好灾后植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物业服务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防洪防台风工作的统筹部署。

      社建办: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将因灾伤病员救治情况报街道指挥中心;做好灾后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全街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文化馆、图书馆及经营性游泳场所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组织、监督景区关闭和游客疏导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街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

      综治办:做好治安管控、社会维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街自然灾害避灾点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灾情审核、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指导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和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防台风期间,指导、协助五通派出所做好乡镇船舶进港避风及人员安全上岸工作。

      经服办:负责安排保障街道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街道指挥中心向上级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指导商贸和外资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应急期间,对接配合市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保障工作。

      武装部:根据街道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辖区驻军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受困人员。

      安监站:指导、监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防止因洪涝、台风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组织协调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重点办: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制定全街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灾情报街道防指。组织、指导全街在建房屋工程的防汛防台风工作;防台风期间,负责组织全街在建房屋工程工地停工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社区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督促、监督各社区组织转移危房住户。

      金山派出所、五通派出所:负责维护应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转移危险地带的受困人员;加强舆情监控,对涉及防洪防台风的重要舆情及时报街道指挥中心,必要时,对不实信息的发布者依法查处。五通派出所做好通知乡镇船舶进港及人员安全上岸工作。

      金山交警中队:根据汛情需要,及时采取分流绕行、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交通指挥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防汛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山中队:负责做好汛期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

      金山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巡查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督促户外广告牌设置人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负责防洪防台风期间辖区内“两违”的防控,协助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

      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湖边水库管理所: 做好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科学调度水库, 确保防洪及供水安全。

      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辖区防汛防台风相关工作;迅速落实街道防指的调度命令,完成街道防指下达的各项任务;制定社区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措施,并负责抓好落实;负责本社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处理应急事件,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受灾情况;临海社区协助做好乡镇船舶进港和人员上岸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一和第二防汛责任人(A、B角),两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 预防、预警信息

      1.根据市气象部门加强台风暴雨的监测预报预警,街道防汛办及时将信息发布在街道防汛工作群中,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街道防指。

      2.街道城管办和重点办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将信息及时报送街道防指。定期检查危旧房、在建工地、地下商场、地下车库、下穿通道、市政管网、低洼地带以及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设立警示标识,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送街道防指。

      3.各成员单位提早做好预警,工程管理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关注所属领域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街道防指。

      (二) 预防行动

      1.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检查视频会议系统、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施,维护保养各类应急抢险机械设备,确保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2.汛前,街道防汛办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救灾避险点设施的检查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和生活物资。

      (三) 预案准备

      各成员单位应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街道防汛办督促社区落实相应预案。湖边水库管理所应编制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抢险预案。

      五、信息发布

      ( 一)启动应急响应后,街道宣传部门应加强灾害信息和防

      灾抗灾动态宣传报道,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各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单位等要全力给予支持和配合。

      ( 二)针对可能出现学校停课、景区关闭、航线停航、跨海 大桥交通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减班或停运、下穿通道或隧道关闭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提前掌握相关情况并做好工作衔接,提出建议报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利用自身的信息平台将应急响应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所属行业企业和辖区群众,及时提示广大市民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 三)应急响应期间,金山交警中队等部门加强路面监控与 交通疏导,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及交通管制等情况,及时通过交通短信平台等发布信息,提醒广大市民。

      ( 四) 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尤其是因灾人员伤亡情况( 注:人员死亡是指以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 ,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最迟不超过 15分钟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将险情、灾情上报街道防汛办。

      六、台风应急响应

      按台风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Ⅳ级、 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指应急响应通知同步启动。台风应急期间,防御暴雨洪水的措施参照本预案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执行,或同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

      (一)防御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Ⅳ级,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时,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指令启动防御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汛办及时将台风消息转发给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并报告街道带班领导。

      2.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全街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

      3.各社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值守,开展防台安全 检查,并做好防台各项措施。

      4.城管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地下车库进行检查,做好防台风准备。环卫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清理下水道、雨水箅等排水设施。

      5.金山城管执法中队对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等进行巡查检查,并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6.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做好防台风工作措施。

      (二)防御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Ⅲ级, 预计台风未来 48 小时内将影响或登录我市时,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指令启动防御台风Ⅲ 级应急响应。

      1.分管领导坐镇指挥全街防御台风工作。街道防汛办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社区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工作的准备。全街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2.街道防指视情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防台风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

      3.根据上级防指要求,街道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通知沿海旅游景点关闭、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必要时组织船上人员撤离上岸。街道综治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滚动上报乡镇船舶回港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4.社建办负责上报沿海旅游景点关闭情况;组织对学校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校舍安全隐患。

      5. 城管办组织排水通道等设施,加强巡查检查,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巡查检查,提醒、告知业主检查阳台栏杆、转移花架花盆等易坠物。重点办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地开展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停止涉海工地施工作业;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

      6.安监站:督促危化品企业加强对危险部位监控,发现险情及时排除。通知各临时避难场所开放并及时告知公众;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组织协调基本生活救助。

      7.金山城管执法中队及时部署户外广告设施防台工作,拆除高危地段户外广告的广告版面及镀锌板。

      8.金山交警中队做好灾害天气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和组织工作。

      9.社区和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风情、雨情,排查风险隐患点,启动抢险队伍预置方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水库、堤防、闸坝、排涝泵站、排水通道、洪涝隐患点、危房、地质灾害点、集中安置场所、高空建筑设施、悬挂广告牌、简易搭盖、临时工棚、电力设施、地下车库、校舍、危化品仓库等。

      (三)防御台风 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 Ⅱ级,台风正向我市逼近,预计台风未来 24~ 48 小时内将较大影响或登录我市时,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指令启动防御台风 Ⅱ级应急响应。

      1.全街全面进入紧急防御状态。街道1名党政主要领导或 防汛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值守指挥,除防汛分管领导外,其余领导到挂点联系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防御台风工作。

      2.街道防汛办和成员单位、社区进入应急值守紧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必要时,街道综治办、重点办各派1名联络员到街道防汛办协助落实防御台风相关工作,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街道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3.根据区防指部署要求、台风发展趋势或市气象台发布的沿 海台风警报,街道防指适时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重点、方案和措施,部署防台风各项工作,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4.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 措施。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5.街道防指研究部署在建工地、低洼地、危旧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沿海沙滩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及时下达人员转移通知。各社区、责任单位、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转移情况实时上报街道防汛办。

      6.出现险、灾情时,街道防指组织协调各社区指挥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街道防汛办及时掌握汇总灾情,上报街道防指和区防汛办。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 的职责和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行动,及时如实上报灾情

      (四)防御台风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 Ⅰ级, 预计台风 24 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登录我市时,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指令启动防御台风Ⅰ级应急响应,进入紧急防汛期。

      1.街道党政领导、指挥长在街道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全街防御台风工作,除防汛分管领导外,其余领导到挂点联系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防御台风工作。

      2.街道防汛办和成员单位、街道指挥中心进入应急值守紧急状态,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必要时,街道城管办、重点办各派1名联络员到街道防汛办协助落实防御台风相关工作。

      3.各社区、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 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实时上报情况和转移人数。

      (五)应急响应结束。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含沿海台风 警报、台风紧急警报) 解除报告,或者预报台风未来不会影响我 市。

      1.接收区防指发出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宣布解除 台风警报,结束紧急防汛期。根据区防指指令启动相应的防暴雨应急响应。

      2.必要时,街道防指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街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社区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街道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上报街道党工委和区防指。

      3.灾后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指挥协调工作转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把工作重点转入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灾民安置、救助,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和防疫消杀工作,尽快修复灾区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4.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指挥小组按照街道防指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街道防汛办。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街道防指。

      5.灾情稳定后,街道减灾部门相关成员单位对灾害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做好灾后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

      6.街道党政办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七、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 按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Ⅳ级、Ⅲ级、 Ⅱ 级、 Ⅰ级。 当市气象台发布厦门市局部地区短时强降水预报时,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指令启动或调整全街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级别。

      (一) 防御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Ⅳ级 预警或湖里区暴雨Ⅳ级预警,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指令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Ⅳ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了解水库、闸坝、堤防、排涝泵站、排水通道等排涝设施情况,及时将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情况转发社区和有关部门。

      2.各社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

      3.城管办加强防范暴雨洪涝安全措施,做好灾害预防工作;组织对排污管网设施、道路、桥梁、地下通道、雨水管道等市政设施进行巡查,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办加强老旧危房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4.金山交警中队及时了解暴雨发展趋势,做好交通易涝点预 判和应急处置准备。

      (二) 防御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Ⅲ级 预警或湖里区暴雨Ⅲ级预警,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指令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落实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跟踪暴雨态势和险情、灾情,实时收集汇总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全街防汛工作动态;督促有关社区、部门落实防御暴雨洪水措施。

      2.各社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3.街道社建办加强校舍及附属设施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范暴雨准备。

      4.城管办督促建筑企业、物业等单位加强建设工地、居民小区排水设施巡查检查,防范强降雨引发的积涝、地灾,做好人员适时转移准备。及时掌握易涝点及人行地下通道积水程度,当发现下穿通道、隧道积水深度达 30 厘米,及时告知管理单位采取关闭措施;协助做好排污管网设施、道路、桥梁、地下通道、雨水管道等市政设施抢险工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了解累计降雨量较大或短时间降雨量较大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情况,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准备。

      5.金山交警中队加强道路交通巡查,掌握各主要道路积水情况,及时做好道路交通管制。

      6.根据气象台暴雨预警和易涝点风险提示,有关社区和成员单位启动抢险队伍预置方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三) 防御暴雨 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 Ⅱ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 Ⅱ级预警,街道防汛办根据区汛办指令启动防御暴雨洪水 Ⅱ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汛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带班值守。街道防汛办和各社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2.街道防汛办跟踪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收集险情、灾情,及时向有关防汛责任人发送暴雨洪水预警信息。

      3.全街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必要时,提前将抢险队伍预置到关键部位、危险区域,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

      4.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并将转移情况及时上报。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道路、隧道、下穿通道、地下空间、文物建筑、危旧房屋、小区围墙、涵闸泵站、低洼易涝点的巡查,发现险情、灾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上报街道防汛办。

      5.金山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备勤,必要时加强路面巡逻,及时 实施交通管制,做好车辆、人员的疏导工作。当下穿通道、隧道 出现 30 厘米以上积水影响交通通行时, 由责任单位及时进行关 闭并通报街道指挥中心。

      6.城管办加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检查;各部门、各社区落实专人监测与值守,发现险情,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转移安置群众,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7.出现险、灾情时,街道防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必要时,街道防指指派街道有关领导进驻湖边水库,指导督促湖边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四)防御暴雨 I 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 I  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 I 级预警,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区防指)指令启动防御暴雨洪水 I 级应急响应。

      1.街道1名党政主要领导或防汛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值守指挥。除防汛分管领导外,其余领导到挂点联系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街道防汛办、社区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低洼地、 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 移,并将转移情况及时上报。

      4.街道防指认真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适时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传达贯彻省、区、市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指。

      5.必要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全街各部门各单位和全街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6.出现险、灾情严重时,街道防指视情申请区防指进行救灾支援。

      (五) 应急响应调整。街道防指根据区防指指令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管制措施。

      (六) 应急响应结束。市气象台发布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的 报告。

      1.收到区防指发出的“关于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的通 知”后,街道防汛办及时宣布解除暴雨警报,结束紧急防汛期。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2.必要时,街道防指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街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社区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街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街道党工委委、办事处和区防指。

      3.灾后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指挥协调工作转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把工作重点转入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灾民安置、救助,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和防疫消杀工作,尽快修复灾区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4.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按照街道防指部署要求,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街道防汛办。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街道防指。

      5.灾情稳定后,街道减灾部门对灾害损失进行全面评估, 做好灾后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

      6.各社区和市政、建设等部门应继续加强地灾点、在建工程 边坡、挡墙、危旧房屋巡查监测,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7.街道党政办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 传工作。

      八、重点部位灾情处置

      1.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由重点办督促指导社区落实监管,启动响应后加强对地灾点的巡查监测,并由社区及时向街道防汛办报送转移人员;当山体滑坡时,城管办迅速了解判明是否有人员被掩埋,组织该区域人员转移,在周边设置警示标志。

      2.村庄、小区易涝点由各社区负责落实监管;当出现低洼地内涝时,该部位防汛责任人迅速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该区域群众及时转移,由所在社区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排水。内涝情况严重时,由街道防汛办向区防汛办申请支援加强抽排。

      3.有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和办公楼宇的地下车库、在建 工地、危房由城管办负责监管,并指导社区及时向街道防汛办报送转移人员;当地下车库进水时,值守人员及时通知车主将车辆驶离车库, 由所在社区指导、协助责任单位及时排水。

      4.由经服办负责对地下商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监管。当地下商场进水时,值守人员及时通知商家所有人员撤离商场,由所在社区指导、协助责任单位及时排水。

      5.在建工地、老旧危房由城管办负责监管,并指导社区及时向街道防汛办报送转移人员;当危房坍塌时,重点办迅速组织力量现场处置,并迅速了解判明是否有人被掩埋,妥善安置相关人员。

      6.当辖区道路被淹时,当下穿通( 隧) 道进水时,由交警部门封闭该路段,若属市管道路、下穿通 (隧) 道,由区防汛办协 调相关管理单位派抢险队伍处置;若属区管道路、下穿通 ( 隧) 道,由区市政园林局迅速组织力量赶到受灾点,利用区级或所在 街道的抽排水设备排水。值守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封闭隧道,通 过各种渠道竖立警示标志,由责任单位利用抽排水设备及时排 水。

      7.当树木倒伏时,由城管办协调市政园林部门牵头组织、指导应急抢险 抢修工作,以及灾后树木的扶正、修剪及清运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8.当执行渔船撤离和进港避风指令时,由综治办对接五通 派出所协助做好街道乡镇船舶进港及船民安全上岸工作,由社区安排人员盯防,严防人员擅自回流。

      9.启动防台风等级响应后, 由社建办负责组织、监督沿海旅游景点关闭和游客疏导工作,及时统计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九、保障措施

      (一)信息报送。街道防指及时转发上级防指的通知、通报和市 气象台、市水文局、海洋预报台、洪水预警中心对台风暴雨、 河流洪水、风暴潮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街道防汛办、成员单位、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传播渠道,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社区指挥小组和成员单位及时向街道防指报送灾情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强信息核实和情况跟踪,及时上报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为防汛防台风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各单位按照信息报送模板报送相关信息。根据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确定工作信息上报时点。Ⅳ级应急响应期间,于每日17 时报送;Ⅲ级应急响应期间,于每日 9 时、17 时报送;Ⅱ级应急响应期间,于每日 7 时起,每 2 个小时报送 1 次;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每 1 个小时报送 1 次;遇突发灾情、险情和上级防指工作要求,随时更新报送。

      (二) 通信与信息保障。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 通。在通信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利用配备的卫星电话保障 应急通信联系。做好街道防汛指挥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视频会议、远程视频监视、卫星云图接收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三)应急队伍。街道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主要由森防、环卫、中队应急队员和各社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组成。主要任务是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受困人员;协助低洼地带、积水区域抽排水工作。 

      (四) 预案拟制。街道防指制定全街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各社区指挥小组制定本社区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各社区指导、督促所辖小区物业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与演练,各防汛抢险队伍每年必须组织 1 次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

      (五) 物资保障。街道、各社区建立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按照物资储备定额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 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每个社区应根据辖区内易发生内涝、淹水的区域数量配置相应数量机动性能强的抽排水设备。

      (六) 后勤保障。启动等级应急响应后,各社区负责本社区的后勤保障;街道党政办负责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的伙食保障,并安排车辆在街道大楼待命,随时做好保障街道领导和防汛办人员到各社区检查和赶赴受灾点处置情况准备;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

      (七) 宣传教育。街道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 加大抢险救灾宣传力度,指导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 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八) 技术培训。区防指负责社区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培训,街道防指负责社区分管防汛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培训。

      (九)安全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街道效能办对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汛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街道防指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对成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书面检查、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金山街道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2.金山街道防暴雨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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