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4-02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湖江街〔2023〕25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7
湖江街〔2023〕25号
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社区:
根据《湖里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9〕5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厦湖府〔2023〕107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力开展,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工委、办事处部署要求,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各社区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深入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检查执法、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有力提升辖区各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要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保障力度,推动在专业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经费支持、车辆保障、装备配备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不断夯实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基础。
二、压紧压实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及省、市、区实施细则,持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等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以实际行动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加强考核奖惩。针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特点,对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敢于较真碰硬,善于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在表彰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进一步调动积极因素。要严肃追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违法违纪行为、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努力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街道将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并责令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街道。
附件:1.各社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
2.各社区202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
各社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和市、区、街道工作安排,落实街道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和省、市、区、街道的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要求,制定完善社区两委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安全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及省、市、区、街道落实上述4份文件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贯彻落实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厦湖安委〔2023〕7号)、《 关于印发<江头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湖江安办〔2023〕28号)等文件,以及街道相关工作要求,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深入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完成纳入2023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目标任务;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抓好燃气管网等安全管理。
五、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厦门市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厦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厦门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湖里区安全生产警示制度》等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六、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大力宣扬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采取以案说法、设立“曝光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督促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深入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
七、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准备,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全面梳理现有应急预案,根据实际及时修订或新增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印发实施和公布,加强应急预案培训,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广泛参与实战化应急演练。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持续高质量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八、狠抓事故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较大事故加大扣分比重、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及时统计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附件2
各社区202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火灾防控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
二、健全消防工作体系。将消防工作列入社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社区主要领导要定期带队开展检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重点、难点问题;明确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发挥社区主任“吹哨人”作用。建立消防工作约谈机制,适时组织火灾多发或较大及以上火灾的社区、隐患突出场所(区域)进行约谈;针对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托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室,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通报火情、研判形势、提示预警,部署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半年向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上报材料。
四、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以及新业态新风险,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认真落实市消安委会《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厦消安委〔2023〕3号)、区消安委办《湖里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湖消安委办〔2023〕30号)、街道安委办《江头街道关于做好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的通知》(湖江安办〔2023〕32号)以及有关工作提示函,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持续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城中村、电动自行车、“三合一”、高层建筑、电气火灾、夜市经济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根据本地区实际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整治,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一是城中村消防安全提升改造方面,社区消防工作室、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100%并实体化运行;网格力量运用基层消防治理“五加三”模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群租房、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防盗窗开窗;增设防火分隔措施,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加强智慧消防城中村治理应用;主干道100%清除影响消防车通行障碍;增补、修缮城中村消防设施,整治市政消防水源,保障城中村消防设施正常供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二是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方面,全年涉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治理数、劝导教育数不低于2022年,火灾事故数稳中有降;发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单位内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三是“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采用物防技防改造等措施整治隐患,年底前,滚动摸排起底的“三合一”场所全部完成整改。四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持续滚动摸排全区高层建筑问题隐患清单,并推行技防智防,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持续深入排查整改电气线路火灾隐患问题,实施表前、“表下线”改造,并按时完成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增配“4个1”和落实“表下线”隐患改造。六是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按期按要求督促辖区内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区域完成整改。
五、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消防治理组织体系(社区有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按照市消安委《厦门市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消安委〔2022〕6号),对标加强人员、器材配备和日常培训,完善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纳入联勤联训联调体系,年内所属社区微型消防站设置率和体系建设达到70%。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平台,督促社区消防工作室、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开展以落实“五加三”必查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发动网格员运用消防“五加三”必查模块开展显见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中村提升改造、城市更新和旧村及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水电气改造项目同规划、同建设。在城中村常态化开展灭火器、逃生面罩、应急照明、消防水管、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工作。推广“消防保命墙”建设,实现居住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实体硬隔离分隔。合理规划布局,持续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按照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辖区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以及“九小场所”接入平台并安装应用。继续推广独立式智能预警装置,在册的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智能预警装置安装率达80%。
七、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按照《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有关工作的纪要》(〔2019〕117号)和《湖里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厦湖府办〔2019〕56号)的要求,落实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保障机制。
八、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按要求开展《福建省消防条例》宣贯工作。落实市消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消安委办〔2022〕26号)和区消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湖消安委办〔2023〕56号)、湖江安办《关于印发“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江安办〔2023〕40号)要求,完成“十四五”规划提升全民消防素质目标任务,统计全辖区居民家庭,场所数量,重点人群信息摸排工作,积极推广“全生命周期工作”微信小程序使用,辖区注册消防宣传志愿者达35人以上,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不少于1支,开展多群体“一看一单一讲一查”消防宣传工作(即组织观看1次案例视频、发1份宣传单、讲授1段该场所防火要点,指导1次显见性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沿街店面、小场所覆盖率达40%;居家群体覆盖率达30%,其中,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家庭等特殊人群覆盖率达100%;根据辖区实际,全街道至少建成1个社区教育馆;辖区常住人口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注册使用率和人均学习积分达到国家消防救援局要求,场所100%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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