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4-02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湖江街〔2024〕16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9
    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头街道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09-09 18:34

      湖江街〔2024〕16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江头街道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头街道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9日     

      

    江头街道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好我街道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场所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江头街道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黄诗和  江头街道统战分管领导、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

      陈媛婷  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彬彬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综合治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李心怡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

      陈晓艳  江头街道统战工作人员

      李加添  禾济宫负责人

      陈其才  龙源宫负责人

      陈乌番  碧山宫负责人

      陈金兴  寿亭殿负责人

      曾明财  资寿院负责人

      刘永远  定安宫负责人

      黄倍疏  水源宫负责人

      吕志明  广福寺负责人

      肖  伟  洞炫宫负责人

      何清泉  济南宫负责人

      陈水池  神宵宫负责人

      李丽辉  基督教新区堂负责人

      魏有富  广源宫、龙泉宫负责人

      吕季艺  保安宫、水仙王宫负责人

      主要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针对可能出现各项突发事件进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件情况;及时指挥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保证最新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二、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场所负责人是该场所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发生突发事件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110)、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街道、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报告。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场所人员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件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本场所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不得缓报、迟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时间。

      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重大火灾预案

      1.发生重大火灾时,火灾现场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本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119报警。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向街道、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报告。现场人员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等进行灭火自救,并迅速组织紧急疏散、抢救伤员。

      2.场所负责人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人员撤离建筑物。

      4.应急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并启用通风排烟系统,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5.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立即在火灾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

      7.火灾扑灭后,现场周围布置警戒线,必须得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后,方可解除警戒。

      (二)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1.本场所举行大型民间信仰活动前,必须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

      2.检查好消防等安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3.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制订防止出现拥挤、踩压等事故预案。

      4.加强对现场的秩序管理,指定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5.大型活动发生事故时,要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区宗教事务部门。

      (三)卫生防疫预案

      1.场所负责人是卫生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

      2.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定期清扫,保持场所的环境整洁,不留卫生死角,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3.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监督,做到食品来源安全可靠;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4.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一般不在宫(庙)进行活动,禁止举办大型宫庙活动,宫(庙)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等要求进行预防与控制。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防治措施。

      (四)防台防汛预案

      1.防台防汛期间要坚持负责人带班和昼夜值班制度,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缺班,不空位,随叫随到。全体工作人员在汛期或台风遇到中到大雨以上全员上岗。

      2.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时,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人员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供电电源。

      3.有人受伤时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治,视受伤轻重情况及时拨打120救助。

      4.在危险建筑物周围、山体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山体状况。

      5.若电线杆、树木或其他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6.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7.关闭本宫(庙)所有的玻璃门窗。

      四、应急响应终止

      现场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后,经有关部门确认,报街道、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批准后,发布应急响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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