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4-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湖江街〔202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3 00:29

      江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里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l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江头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湖里区台湾街289号,邮编:361009,电话:0592-5503729,传真:0592-55232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街道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根据《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党工委委员为组长,各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党政办,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各部门、各社区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19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本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审查,逐级审批,确保政务信息准确可靠。每周对政务公开专栏的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及时进行更新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督促催办,方便居民群众查阅监督。

      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务、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规,及时发布街道最新的工作动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及时报道政策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充分利用“江头街道”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街道动态。

      (三)常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定期完成“主动公开文件报送”。主动公开文件报送区档案馆、图书馆,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文件至湖里区政府网站。2019年度,共报送和发布相关决策信息14条。二是加强重点信息公开,根据各业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就业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度,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共公开街道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条,老年人福利19条。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街道每年度及时公开上一年度的决算分析报告,每月及时公开支出月报,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2019年度,共公开10条相关信息。四是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均实行全文公开。2019年度,共公开6件意见建议答复函。

      (四)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确保答复内容严谨规范。2019年度,街道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给予答复,并对办结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及时整理归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等还有待改进。

      在今后工作中,我街道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修订后的《条例》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厦门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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