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2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22〕17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2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12 08:33

  厦湖府办〔2022〕17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湖里区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里区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2年4月7日,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27-1号厦门德兴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老旧厂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从健全机制、综合整治入手,对辖区内老旧厂房进行排查,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强化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提升场所火灾防控水平,逐步解决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改善我区老旧厂房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全区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戴乐生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黄木清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丰伟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里区税务局、湖里生态环境局、湖里公安分局、湖里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区专项整治办公室(挂靠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全区老旧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

  各街道、各部门相应成立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资料收集上报。各街道、各部门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于4月15日前报送区整治办公室。

  三、整治对象及时间

  (一)整治对象:全区范围内的工业厂房(包括工业集中区、老旧厂房、仓库、小加工作坊)

  (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

  四、整治重点

  1.消防水源不足。工业厂房周围消防水源布置不合理,市政消防管网未布置到最末一端,消火栓压力不足。

  2.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厂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

  3.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工艺流程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4.防火分隔不到位。厂房、仓库和办公区域未防火分隔,防火门缺失或损坏。

  5.“三合一”现象。与住宿设置于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式烟感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易喷淋)、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产品损坏或停用。

  7.未设置消防设施。厂房、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式烟感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易喷淋)、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8.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超过设计负荷,电气设备与可燃物距离过近,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采取防护措施。

  9.单位不履行主体责任。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或者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依法依规履行各项主体责任。

  10.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1.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12.场所违规搭建。厂房内涉嫌违规搭建临时建筑或围挡。

  四、整治阶段及内容

  (一)部署摸底及制定标准阶段(5月15日前)

  4月12日前,各街道、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部署本辖区、本行业系统老旧厂房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计划,明确细化专项治理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5月15日前, 以街道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工业厂房摸底排查,摸底排查要围绕整治重点,严格把关风险点,逐栋填写《湖里区工业厂房消防安全摸排登记表》(附件1),做到辖区内工业厂房底数清楚、情况明,杜绝信息登记不全、不实的现象。湖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建设局,根据各街道摸排的工业厂房实际情况,制定《全区工业厂房消防安全分类整治标准》。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

  各街道应牵头对村民自建、村集体产权、未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以及已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但改变原有使用功能的工业厂房进行检查,也可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照《分类整治标准》对建筑进行评估,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建议,并根据整改难度合理确定整改期限。对已取得消防验收许可手续,但已不符合现行规范的,可由消防机构出具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已取得消防验收许可,但改变使用性质的,视为无审批手续。各街道、部门应根据第三方的评估报告和消防部门的整改意见,督促工业厂房在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度。各街道、部门应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逐条逐项落实排查,跟踪督办到位。

  (三)联合执法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专项整治期间,针对切实存在较大隐患问题和久拖不改的,要采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的,应列入“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企业警示名单”,并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刚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还要对产权人、租赁方、实际经营单位等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对列入“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企业警示名单”的企业予以查处。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等决定,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供水、供电部门应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电力、用水。

  五、职责分工

  (一)各街道办: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老旧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属地排查,逐栋摸底登记、宣传发动、督促隐患整改、建立台账、资料收集。重点是摸清掌握辖区内工业厂房底数及基本情况、相关部门的审批情况、消防设施的建设情况。

  (二)湖里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建设局制定工业厂房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工业厂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开展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工作,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所属站点加强工业厂房类火灾的应急预案修订及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区建设局:联合湖里消防救援大队分类制定工业厂房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依法加强辖区厂房消防设计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生产工艺、生产装置和危化品使用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依法查处违规存在易燃易爆产品及企业内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安全违法行为。

  (五)区城市管理局:依法查处工业厂房违章搭盖行为,拆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筑。

  (六)区市政园林局:持续推进工业厂房周围消火栓增设工作,协调水务、供水等部门切实做好工业厂房水源问题整改。

  (七)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做好园区内工业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八)区工信局:负责本行业系统内企业、工业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九)湖里公安分局:督促公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规定,配合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整治工业厂房消防违法行为。

  (十)区财政局:根据整治工作进度及实际提供相应财政保障,重点落实整治工作中委托第三方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等经费保障。

  (十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里区税务局、湖里生态环境局以及供水、供电等部门:对整治过程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或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等决定情况的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分工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属地、部门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细化整治工作计划。区应急管理、市政园林、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指导培训街道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二)通力协作,健全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改进以往消防工作的方式方法,深挖本辖区、行业、系统当中的老旧厂房消防安全监管“死角”,充分发挥区专项整治办工作平台作用,延续街道(社区)定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化街道、多部门间火灾隐患相互抄告机制。坚决对老旧厂房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三合一”、消防设施不足、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火灾隐患问题实行“零容忍”。

  (三)深化督查,倒查责任。区安委会和区消安委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对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对发现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或未完成规定任务导致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将实施责任倒查。同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安全生产和综治等考评。

  (四)健全资料,巩固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单位要注意整治资料和台账收集梳理,各街道于5月15日前报送老旧厂房摸底清单,5月起每月20日前更新报送《湖里区老旧厂房消防安全整治“五个清单”》(附件2);8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相关材料统一通过邮箱发送至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陈雪珍;联系电话:19959700550,电子邮箱:hlxf119@126.com)。

  附件:1.湖里区老旧厂房消防安全摸底排查表

  2.湖里区老旧厂房消防安全整治“五个清单”

  附件1

  湖里区老旧厂房消防安全摸底排查表

  建筑名称

 

  地址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m

 

  投入使用时间

 

  土地性质

 

  土地所有人

 

  房产性质

  村集体所有/村民自建/工业用商品房

  是否取得

  房屋产权证

  是□  否□

 

  消防许可情况(是否经过

  消防审核、验收)

  是□  否□

  原设计使用性质

 

  现使用性质

  (逐层登记)

  例:一层为金属加工厂,二层为酒类仓库,三层为茶叶厂,四层为塑料加工厂(生产工艺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五层为电子元件加工厂(或丙类厂房)

  房产所有人

  (逐层登记)

  例:1-2层为***3层为***4层为***5层为***

  检查项目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场所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两个

  是□  否□

 

  场所疏散通道是否封闭、堵塞、占用

  是□  否□

 

  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是□  否□

 

  厂房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缺失或者损坏

  是□  否□

 

  是否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设置于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现象

  是□  否□

 

  消防设施情况: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是□  否□

 

  消防设施情况: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  否□

 

  消防设施情况:是否设置室内消火栓

  是□  否□

 

  消防设施情况:是否设置室外消火栓

  是□  否□

 

  消防设施情况:是否设置灭火器

  是□  否□

 

  是否存在违章搭盖

  是□  否□

 

  其他隐患问题

 

  备注:消防许可情况应附上土地证、房产证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摸排街道:                 摸排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附件2

  湖里区老旧厂房消防专项整治“五个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底数清单

  隐患清单

  责任清单

  整改清单

  销号清单

  建筑名称

  建筑地址

  基本情况

  发现时间

  隐患情况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整改情况

  是否销号

  1

  厦门市***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路**号

  该单位所在建筑共*层,该单位位于*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

 

  1.生产车间设置住宿场所;

  2.未设置室内消火栓;

  3.

 

  1.已整改

  2.未整改

  3.……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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