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2-2020-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0〕4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6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13 09:21

  厦湖府〔2020〕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厦府〔2019〕39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有效落实普查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指导未来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依据。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把握我区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社会公共政策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把握普查重点,创新统计方法,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二、依法普查,扎实推进,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有力有效推进普查工作落实。

  一是增强法制性,坚持依法普查、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普查纪律,将依法普查、依法行政切实落到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普查取得的数据应严格限定用于普查本身的用途,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是提高规范性,不断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执行人口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的规范性,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坚持查实情、报真数,不断加大一线普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经得住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要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完整。

  三是发挥创新性,有效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料共享。各级普查机构要善用电子化方式进行数据登记,积极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运用部门行政记录,大力推进大数据在普查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切实增强数据采集的效率、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应积极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资料,并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是强化问责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周密部署,强化保障,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开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普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协调推进。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湖里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统计、卫健、公安、宣传等部门(组成人员名单另发)。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一要强化工作部署,夯实要素保障。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对接,尽快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时间任务表,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于法有据。普查经费由区、街分级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普查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动员是贯穿普查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提升群众对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和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研究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营造“家喻户晓、人人配合”的良好舆论环境。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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