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1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1〕7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7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傅芳槐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05-07 10:47
厦湖府〔2021〕71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傅芳槐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傅芳槐任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刘新生的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监委,区直各部、委、办、局,
各人民团体,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湖里公安分局、
湖里消防救援大队、湖里交警大队、湖里区税务局、湖里区
市场监管局、湖里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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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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