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2-2025-00079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5〕13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5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5-12-15 1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有关要求,为有效预防水土流失,湖里区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现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省、市审核。按照福建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程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界定

  本公告所称禁止开垦陡坡地,是指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耕地种植农作物。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及面积

  依据福建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5.98公顷,涉及1个街道(湖里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三、管控要求

  禁止在划定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划定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规模,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执行时间及有关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数据可按规程向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湖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湖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湖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街道名称

图斑数量(个)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公顷)

备注

湖里街道

2

25.98

 

合计

2

25.98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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