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2-2025-00079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5〕13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有关要求,为有效预防水土流失,湖里区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现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省、市审核。按照福建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程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界定
本公告所称禁止开垦陡坡地,是指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耕地种植农作物。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及面积
依据福建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5.98公顷,涉及1个街道(湖里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三、管控要求
禁止在划定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划定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规模,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执行时间及有关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数据可按规程向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湖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湖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湖里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
街道名称 |
图斑数量(个)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公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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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街道 |
2 |
2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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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 |
2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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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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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206020005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