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2-2026-00005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6〕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0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厦府〔2025〕294号)的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街道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涉农居民委员会;涉农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区政府成立湖里区政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保障普查任务稳步推进。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涉及普查经费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水利基础设施信息、林业和花卉生产经营方面、渔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由区住建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事项,由市资源规划局直属分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普查经费和保障
(一)经费保障要到位。区、街要根据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普查经费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杜绝浪费。
(二)人员配备要到位。各街道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尽早选配业务骨干,合理统筹相关人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宣传动员要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协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部门服务平台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工作要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有关部门、街道及各级普查机构必须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取得的单位或个人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附件:湖里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湖里区第四次
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曾国辉 副区长
副组长:陈 雯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惠旋 区统计局局长
杨映红 区发改局二级调研员
于静 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哈斯特尔 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施芗萍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网信办
主任
施耀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专员
赵政艮 市资源规划局直属分局三级调研员
张明琳 区统计局三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三级调研员张明琳兼任。
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普查领导小组属因重要任务设立的临时性工作专班,不作为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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