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1-2022-00003
  • 备注/文号:厦湖府规〔2022〕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7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2-05-17 15:42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的要求,我区对2022年4月27日前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区司法局审核,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区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继续有效15件,修改1件,废止或失效18件(详见附件1-3)。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湖里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

     2.湖里区人民政府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湖里区人民政府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件)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