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3-0302-2013-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人社〔2012〕43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6-01
    关于印发《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创建文明行业2012-2014年三年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2-06-01 00:00

      厦湖人社〔2012〕43号

      关于印发《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创建文明行业2012-2014年三年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七届“创文明行业、促跨越发展”竞赛活动的要求,根据市局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创建文明行业2012-2014年三年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创建文明行业2012-2014年三年规划

      2012-2014年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单位、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牢牢把握“创文明行业、促跨越发展”主题,围绕全局、围绕履职、围绕作风、围绕形象,深化拓展,注重结合,求实求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体系,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就业,发展社会保障”为中心,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以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行为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行风评议、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平台,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文明和谐。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经济转型,提升保障模式。紧紧围绕区“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要求,重视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协调并进,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放到日常工作中去谋划,逐步提高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和再就业、职工维权等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管理模式,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2.坚持围绕创建过程,提升行业水平。根据不同单位、不同专业的具体情况,找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着力点,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各项创建工作中,解决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起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建设模式,确立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3.坚持围绕服务群众,提升为民意识。牢固树立“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的观念,紧贴群众需要,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造福人民作为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出发点,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通过政务公开、落实社会承诺、社会评议制度,完善内外监督网络和监督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4.坚持围绕特色活动,提升创建实效。把创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党建工作、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根据单位业务工作实际,设计有自身特色的载体,积极开展活动。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抓好示范窗口的创建,坚持全系统参赛与示范窗口相结合,努力做到人人参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充分体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5.坚持围绕工作创新,提升创优品质。充分借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着力在拓展思路、充实内容、改进方法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形式、手段和载体,把创建工作的重点放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保大厅、人力资源市场等服务窗口和行政执法单位的建设上,通过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总结创先争优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呈现新面貌。

      三、主要目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出发,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去,提到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求真务实,把创建工作与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统一规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建立创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健全文明行业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认真履职,注重实效。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主动融入,认真履职,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绩显著。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建设一起抓,做到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不正之风,以社会和服务对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作为主要依据,注意把日常工作的检查和有组织的考核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聘请效能建设监督员、民意调查测评、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创建工作的意见。

      3.坚定信念,作风优良。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落实,内部团结,队伍稳定,风正气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模范作用好,整体素质、业务能力较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规范深入人心,开展诚信教育和实践活动,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诚信被投诉现象,民主法制教育正常,无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无发生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和邪教活动。建立信访排查和信访稳定工作预警机制,完善信访事件督办机制,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目标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4.注重结合,整体推进。广泛开展职工培训、技术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为一体的系列文化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文体设施、场地和器材较齐全,发挥作用发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卫生管理评比制度健全,办公场所整洁卫生。与时俱进,创新载体,突出特色,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扩大群众参与面,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各种宣传媒介,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塑造良好形象,提升在全区、全市的知名度,争创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和谐型、清廉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四、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创建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福建省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闽委办〔1998〕13号),建立区、街二级行业创建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和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制定创建规划,提出明确要求,分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创建活动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的形成。

      2.深入开展思想教育,优化行业风气。深入开展理论武装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开展日常性思想教育,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教育的实效性。深化政风、行业建设,经常性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和实践,倡导和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高效说法、公正无私的道德风尚,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福建精神,恪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道德规范,加强行业特色文化建设,培育符合行业实际精神,活跃文化生活,激发队伍活力。

      3.创新规范工作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按照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要求,创新服务体制,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服务职能。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否决报备、失职追究等管理规则,有效遏制和基本消除“冷硬顶推”、“吃拿卡要”和“假冒伪劣”等问题。加快服务规范化建设,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提高社会信誉。认真解决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完善便民利民工作制度,拓宽服务的渠道和方式,健全网点、完善手段。

      4.努力改善内部环境,营造良好氛围。服务窗口要深入开展优质规范服务活动,重视服务环境建设,配套和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绿化美化办事大厅,健全完善便民设施,营造温馨服务环境;围绕职能、立足岗位,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积极开展主客双向交流活动,教育工作人员文明服务,引导服务对象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各种宣传媒介,扩大社会影响,以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全区、全市的形象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影响范围和深度。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创建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全系统各级文明单位向志愿服务基金捐赠或与所在地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从2012年至2014年,局每年确定结对帮扶特困群众家庭3户,每户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3000元,各单位可参照局做法酌情落实帮扶工作。全行业无重大党风廉政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五、组织领导

      1.竞赛活动成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文明行业创建领导小组,结合行风评议,一并开展。领导小组由方文群局长担任组长,李殿忠副局长和刘振新副调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局机关各科、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单位均应调整(或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创建领导小组下设竞赛活动协调办公室(挂靠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科),负责行业创建日常管理、情况汇总、经验交流和考核推荐等事宜。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局属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传递和事务处理。协调办公室负责行业创建日常管理、情况汇总、经验交流和考核推荐等事宜。

      3.各单位要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深厚的创建氛围。同时要加强指导,重点推动,严格管理,努力培养、树立品牌,并做好品牌的宣传、扶持和服务工作。

      4.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局属单位要建立创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初报告上一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提交年终自评考评报告。要建工作巡查报制度,及时提交巡查情况报告和改进服务的建议。我局将适时组织观摩考察和会议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学习。

      5.评选表彰实行届期制,三年一届,采取分类考核的办法,结合有关工作,向区、市文明办推荐若干个行业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交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6.创建活动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经办机构、窗口单位、行业示范点必须对本单位负责,我局对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主题词:人社  精神文明行业  三年规划  通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明办。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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