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1-0305-2013-00058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13〕1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9-22
厦湖府〔2013〕121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湖里区“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2日
湖里区“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 录
前言……………………………………………………………………………5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形势………………………………………………6
(一)地质灾害现状…………………………………………………………6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7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9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规划目标………………………………………………………………13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分区……………………………………………13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13
(二)防治分区……………………………………………………………14
四、防治任务…………………………………………………………………15
(一)总体部署………………………………………………………………15
(二)调查评价………………………………………………………………15
(三)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16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建设工程防灾………………………………18
(五)治理与排险……………………………………………………………19
(六)应急处置……………………………………………………………19
五、保障措施…………………………………………………………………21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防治合力……………………………………21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治工作开展………………………………22
(三)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24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24
(五)加强跟踪、监督、管理……………………………………………24
附表 湖里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特征一览表
附图1 湖里区地质灾害现状及易发区分布图
附图2 湖里区“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前 言湖里区地处厦门市南部,位于厦门岛北部,南面与思明区毗邻,北与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西与海沧区隔海相望,是海西重要中心城区。全区面积65.78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底,户籍人口22.0635万人。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共有45个社区居委会。在未来的发展上,我区将加速片区改造和开发,并构建商务营运中心、现代物流中心、高新技术研发制造基地、休闲旅游中心等,进一步凸显中心城区的地位。
我区有部分建筑依山而建,由于人为破坏了原有山体、山坡的稳定状态,导致一些地质灾害的发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的日益频繁,地质灾害的发生及其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的威胁日益严重,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已成为区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为科学有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厦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十二五”专项建设规划》、《厦门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根据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及趋势预测,提出“十二五”时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等的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是“十二五”期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性的文件,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依据。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湖里区所辖行政区域。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专栏一 专有名称释义 |
地质灾害: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
我区地势西南部以丘陵为主,其余大部分为波状起伏的台地和阶地。境内山体斜坡发育,构造条件较复杂,岩石风化较强烈,滩涂软土较厚,具备发育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加上台风暴雨较多和人类工程活动等的影响,导致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
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类型以不稳定斜坡和崩塌为主,其中不稳定斜坡9处,崩塌7处,滑坡1处;威胁人数400余人,威胁财产3000余万元; 另外,部分矿山、矿坑(现已停止开采)开挖边坡陡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为:大多分布在山体、山前地段;均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崩塌、滑坡以小型为主,汛期为高发期,突发性强,防范难度较大;另外,由于人员密度较高,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较大。
专栏二 我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类型基本情况 |
潜在不稳定斜坡:大多存在于人工开挖坡脚地带,变形迹象多为剥坠落,目前处于不稳定或基本稳定,在降雨条件下易转化为崩塌或滑坡,潜在威胁对象为斜坡上下建(构)筑物和人员等。 崩塌:主要发生在山区、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和公路沿线,以小型土质崩塌为主。由于在山坡地削坡建设时形成不合理坡度的高陡边坡,又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暴雨触发下引起斜坡失稳致灾。突发性强,防范难度较大,极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滑坡:主要为山区房前屋后因削坡建房而引发的小型滑坡,由于致灾体距离建筑物近,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危害性大。 |
自贯彻《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厦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15年)以来,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十一五”期间,我区建立了应急预案、汛期值班、群测群防、险情巡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灾情速报等制度,积极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专栏三 专有名称释义 |
省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在“十一五”期间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是指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及预警系统,“百”是指治理百处以上的地灾隐患,“千”是指完成千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村民的搬迁任务,“万”是指力争全省万个村庄全面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
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进行了首次全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2008年进行了全区中小学校园地质灾害调查,2010年进行了全区汛期隐患再排查,对全区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律和危害特征等有了较明确的认识,基本查明了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底数,为我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2.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和响应预警预报工作我区地质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较大,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定人、定责、定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监测、转移避险等防灾工作,并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及设置警示牌。另外,对一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委托技术单位实施了专业监测。我区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强降雨期间,积极响应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按预案和预报等级部署、开展防灾工作。
3.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与支持,一些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点得到了有效治理或避让。“十一五”期间,全区对1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了工程治理或应急排险,共投入约2040万元。
4.应急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成立了区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依托公安消防等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在一些地质灾害多发的社区建立了应急小组,还制定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及应急响应事宜,细化了应急响应工作。应急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5.群众防灾意识不断增强通过电视、报纸、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等基本知识,并且每年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群众的防灾意识不断增强,识灾、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高。
专栏四 专业监测的定义 |
专业监测是指委托专业技术部门采用专业设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的监测。 |
“十二五”期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国家更加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的总体要求,各级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列入政府日常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迎来重要机遇。
2.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较严峻根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我区将加速片区改造和开发,并构建商务营运中心、现代物流中心、高新技术研发制造基地、休闲旅游中心等。由于建设范围广、力度大,将不可避免地会对地质环境造成影响;另外,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极端天气气候的频繁出现,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危害性将会加重加大。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3.地质灾害调查范围不够全面已开展的社区居民住地、中小学校等的地质灾害调查,主要是针对已发生过的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对高陡边坡的调查尚不够。另外,对形成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等认识、研究不够深入。
4.地质灾害防灾监测预警能力有待提高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虽已开展,但已布设的点数较少,覆盖程度较低,监测的手段也较单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度和精细化程度不够,预警预报信息的传播手段和时效性有待提高。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力量仍较薄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技术人才和应急装备不足,且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渠道比较单一,机制不够完善,经费有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或搬迁根据现有经济条件只能逐步进行,在根治之前主要依靠群测群防,临灾转移避险。
6.地质灾害防灾宣传、演练需进一步加强虽年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仍有群众缺乏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防灾减灾意识不够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依然存有麻痹侥幸心理和依赖政府统包统揽的思想。另外,防灾应急演练面不够广,不同部门协同作战联合演练少。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科学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围绕构筑我区防灾减灾体系的目标,充分发挥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等,强化我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靠科技,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安全为防灾减灾的根本,将地质灾害威胁的城区、学校、重要设施等人类活动聚集地作为重点进行防治。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预防为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科学运用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转移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主动防灾减灾,控制地质灾害的新发和加剧,实现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避让)的协调统一。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我区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将防治重点部署在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区域,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优先安排危险性大、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点的综合治理和避让工程。
4.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地质灾害的防治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保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地质灾害防治应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兼顾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
5.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自然引发,政府治理”的原则坚持分类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对人为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由市、区财政列入预算安排治理。
6.坚持“科技防灾减灾”的原则推进科技进步,加强新技术在监测、预警、治理等方面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能力、水平。
(三)规划目标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符合我区特点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等,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1.全区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和年度排查,完成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勘查。
2.在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评价基础上,对2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加强群测群防,每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1-2次。
3.根据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评价结果,对5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或排险,并对房前屋后高陡边(斜)坡进行分级管理。
4.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推动建设应急中心,加强支撑队伍、专家队伍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5.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治理等水平。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活动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依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等地质灾害发生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活动因素划分。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统一标准,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本规划中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共3处(详见附图1),其中坡度>15°的土质斜坡及坡脚地带、地质结构面与斜坡坡向同向且倾角小于坡角的岩质斜坡及坡脚地带崩塌、滑坡易发区2处;已开发利用的矿区崩塌、滑坡易发区1处。
(二)防治分区根据我区已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发育等特点及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将全区地灾防治分三大区划,其中重点防治区2个,一般防治区1个(详见附图2)。
1.重点防治区——狐尾山——仙岳山——圆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1)
位于狐尾山——仙岳山——圆山一带,主要包括湖里街道、江头街道。区内以剥蚀丘陵为主。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城市建设、公(道)路、隧道建设等。
本区山麓地带存在潜在不稳定斜坡,局部废弃矿山残留不稳定陡壁,暴雨时容易引发新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隐患)类型主要为崩塌、不稳定斜坡,已经调查的地质灾害(隐患)共计13处 ,占全区地质灾害总数的76.47%。本区北侧紧邻城区,建筑、人员密集,单个地质灾害点的危害程度较大。
——虎仔坑闭坑矿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2)
本区原为马厝和挂石山建筑石材矿区,关闭后残留陡壁可高达二、三十米,上覆残坡积层和强风化岩层处于不稳定状态,暴雨冲刷容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山脚已有建筑、居住人员和新建工程的安全。
2.一般防治区(Ⅱ)除以上重点防治区外的其他区域列为本区的一般防治区。区内以剥蚀低丘、台地为主,地形地貌相对较简单,地势较为平坦。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城市建设、公(道)路建设等。
本区地质灾害点呈零星分布,主要为不稳定斜坡,已经调查的地质灾害(隐患)共计4处,占全区地质灾害总数的23.53%。
四、防治任务 (一)总体部署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全面部署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年度地质灾害排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专业监测、气象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在一般防治区,以部署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年度地质灾害排查、气象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工程治理等。
(二)调查评价 1.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按照《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闽国土资综〔2009〕132号)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由专业技术队伍遵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全区区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不稳定斜坡、房前屋后高陡边(斜)坡、易沉降软土区等开展详细调查,力争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在自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对人民生命财产以及经济社会的危害程度,评估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成灾风险,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包括软土地面沉降易发区)。工作部署范围为全区。
2.按年度实施地质灾害排查每年由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和国土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等为主,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房前屋后高陡边(斜)坡、孤石和易发区段等的危险性进行排查、核查,检查险情有无新发展或有无产生新隐患,监测设备、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灾场地是否熟悉,日常监测预警工作是否有效开展。排查范围为全区,于每年汛前或汛后完成。
3.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对可能威胁人口密集区域、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要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规划期内计划开展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勘查。
(三)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 1.加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对威胁人口集中居住区或威胁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等开展专业性的监测,并逐步形成全市的专业监测网络。监测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崩塌、滑坡、不稳定斜(边)坡等。规划期内计划对2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
2.协助提升市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协助市级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在接到可能发生的险、灾情的预测预报后,区政府、街道办和有关方面要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3.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和“五到位”建设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定人、定责、定时”监测、巡查制度。推行地质灾害易发区段社区居委会、受威胁企事业单位“四应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社区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四应知,四应会”。推动新技术、新方法在群测群防巡查、监测中的应用,及时捕捉灾情险情信息。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以及详查、排查、巡查等发现的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采取防范措施。
依靠我市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专业队伍,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指导群测群防工作。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培训,做到进社区、入户、到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印发宣传材料、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并结合开展“5.12防灾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抗灾能力。规划期内计划每年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约1千套,每年开展针对街道干部、社区防灾责任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等相关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1-2次。
专栏五 专有名称释义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 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一是对辖区内村(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三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四是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五是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 “四应有”:乡镇国土资源所、行政村村部、受威胁的企事业单位应“有预案、有制度、有责任人、有基本工具”。 “四应知,四应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知隐患位置、知监测次数、知预警速报、知避险场所”,“会识别灾害前兆、会用简易监测方法、会分析监测数据,会应急处置”。 |
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避免或减少工程活动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经评估论证应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应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五)治理与排险 1.加强工程治理、排险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大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对新发生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将及时进行排险处理。实施排险处理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违章建筑,区行政执法局可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即时采取强制措施。规划期内计划治理或排险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
2.推进房前屋后高陡边(斜)坡分级管理对已查明的房前屋后高陡边(斜)坡进行分级管理,对不稳定的高陡边(斜)坡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管理,对基本稳定的高陡边(斜)坡进行降险处理,对稳定的高陡边(斜)坡进行年度排查及日常巡查。
(六)应急处置 1.修编应急预案规划期内要根据新的福建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修订区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另外,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防灾责任人变动情况及时修订社区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
2.协助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队伍建设协助推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进一步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库、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队伍和应急抢险队伍,建立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与服务制度。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单位每年落实具体应急技术人员和应急装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设备使用培训,随时做好应急响应。
3.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变化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增强干部群众应急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要适时组织开展区相关部门联动应急演练和技术队伍的应急支持演练,检验不同部门协同作战能力。计划组织综合演练、技术队伍演练1~2次,群众演练每年1次。
4.配备应急装备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组织要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及专业应急设备,以便发现险(灾)情或者接到险(灾)情报告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另外,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应急设备、物资的配备,提高基层单位应急能力。
专栏四 规划工作主要指标 |
|
主要指标 |
“十二五”期间 |
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 |
全区 |
年度地质灾害排查 |
全区 |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
8处 |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 |
2处 |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
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约1千套/年,培训1-2次/年 |
工程治理、排险 |
5处 |
房前屋后高陡边(斜)坡分级管理 |
按不稳定、基本稳定、稳定进行分级管理 |
应急演练 |
综合演练、技术队伍演练1-2次,群众演练1次/年 |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街道办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街道办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区建设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水利、交通、铁路、市政、教育、安监、旅游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重点组织做好水库、公路、铁路、道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学校、非煤矿山、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落实防灾责任人,做好监测、巡查和综合治理工作。在厦国有地勘队伍应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及时提供人才、技术、装备、资料等支撑服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治工作开展各街道办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宣传培训、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以及抢险救灾、灾害治理等工作。同时,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新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应将地质灾害治理列入工程建设总体设计和工程预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继续探索灾害保险机制,通过实施范围广泛的灾害保险,对局部受灾地区的企业和家庭财产损失实施部分经济赔偿,促进其恢复生产、生活,达到对当事人减轻直接、间接的损失和稳定社会的目的。
“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见表1。
表1 湖里区“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项目名称 |
经费估算 |
合计 (万元) |
备注 |
全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 |
30万元 |
30 |
|
年度地质灾害排查 |
3万元/年×5年=15万元 |
15 |
|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
8处×30万元/处=240万元 |
240 |
|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 |
2处×10万元/处·年×5年=100万元 |
100 |
|
群测群防 |
群测群防人员补助:20人×0.4万元/人·年×5年=40万元 |
43 |
|
预警等防灾设备:15套×0.2万元/套=3万元 |
|||
防治宣传、培训 |
10万元/年×5年=50万元 |
50 |
|
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 |
2万元/年×5年=10万元 |
10 |
|
地质灾害搬迁治理 |
工程治理:5处×200万元/处=1000万元 |
1000 |
|
房前屋后高陡边(斜)坡分级管理 |
10万/处×5处=50万元 |
50 |
|
地质灾害应急 |
应急调查评估:4万元/年×5年=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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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5万元/年×5年=25万元、 综合演练、技术队伍演练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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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装备配备:4万元/年×5年=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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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经费概算总计为1615万元,该经费未包括抢险救灾费用及对今后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 |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年度防治方案、巡查监测、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应急处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并认真施行。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出台地质灾害治理有关规定,对外来承担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的资质单位进行有效监管,规范治理工作,提升工程质量;对主动搬迁避灾或主动降险处理的受地质灾害威胁户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等。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卫星通信以及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信息采集、应急会商、快速处置水平,及时引用工程治理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地质灾害治理水平,建立灾害防治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抗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在厦的科研单位与具有防灾资质专业队伍的技术力量,对我区成灾地质环境、区域预报指标、临灾预报判据等进行专题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的时效、准确性。
(五)加强跟踪、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规划期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治理搬迁等防治任务。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按国家及地方性的规范标准进行核查和验收,实施过程管理。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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