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2-0301-2013-00008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6-15
    湖里区2006-201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时间:2005-06-15 00:00

      湖里区2006-201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加快湖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再铸特区发祥地新辉煌的重要时期,为实现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根据厦门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全局,深入贯彻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市委做强做大厦门经济特区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速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的文明程度,为构建文明湖里、和谐湖里打牢思想基础,为加快我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2.总体目标: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得到弘扬,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更加繁荣,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方略得到落实,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文明城区和卫生城市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力争蝉联全省文明城区称号,为2008年厦门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3.全力推进理论武装工程。深入学习、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科学理论武装党员、教育群众、指导实践的实效性,坚定共同的理想信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组织各级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厦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全区形成积极呼应、主动融入海峡西岸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加快湖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再铸特区发祥地新辉煌的气势。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以区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完善学习机制为关键,以创新手段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区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指导实践的能力。认真研究、努力探索一条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于一体的有效途径,创造性地抓好城市化居民和广大外来员工的宣传教育,促进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区的建设。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工作机制,确保理论武装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4.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的培育,重点抓好城市化居民、外来员工和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认真研究和解决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热点、工作难点、群众疑点,重视研究互联网迅速发展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精心培育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典型,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制度,建立敏感性社会问题反馈机制,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构筑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5.广泛开展荣辱观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家庭。要把荣辱观教育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要在外来员工中开展“知荣辱、讲文明、爱特区、做贡献”活动,在学校中组织开展专题读书活动和新童谣创编传唱活动,发挥外来员工活动中心、社区居民学校、家长学校等各类阵地作用,运用理论文章、通讯报道、专家座谈、群众讨论、主题实践等活动,努力营造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厦门市公民文明公约》和《厦门市“十不准”规定》,广泛开展以“公民道德宣传日”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礼仪”、“平安斑马线”、“共铸诚信”、“道德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引导外来员工自觉融入特区建设、自觉参与文明创建、自觉养成文明行为。深入开展“三讲一树”活动,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引导城市化居民自觉摒弃落后观念,自觉融入城市生活、自觉提升文明素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施家庭文明建设工程、社会公德建设工程、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不断提高“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和“三优街”、“诚实守信经营单位”的比例,努力在全区形成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6.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构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教育格局。认真实施《湖里区2004-2008年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道德实践活动,抓好未成年人的文明行为养成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扎实推进“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建设工作,全面强化和充分发挥社区的重要平台作用,制定社区教育计划,健全社区实践活动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和社区道德教育活动,提升社区教育阵地功能,打造“社区成长工程”。充分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家长”争创活动,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开办“家庭道德课堂”,加强家庭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健全家校互动机制,完善家长支持和参与学校开展各类道德主题活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残疾儿童、单亲家庭、特困户、下岗失业家庭子女的关爱扶持网络,更加关注外来员工子弟的健康成长。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一切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推进科教文卫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7.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打造高新技术产研基地,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优化创新环境,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重点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不断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区高新技术园开发建设,培育发展软件、光电、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培养、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人才,切实把经济增长转向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要以争创全国科普示范城区为目标,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科普网络建设,建立有效的科普社会化组织体系,使科普工作朝着经常化、社会化、群众化方向发展。加强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各种类型的集游览、教育于一体的科普实体。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的作用,建立一支精干、稳定、高效的科普工作队伍。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活跃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

      8.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建设,巩固提升“双高普九”达标成果。动工新建或扩建一批中小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使学校数量增加、布局合理、满足需要。继续实行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办学方针,积极扶持和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确保外来员工子女有学上、上好学,到2010年全区幼儿园入园率、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全市先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创建一批达标学校、特色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多层次培训,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到2010年全区教师的学历和执教水平符合教育综合改革、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需要,并保持全市前列。全力构建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充分依托各级文化教育资源和社会培训机构,为群众提供开放、有效的学习方式和培训机会,实现终身学习的公民占人口的50%以上,25岁以上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年左右。继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巩固和提升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区的成果和水平。

      9.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以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为出发点,以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区、体育先进区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盘活现有资源,建成湖里福隆体育公园(国家南方乒乓球训练基地)、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乌石浦油画艺术中心、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区青少年宫、少儿图书馆等一批文化体育设施,积极争取市里将海峡艺术中心等更多市级文体设施放在我区,不断提升全区文体设施的档次。积极构筑“15分钟文体圈”,每个街道建有1个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中心、2—3个标准化社区文化广场,每个社区建有1个以上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场所,实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形成以区、街、社区文体设施为基础,以学校、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为补充的群众文体设施服务网络。积极支持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团体建设,强化骨干培训,完善社区群众业余文化辅导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登记制度。积极支持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区第3届体育运动会,继续开展“温馨湖里”系列周末广场文化、元宵民俗文化节等节庆文化活动,创造条件举办或承接具有文化创意、提升文化价值的大中型文体活动,扩大湖里区的对外影响力。加强文化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查缴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油画、漆线雕、石雕等特色文化产品,努力打造全国文化产业基地。

      10.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及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服务系统管理,初步建立功能完善、覆盖社区、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信息与应急体系、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妇幼卫生体系。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每个社区都有1个以上的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和家庭,提供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社区卫生便捷服务,建立“15分钟卫生保健服务圈”,基本实现“大病到医院,小病在社区”的目标。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加大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民办医疗机构发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无证行医。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洁净家园、卫生防病”为主题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四害”工作,营造温馨的社区卫生环境。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促进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11.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巩固提升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区水平。要把宣传教育、科学管理和综合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好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工作,重点研究解决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存在的各种难题,推动全区计生工作从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倡导“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的科学文明婚育新观念,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继续落实计生工作领导责任、追踪奖惩和“一票否决”制度。认真落实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推动新机制。广泛开展社区计生协会“双创”活动,建立“社区两委负总责,会员当骨干,家庭为中心,居民做主人”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1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劳动者得到较为充分的就业和良好的社会保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服务业,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拓展就业渠道和岗位。完善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立起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劳动就业保障信息服务系统。加快完善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开展特色培训、对口培训、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推进失地人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进一步提高被征地人员参加“土地换社保”的比例,扩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扩大特大病救助、就学扶助和慈善帮扶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重视发展老龄人、残疾人事业,让湖里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全区百姓。

      (三)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要提高公务人员和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村改居居民的法治政府、诚信政府为目标,加大依法治区工作力度,实施依法治区、依法治街规划,推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的要求,认真制定体现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具有行业职能和特点的行业依法治理方案,提高行业依法管理水平。制定和完善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制度,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政府决策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的评估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加强执法配合与协调,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制、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制以及行政执法统计制等制度,做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

      14.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形成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保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方法途径,充分发挥党代会和全委会的职能作用。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积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搞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

      15.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全省首批平安区创建成果。认真研究大开发、大建设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利益诉求协调解决的渠道和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建设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完善社区、路面、内部单位治安防控网,完成治保、调解、警务室“三位一体”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外口公寓的消防、治安管理,严密社会治安防控。开展创建反邪教“六有六无”街道活动,有效防范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进一步健全“严打”经常性机制,集中力量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整治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建立经济安全预警机制和防范经济犯罪的管理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四)加速全面城市化,提升城区管理水平

      16.加快城市化建设。继续按照加快开发东部、繁荣中部、提升西部的思路,抓好大片区开发、大规模改造,加速全面城市化,完善中心城区功能。重点打造五缘湾片区,使其成为展现湖里中心城区品位和形象的新亮点;尽快实施湖边水库片区开发和枋湖新城区建设,实现行政中心东移;完善江头商贸中心建设,加快湖里老工业区“腾笼换凤”。高标准实施旧村改造,加快改旧建新进度,力争三年内全面实施、五年内基本完成。加强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成功大道等主干道建设,配合完成翔安海底隧道、杏林大桥(集美大桥)建设,形成“一环四横五纵”的城区道路框架。积极协调水、电、燃气、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清洁楼、公厕、停车场、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继续选择对新通道道口和关键节点建设景观、小品,推广LED夜景工程建设,实现城区面貌年年有变化、五年大变样。

      17.提高城区管理水平。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健全完善统一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推向城市化进程缓慢的地方,加快城中村改造各项市政、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规范垃圾倾倒、收集和清理转运,杜绝垃圾乱扔、乱倒现象,进一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劝导,开展创“四无”(即: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占道经营,无“三乱”,无“门前三包”不落实现象)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特别是村改居居民和外来员工的社会公德及文明卫生意识。推动环卫体制改革,开展企事业单位垃圾收费、有偿清理转运工作,全面推行居民住户上门收集垃圾有偿服务工作,力争居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达到50%以上。进一步完善市容考评检查监督制度,建立市容巡查和整改反馈机制。健全日常执法管理领导负责制,实行路段、片区日常执法管理人员包干责任制,加大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三乱”、违法建设的执法和整治力度,提高城区管理水平。

      18.加强环境与生态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工程”,强化污染源监管,倡导生态文明。“十一五”期间,全区完全污染指数(API)年平均控制在60以下,环境空气年优良级天数保持在95%以上,白色污染整治率达到80%以上;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普及率分别达到80%和50%以上,树立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典型。严格履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的综合防治,全面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推广阳台绿化工程,建好仙岳公园和辖区的山体公园,加强风景林地、水源保护地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的建设工作,全区绿地率达到42%以上。

      (五)加强文明城区建设,深化新一轮创建活动

      19.深化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以巩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全省文明城区创建成果为目标,不断深化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创建点评会,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重点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抓好食品卫生、文化市场、卫生死角、文明交通行为等问题的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调动辖区各企业、居民群众、外来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积极创新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和办法,把创建文明城区的各项指标转化为各街道、各社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工作目标,采取新措施,开拓新领域,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效。要把文明街道的创建纳入区域文明建设的总框架,建立文明街道创建测评体系,使街道文明创建工作由点状单位创建向块状区域创建转变。要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常态管理水平,构筑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系,使文明创建工作处在常抓常新的动态过程中。

      20.抓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领导班子坚强、工作成效显著、道德风尚良好、科教文体发展、单位秩序井然、环境整洁优美、积极参加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为标准,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修订和完善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复查、考评工作,引导各创建单位自觉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比先进、学先进的良好氛围。党政机关要以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文明机关为目标,继续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不断巩固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教育系统要开展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力争开办三年以上的学校均达到区级以上文明学校标准。继续拓展创建领域,扩大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四学四比”活动,不断拓宽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创建活动,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21.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诚信湖里”、“百城万店无假货”、“重合同守信用”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完善行业服务规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窗口、服务行业要围绕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言行等内容,加强职业理想、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规范和文明礼仪教育,不断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着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水平。各执法部门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完善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树立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

      22.加快文明社区建设步伐。以文明社区创建为载体,继续开展特色社区创建,通过深化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深化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首批社区建设示范区成果。要深入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创三好、建六无”社区和“绿色社区”、“阳光社区”、“平安社区”、“交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建立科学、健康向上的文明生活方式,提升社区文明程度。要积极构建和谐社区,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小组为依托、以房东为重点的教育网络,不断加强对外来员工的教育,营造包容多元文化、富有亲和力和归属感的城区生活氛围,在全区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健全综治工作网络, 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对社区治安状况满意率。大力整治社区乱停放车辆、违章搭盖、乱堆杂物、乱贴乱画、乱设摊点等现象,保持环境整洁优美。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合理布局服务网点,深化各种形式的区域共建、联建活动,大力开展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志愿服务。活跃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实施社区健身路径建设工程,推进社区文化广场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促进社区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的发展。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确保每个社区组织的综合性工作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注意从组织设置、干部选配、制度规范、工作方式调整、设施完善和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快建成新型现代化社区。

      23.提升共建工作水平。以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区”为目标,立足互办实事、共同受益和增进团结,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警民关系,提高双拥共建水平,努力创建一批省、市级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各机关各单位要在共建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企业、文明学校的基础上,不断开辟共建新领域,逐步向文明行业等新领域延伸。要建立健全共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共建规划,不断创新共建内容,实现思想道德共建、社会事业共做、科学文化共学、文明新风共倡、社会治安共管、环境卫生共治、党建工作共抓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24.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奖优罚劣。要不断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把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确保新一轮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区、街和区各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其规划、指导、协调、督察、调研和管理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人大、政协视察指导、群团组织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军警民共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健康发展。

      25.完善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要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要统筹规划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合理安排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十一五”期间财政投入要适当向公共管理、社会事业、社区建设倾斜。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积极推进营利性社会事业的市场化运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区、街要拨出专款解决治安、环境整治、转岗就业、医疗救助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落实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

      26.健全督查监督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与任务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一抓到底的领导责任网络。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渠道,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和快速办理、反馈机制,解决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问题立整立改。区文明办要定期跟踪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要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与评先评优和干部调整使用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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