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建材、建机、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管理辖区建筑市场,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和区商务局备案的建筑项目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的审核、监督与管理。
(三)按权限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以及法定程序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全区安置房的计划、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辖区私危房改造的审批、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的发放,指导全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报批,指导管理本系统专业培训以及行业协会工作。
(七)负责全区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负责全区建筑节能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
(九)依法管理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建设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信访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建设管理科
管理全区建筑市场,核发施工许可证,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管辖权限范围内房屋及安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负责辖区管辖权限范围内房屋、市政以及二次装修工程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私危房翻建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和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结构的推广应用;指导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湖里区禾山路266号联谊大厦6楼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2-5722244,传真号码:0592-5722234
五、负责人信息
卢勇局长(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及党政工作。
姜海军(党组副书记、三级调研员):主持局直属党委工作,协助分管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社区发展用地、城中村综合治理、纪委纪检、综治、扫黑除恶常态化、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宣传、人事、绩效、信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普法)、卫健、工青团妇、关工委、双拥、政府网站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重点工作督办、财务、局务管理、文秘、综合协调等工作。协助分管科室:综合科、建设服务中心。
陈艳(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岛内大提升(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与管理、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等工作;联系区人大。协助分管科室:建管科、建设服务中心、重点办。
卢先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建筑行业管理、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协调调度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房屋安全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防汛抗灾、商办类等工作。协助分管科室:建管科、质安站、重点办。
方巧丽(四级调研员):主持综合科行政事务工作。
李胜天(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建筑渣土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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