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教育局
    时间:2024-11-06

      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拟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工作。

      3.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区属学校(指区辖内小学、幼儿园,下同)进行检查和指导,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4.负责提出区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依法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协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参与全区学校布局调整、办学条件、教学装备、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参与全区校办产业、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5.主管全区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审的工作及区属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办理教师表彰和奖惩工作;负责区属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区属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6.主管本区基础教育招生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做好初招工作;协助组织高等教育升学考试和招生工作;协助市教育局组织和管理自学考试工作。

      7.规划、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社区教育等工作。

      8.组织制订本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

      9.综合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综治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联防工作和查办骚扰、破坏学校正常秩序和侵犯师生正当权益的案件。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教学工作。

      12.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学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1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含所属事业单位)

      (一)综合科     林科长      电话:0592-5722657

      协助局领导安排全局性行政活动,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安排及督办工作,编制年度和月度全局工作安排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的文件和材料;负责综合信息工作;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归档及文印、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保密、档案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学校档案建设;负责本系统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山海协作及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打字室、车辆的管理、调度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组宣科     黄科长      电话:0592-5722666

      1.承办教育工委决定的事项,负责教育工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重要决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教育系统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所属基层学校领导干部的管理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

      2.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奖先奖优等工作。

      3.负责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编制;教职工编制核定统计工作;教职工的录用、聘任、调配、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教师资格的认定审核工作;教职工的培训、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劳资福利、退休审查报批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4.承办教育纪工委决定的事项,负责教育纪工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重要决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行政监察以及机关效能、行风建设、校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及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5.完成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育科      张科长      电话:0592-5722668

      1.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组织、管理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实施高中新课程实施。制订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和指导有关基础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招生、学籍管理和办学标准的实施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2.实施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的常规管理,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监督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组织指导中考、高考和会考工作。监督初、高中毕业证书的验印和发放。

      (四)德育科     安科长     电话:0592-5722769

      1.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科技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心理健康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2.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协助关工委开展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区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俞主任    电话:0592-5722750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督导评估、教育招生考试、规范教育培训机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学生资助、教育系统基建修缮、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学前教育服务、会计代理核算、学生卫生保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六)区教师进修学校      汤校长      电话:0529-5722086

           承担全区教师教育教学科研的组织协调、指导示范、研究咨询、培训提升、继续教育、管理服务等职能,是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高品质发展的专业支持,是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参谋、助手。

        (七)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周副校长   电话 :0592-5717928

           组织少年儿童体育训练、竞赛,促进我区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发展根据我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培养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配合组队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负责湖里区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为各训练项目提供场地保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竞技体育等相关工作。

         (八)区少年宫      陈校长    电话:0592-5506378

          广泛开展文化、科技、艺术、体育等多门类多项目的培训及群众性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协助组织学校开展各类文化、科技、艺术、体育等表演竞赛及德育活动;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楼南面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2-5722657  传真:0592-5722677

      五、负责人信息

      贾新辉(区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和区教育局全面工作。

      李可可(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德育、卫生工作、社区教育、心理辅导站、信访、培训机构监管、教育财务管理、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德育科、综合科、培训机构事务科、教育核算科、教育工会、教育基金会。与王玮副局长互为AB角。

      王玮(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校园综治安全、党建、宣传、精神文明、人事管理、教师培训、妇女儿童、对外交往、退教协等工作。分管组宣科、安全事务科、进修校。与李可可副局长互为AB角。

      俞晟锦(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党组成员、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事务中心主任)负责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建设、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学生资助等工作。分管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事务中心。与叶泽军副局长互为AB角。

      叶泽军(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教育督导评估等工作。分管教育科、学前教育事务科、督导事务科。与俞晟锦主任互为AB角。

      叶小曦(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招生考试、青少年体育竞训、特色课后服务、依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协助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分管招生考试科、少体校、青少年宫。与叶泽军副局长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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