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执行本区有关财政、财务、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对街道财政体制。拟订财政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湖里区各项促进产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
(二)负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预算调整建议和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全区街道财政工作。
(三)负责辖区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参与制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四)完善财政国库制度,制定和执行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本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缴拨制度。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并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办理各类财政拨款,负责区级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使用。
(五)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的汇总、统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偿债建议并组织实施。
(六)参与研究财政性投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资计划。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核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和继续教育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公司的审批与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会计学会工作。
(八)根据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及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管。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进行业绩考核。
(九)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住房货币化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
(十一)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区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十三)负责对接市委金融办,联系、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十四)负责局机关公文拟制和党委、党组、文明、效能、法治政府等全面建设。
(十五)按规定承担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湖里区财政局设3个科室:
(一)综合科 黄科长,电话:0592-5722277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务、党建、法制、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并对局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财政国资系统党群工作。
(二)预算科 谢科长 电话:0592-5722338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按照财力综合平衡原则,编制预算草案,组织全区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方案。负责财政总决算工作。负责区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审核和拨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财政国库制度,制定和执行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与财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区财政收入,负责协税护税工作,组织落实本局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负责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兑现。指导街道财政工作。负责全区干部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核和监督。负责联系、协调各类金融机构。负责协调、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行财科 彭科长 电话:0592-5722370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拟订相关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和定额。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执行。负责财政性投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资计划的起草。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的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区财政资金及区政府性债务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管理。负责代理记账公司的审批与管理工作。协调区会计学会工作。负责及配合相关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6楼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三)电话:0592-5722298 传真:0592-5722519
五、负责人信息
方文江(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区财政局党组、区财政局全面工作。
陈永定(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党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工作。分管区财政审核中心。
林 进(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负责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法、信访、安全生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督等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分管综合科、区国有资产中心。
与李清水互为A/B角。局长外出时,主持工作。
林俊芳(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金融产业建设、金融招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联系市委金融办。
与王斌华互为A/B角。
李清水(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与林进互为A/B角。
王斌华(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预算编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税护税、企业扶持、对口帮扶等工作。分管预算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与于静互为A/B角。
于静(四级调研员):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资金监管、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两纲等工作。分管行财科。
与王斌华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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