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财政局
    时间:2025-12-19

        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执行本区有关财政、财务、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规范财政收支缴拨制度。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并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办理各类财政拨款,负责区级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使用。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预算调整建议和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全区街道财政工作。

      (三)参与研究财政性投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资计划。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核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参与制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五)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的汇总、统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偿债建议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和继续教育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公司的审批与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会计学会工作。

      (七)执行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本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

      (八)根据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及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管。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进行业绩考核。

      (九)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

      (十一)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区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十三)负责对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协调、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十四)负责局机关公文拟制和财政国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文明、效能、信访、综治(平安建设)、法治政府等全面建设。

      (十五)按规定承担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湖里区财政局内设3个科室:    

      (一)综合科 黄科长,电话:0592-5722277 蔡主任,电话:0592-5722710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务、党建、文明、法治政府建设、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并对局重点工作开展督办。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财政国资系统党群工作。

      (二)预算科 林主任,电话:0592-5721737 刘主任,电话:0592-5722446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按照财力综合平衡原则,编制预算草案,组织全区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工作。负责区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审核和拨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财政国库制度,制定和执行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与财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区财政收入,组织落实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负责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兑现。指导街道财政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各类金融机构。负责协调、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行财科 潘主任,电话:0592-5722366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拟订相关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和定额。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参与财政性投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资计划的起草。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的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区财政资金及区政府性债务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管理。负责及配合相关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协调区会计学会工作,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湖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戴主任,电话:0592-5722398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定期向核算单位报送会计报表,及时提供会计信息资料;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财政统发。根据国库统一支付的需要,加强财政资金审核;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湖里区财政审核中心 徐主任,电话:0592-5383463 

      承担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算及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湖里区征地拆迁一类、二类费用审核工作;参与湖里区旧村改造项目抽查抽审工作及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人口产权认定;负责审核拆迁评估报告初稿,对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并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与评估公司根据初审意见修正评估数据并出具正式报告报区财政审核中心备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湖里区国有资产中心 巫黄主任,电话:0592-5504858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管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全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的具体事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6楼 (湖里区财政审核中心办公地址为: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6楼)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电话:0592-5722298 传真:0592-5722519    

      六、负责人信息 

      方文江(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区财政局党组、区财政局全面工作。

      陈永定(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等工作。分管区财政审核中心、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与于静互为A/B角。

      林  进(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法、信访、安全生产、区财政国资党委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区财政局机关党总支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局长外出时,主持工作。

      与李清水互为A/B角。

      林俊芳(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金融产业建设、金融招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联系对接市委金融办。

      与谢金川互为A/B角。

      谢金川(党组成员、副局长):协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协税护税、企业扶持、对口帮扶等工作。协管预算科,兼任预算科科长。

      与林俊芳互为A/B角。

      李清水(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协管区财政国资党委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与林进互为A/B角。

      王斌华(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协税护税、企业扶持、对口帮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等工作。分管预算科、区国有资产中心。

      与于静互为A/B角。

      于静(四级调研员):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资金监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等工作。分管行财科。

      与王斌华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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