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
(三)负责区政府法治工作,协助处理区政府涉及法律的有关事宜。
(四)承办和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管理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王科长 0592-5722007
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依法治区规划方案;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区直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争议的问题;负责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汇编、清理、评估工作;负责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和管理,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
(二)综合科 林科长 0592-5722555
综合协调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并开展督查督办;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管理全局财务;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及调度、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社区矫正科 钟科长 0592-5565906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组织、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吸纳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外以湖里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名义开展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王科长 0592-5721939
负责承办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办理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做好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建设、管理和作用发挥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普法宣传科(法制科) 蔡科长 0592-5722163
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各行业、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六)基层工作科 孙科长 0592-5722550
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信访大楼三楼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2-5722555,传真号码:0592-5722990,电子邮箱:sf_zh@huli.gov.cn
五、负责人信息
郭顺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吴茹茹(二级调研员):负责安置帮教工作,联系殿前司法所。
刘仁宇(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科,联系湖里司法所。
许剑南(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综治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江头司法所。
陈聪海(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分管普法宣传科、湖里公证处。
杨煌达(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机关党建、行政复议与应诉协调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联系金山司法所。
郑奕昕(副局长):负责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综合办公、机关效能、文明创建、关工委、工青妇等工作,分管秘书科、综合科,联系禾山司法所。
王更儒(党组成员、副局长):援藏挂职。
余传水(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挂职):协助刘仁宇同志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替代机制,郭顺强、刘仁宇同志互为AB角;吴茹茹、许剑南同志互为AB角;陈聪海、杨煌达同志互为AB角;杨煌达、郑奕昕同志互为AB角;余传水与刘仁宇同志互为AB角。A角离岗期间由B角代为行使岗位职责。此外,在必要时,由局党组会指定负责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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