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7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0〕4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4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项目(湖里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0-04-20 15:48

厦湖府〔2020〕4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项目(湖里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组织论证有关委托工作的通知》(厦府〔2015〕27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255号)等有关规定、我区依法组织相关单位对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项目(湖里段)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拟征收范围进行现场勘查并召开了论证会。经论证,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项目(湖里段)国有土地房屋的征收范围以附图用地范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项目(湖里段)国有土地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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