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101-2018-00013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18〕2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0
湖里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8 09:34

  厦湖府〔2018〕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721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721,传真:5722904,电子邮箱:zfxxgk@huli.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办法》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要求,湖里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69号),围绕落实主要工作任务,全面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制作的政府信息3036条(主动公开信息1146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531条、不予公开信息1359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强化预期引导。如区商务局通过在线访谈的方式,对2016湖里创新园招商情况进行说明,对《湖里区关于做好2017年商贸业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进行政策解读。区经信局对《湖里区促进工业创新转型增产增效》政策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区财政局配合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对营改增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问题。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推进税收信息公开。区国税局、地税局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税务信息公开。一是广泛宣传纳税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引导纳税人查阅税务机关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推进税收法律法规公开。二是及时公开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在网站发布、新媒体推送及政策宣讲等工作。三是推进税收办理业务信息公开,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办税事宜,促进征纳合作。四是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费减负政策并严格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据区地税局统计,2017年,纳税人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共13264户次,减免税款共计95466.30万元;落实规费减负政策,共为企业减负56422万元,其中社保费减负48315万元。

  推进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基金目录清单》、《中央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省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对照表》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建立和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基金目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形成《湖里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并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减征、免征收费政策,及时调整我区收费目录清单,便于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收费政策,强化对收费行为的监管。如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6〕228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厦门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收费标准问题的意见》(闽价费〔2016〕364号)文件精神,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5〕283号),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及办园成本,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及时联合发文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对我区公办园(含集体办)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微调,新收费标准于2017年秋季开始执行。

  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公开。从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城乡养老、医疗、生育 、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等相关政策及业务指南信息的公开,并及时公开2017年来的参保情况及社保待遇支出情况,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在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公开2017年重点项目名单,确定我区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47项,项目总投资662亿元,年度投资计划约81.4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31个,年度投资计划约40.1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9个,年度投资计划约36.8亿元;社会事业类项目7个,年度投资计划约4.5亿元。公开内容中包含道路和绿化提升、街区立面整治、机场航线下屋顶绿化改造、夜景提升、枋湖旧村改造等生态环境提升改造重点项目。同时,每月更新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我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房屋征收补偿专栏,及时公布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等,并依法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分户补偿结果,规范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公开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信息,及时将交易公告、资格审查公告、变更信息、配置结果等在国家指定媒介、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杂志上公布,不断增强公共资源配置工作的透明度。截止2017年底,我区实现信息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项目达到255个,金额共计40969.97万元。

  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2017年3月底前,区直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已按要求公布,区级权责事项1809项、街道权责事项142项。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能调整,及时对区建设局等6家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其中取消行政权力5项、增加行政权力20项、公共服务1项;对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取消权责事项13项。按要求分批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形成“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均由部门及街道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时公开。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目前我区16家单位先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除区建设局依托省建设厅建设工程审批监督系统外,其余单位均已依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网上工作系统。进一步梳理并公布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64项、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7项,规范网上审批服务事项,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5.推进财税信息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财政信息公开文件的要求,按时公开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方便公众查阅监督。2017年,已将《关于湖里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湖里区2016年财政决算》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各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内容的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43家部门预算及决算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每月公开我区财政收支情况。

  加大“营改增”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区国税、地税部门积极探索,围绕包括营改增优惠政策、国务院6项减税措施、无纸化办税、申报操作等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行纳税人学堂制度,分类开展宣传培训。2017年度,共举办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培训、金融企业 “营改增”培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培训、“营改增”纳税人申报表填报方式(财务中介机构专场)培训、“营改增”台企培训等24场“营改增”培训宣传活动,让纳税人“听得清楚”、“办得明白”,保障政策全面落地。同时,根据纳税人需求,继续推行“定制学堂”,2017年,共推出2期“定制学堂”培训。建立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6.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产品质量等的检查力度,建立流通环节主要商品经营者名录,引导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同时,按照年度计划,积极配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并对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商品调查处理,确实保障商品质量。2017年度第一、第二季度进行车用燃料质量抽检,第三季度对辖区流通领域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质量进行抽查检验。以上监管信息已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

  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结合日常工作,集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二是完善商品追溯制度,严格落实商品来源,督促经营者建立严格自律制度,从源头上阻断不合格商品进入流通环节;三是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商品信息,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犯商标专项行动,规范网络交易和经营秩序。以上监管信息已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

  7.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及时对外公布《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深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按季度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医疗救助人次及资金、临时救助户数及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次及资金,优抚安置等业务数据,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8.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学校基建修缮、采购等栏目,对教育项目招标文件、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学生资助专栏,下设7个栏目,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全面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意见、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以及《2017年厦门市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方案(思湖片区)》、《2017年秋季湖里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一览表》等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教育督导工作成果,发布《湖里区以“对街督导”为抓手促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湖里区圆满完成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湖里区市级案例评比成绩喜人》等教育工作信息。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医疗服务”专栏,公开看病就医、健康服务等工作动态,加强疫情报告、疫苗接种、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防治等信息公开。每月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并及时更新发布。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改革,全面实施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街道、社区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实行网上预约,大力推行再生育服务证网上办理;公开区卫计系统“最多跑一趟”第一批21项审批服务清单,方便群众办事。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规范“一窗受理”服务事项,办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100%。持续开展“百名专家进社区”品牌服务活动,邀请全市各大医院专家走进社区,为群众免费义诊,宣传卫计知识、指导优生优育和慢性病防控。

  9.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践行国家总局提出的“安全用药”理念,通过展板演示、现场咨询、培训讲座、现场服务、现场快检、发放资料、文艺汇演、现场案例分析、公众互动等形式,组织开展18场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辖区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厦门卫视、中国食品安全报、福建海峡都市报以及海西晨报对我区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系列活动进行了全面报道。2017年,我区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共结案101起,核查处置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147起,核查处置评价性抽检不合格食品24起,舆情核查处置共12起。以上监管信息均已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10.推进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公开。

  配合市金融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发动各街道广泛宣传金融风险防控知识,累计发送短信16.88万条,印发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39201份,发放购物袋及其他宣传品19903份,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57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湖里辖区内的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取得良好成效。以上信息均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

  11.推进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对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重点监管监控的企业随机抽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守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发布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103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104号)、《湖里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安监〔2017〕22号)、《关于印发湖里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安监〔2017〕24 号)等文件。

  12.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均已完成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根据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全面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工作要求,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通过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在政策出台后,及时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通过网站在线访栏目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互动,宣传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主动回应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决策执行、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媒体报导等载体,及邀请基层群众、媒体记者等参加有关会议、调研、检查等活动的形式,全面、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与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区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及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区政府所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小组,领导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等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要求,我区及时下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69号),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要点逐一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日常工作中,由区政务信息中心设置多名政务公开工作专员,分别与责任单位对接联系,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12月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现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通过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报送系统、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每天做好数据采集,每季度做好统计报送。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指导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确保内容全面、准确,并做好集中发布。三是健全网站、微信、微博、大屏幕等发布信息审核机制,由业务部门、区政务信息中心、区政府办层层把关,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四是编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等各级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印发给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参照执行。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我区高度重视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每年均申请专项网站维护经费,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工作,定期开展网站考核,并将网站建设及保障情况纳入年度区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范围。2017年6月30日,根据上级关于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我区关停区直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网站,仅保留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开发建设,在旧版网站的成果基础上优化升级,新版网站已于11月5日正式上线。

  2.为强化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微博、微信公众号、LED大屏幕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文字说明以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

  3.做好每两个月一期的政府公报发布工作,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积极推进政府公报上网工作,截止2017年,共出版59期政府公报,已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4.设立“区档案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区图书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全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于每月5日和20日(节假日顺延)分两次集中送交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供群众查询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21492条,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971条,区直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83条,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2017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1146条,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88条,区直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56条,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一是机构职能类信息202条,二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6条,三是规划计划类信息92条,四是行政许可类信息40条,五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6条,六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0条,七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1条,八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1条,九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公开栏、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等均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1.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群众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区直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直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状态。 

  2017年度,全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46条。在政府网站开展了49期领导在线访谈,解读涉及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与网民交流,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政府网站开展109个意见征集、38个网上调查并公布征集、调查结果。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情况

  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办事处等均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公报查阅处,供群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2017年,区图书馆、档案馆共接受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送交的政府信息(纸质版)1146条。

  3.政府公报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公报》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建议答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全年累计公开政府文件97份。《区政府公报》每两月编印1期,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部分企事业单位、居委会等场所免费提供给公众查阅。2017年,共印发6期3000份《区政府公报》。

  4.其它渠道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行政大楼电子大屏幕公开有关人事任免、捐款、扶贫赈灾等内容的政务信息132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我区所有重要政策文件均于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相关配套文件。2017年,累计公开当年发布的政策文件解读17件。同时,我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方便群众全面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标。

  2.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区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在线与网民进行交流。2017年,先后对职业技能培训、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招商引资、建筑业发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在线访谈,及时传递权威信息。2017年,我区通过领导在线访谈形式公开解读政策文件11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文字、图片或视频等方式进行上级政府机关新闻发布会的直播、录播或转播,2017年,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以视频方式全程转播“两会”新闻发布会。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并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进行正面引导。2017年,我区未出现重大舆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审计事务等方面。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是区审计局、区建设局和江头街道办事处。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全区受理10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108件,答复率100%。在108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10件,“同意部分公开”6件,“不同意公开”6件,“其他类型答复”86件。“不予公开”的原因主要是为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危及他人人身权利。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区行政机关因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9件,其中8件被依法维持,1件被撤销并重新答复当事人;因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12件,其中11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法院裁定答复告知书违法。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不高,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的水平不高。二是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还需加强。我区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均为兼职,且流动性较大、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不足,影响工作质量。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作用,通过及时部署下达工作任务、定期督促检查并通报落实情况、强化年度绩效考核等措施,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业务知识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要求各行政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调整工作力量,指定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员或借助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助理等专业力量,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座谈、组织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庭审观摩等形式,面向全区行政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行政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自身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具体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146

  2149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146

  2100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97

  88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108

  16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71

  73

        2.网上申请数

  条

  10

  33

        3.信函申请数

  条

  27

  6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08

  16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0

  3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6

  16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条

  6

  9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86

  11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9

  12

  行政诉讼数

  件

  12

  14

  接受行政申诉数、举报数

  件

  0

  0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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