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101-2019-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19〕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4
湖里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4 10:25

  厦湖府〔2019〕1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722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721,传真:5722722,电子邮箱:xxgk@huli.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办法》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要求,湖里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下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湖府办〔2018〕52号),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2018年,共制作政府信息302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02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59条,不予公开信息1535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区直各部门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在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直接链接到厦门市权责清单系统,群众可直接查询各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以来,我区依法取消权责事项14项(含子项27项)、新增权责事项5项(含子项84项)、新增权责事项子项3项、调整权责事项名称1项,取消区级审批特殊环节12项。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134份,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113份。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区审改办及时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湖审改办〔2018〕7号),组织区直各相关单位完善工作方案及制定“两单两库一细则”。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财政信息公开文件的要求,区财政局按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现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关于湖里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湖里区2018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统计表》等预决算信息,并公开45个部门的预算及决算信息。其中,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区发改局于2018年3月19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公开2018年度湖里区重点项目名单,并每月按时公开项目进展情况,同时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备案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8年12月底前,公开项目批准结果124件、项目施工信息12件、项目竣工信息12件。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下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湖府办〔2018〕53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厦门市政府采购网、湖里区政府网上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审查信息、答疑纪要、变更信息、成交公告等招标信息;同时,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确保交易信息公正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区大宗政府采购项目及招投标项目统一纳入财政一体化系统处理,实现采购计划表网上跨部门申报、审批、统计,审核全程条理清晰透明。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下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厦湖府办〔2018〕51号),进一步推进扶贫脱贫、社会救助、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等领域信息公开。区民政局及时对外公布《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湖里区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的通知》、《湖里区民政局 湖里区财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通知》、《湖里区民政局 湖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湖里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全面提高惠民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按季度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临时救助户数及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次及资金、优抚安置等业务数据,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在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开展30多项专项整治和专项清查工作,包括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提升学校食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冷冻食品及食品冷库、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经营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网络订餐等专项整治;开展湖里区小作坊示范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等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65批次、核查处置情况48批次。湖里区环保局制定《厦门市湖里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湖环保〔2018〕12号)、《厦门市湖里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湖环保〔2018〕15号)等文件,规范相关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在湖里环保分局网站和湖里区门户网站“环境保护”栏目共计发布工作动态143篇,发布公示公告329件,其中行政处罚47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67件(包含自贸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备案登记、环评受理、拟审批意见、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等项目),排污费征收公告4批次,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168件,12369平台投诉处理情况公示14篇,通知公告29篇。

  3.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所有依申请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一网通办;二是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到96.3%,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20.6%;三是印发《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厦湖政管〔2018〕15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名称一致、数据同源等;四是印发《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优化提升更多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的通知》(厦湖政管〔2018〕19号),推动各审批服务部门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各类备案事项原则上一律实行无纸化全流程网上即办或纳入自助机办理。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一是印发《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厦湖政管〔2018〕15号),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名称一致、数据同源等;二是印发《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根据省经济信息中心的最新要求做好省网办事指南维护工作;三是印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办事窗口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厦湖府〔2018〕88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办事窗口管理的通知》(厦湖府办〔2018〕58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包括网上办事在内的办事服务标准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我区积极配合市信息中心,做好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且将湖里区门户网站迁移整合到市门户网站。截至目前,共有3个应用系统通过协同平台向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数据,分别为湖里区智慧审批平台、网格化平台和信用湖里平台。交互数据包括法人信息、户籍信息、社保就业信息、计生信息、医疗卫生信息、综治信息、电子证照库和信用信息等,数据涉及范围广,利用率高,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4.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印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办事窗口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厦湖府〔2018〕88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办事窗口管理的通知》(厦湖府办〔2018〕58号)等文件,建立日巡查、周抽查、分管领导带班、行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等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各级政务大厅服务水平。

  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7月19日,印发《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审批服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通知》(厦湖政管〔2018〕8号),组织部门落实综合窗口改革工作,通过梳理完善办事指南、重新配置区智慧审批综合平台各流程审批人员信息等措施,目前,除区市场监管局与市局保持一致设置分类窗口外,其他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25家部门均已实现综合窗口设置。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一是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在服务大厅设置导办台、自助上网区、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二是从群众办事需求出发,设置了免费自助复印、二维码办事指南墙等;三是进一步增强湖里区自助服务终端的服务功能,在对网络环境、模块设置进行排查整改后,通过与相关单位协调,终端已新增厦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信用查询、个人调档函、居住证办理、技能培训、厦门旅游等7项服务功能。

  5.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以来,区法制办已组织区直各部门按照“五个一律”原则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经对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已对67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予以取消,对105项未明确取消的证明材料暂时保留。

  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一是印发《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厦湖政管〔2018〕15号),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名称一致、数据同源等,并做好动态调整更新工作;二是不定期抽查各部门、街道、社区办事指南,共计发出针对办事指南的《湖里区行政服务质量整改通知单》57份,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印发《关于对福建省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准确度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按期完成省网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

  推动信息同源管理。一是区智慧审批平台已根据上级要求与福建政务服务网(原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同源;二是各审批服务部门的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均在厦门市权责清单系统部署办事指南,做到“应进必进”;三是印发《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厦湖政管〔2018〕15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办事指南自查真该整改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名称一致、数据同源等,并做好指南实施动态调整更新工作。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一是印发《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厦湖政管〔2018〕15号),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办事指南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名称一致、数据同源等,并做好指南实施动态调整更新工作;二是10月25日至31日对各相关单位的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办事指南部署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我区各部门共开设新媒体数量32个,其中官方微博5个,分别是“厦门湖里区”、“湖里区教育局教育科”、“厦门湖里普法在线”、“湖里卫计局”和“文明江头”;微信公众号26个,分属于17个部门(或街道),其中有18个微信公众号委托专业媒体公司运营,负责图文编排及日常维护管理。

  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目前,32个新媒体运行情况良好,均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并及时发布我区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权威信息,传递湖里好声音。

  7.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2018年1月1日厦门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正式上线以来,我区接入单位共63个。为保证12345便民服务平台顺畅运转,所有事项都能有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办理,避免推诿扯皮情况的出现,区信访联席办制定了《湖里区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湖里区联席办关于落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责任部门或兜底部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相关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兜底单位,确保群众反映的便民服务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回应。今年共接收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分流交办件8046件,其中便民件2306件,接收、联系、答复、反馈“四率”100%,群众满意率97.19%。今年以来,召开3次全区12345平台工作专题推进会,区领导、区信访联席办对9件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现场督办,联合区效能办进行了12345便民服务事项督查通报,并对1件存在慢作为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效能问责。

  8.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并落实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在内的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包括保密审查在内的全面审查,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发布合法、真实、权威、有效。如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时,均进行选择性的公开,隐去含有个人信息的部分,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9.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厦府办便函〔2017〕1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于2018年8月底前组织各部门、街道办制定《湖里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并于9月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该清单涉及政府采购、价格和收费、税收管理、房屋征收补偿、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医疗卫生、医疗卫生、社会救助、食品药品等领域的148项政务公开事项。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与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区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及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区政府所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小组,领导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等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要求,我区及时下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湖府办〔2018〕52号),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日常工作中,由区政务信息中心设置多名政务公开工作专员,分别与责任单位对接联系,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12月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现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通过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报送系统、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每天做好数据采集,每季度做好统计报送。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指导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确保内容全面、准确,并做好集中发布。三是健全完善网站、微信、微博、大屏幕等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由业务部门、区政务信息中心、区政府办层层把关,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四是编制《2018年湖里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资料》,梳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区各级政策性文件,印发给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参照执行。五是邀请法制部门的专家对全区各部门、街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有效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矛盾纠纷。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常态化监管与规范化管理。建立门户网站定期全面巡查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值班读网;每周登录网站监测系统下载查看错链报告和错别字报告,及时修复错链死链,甄别并修正错别字,确保网站链接准确、有效;每月开展对政府网站各个栏目内容的更新率和准确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更新到位。对巡查发现的栏目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及时联系信息来源单位进行更新更正。二是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将湖里区政府网站整体迁移到市级统一支撑的云平台,依托全市云平台安全保障技术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我区政府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增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22591条,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111条,区直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19条,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2018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1027条,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40条,区直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6条,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一是机构职能类信息203条,二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三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08条,四是行政许可类信息27条,五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10条,六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2条,七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31条,八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4条,九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公开栏、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等均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1.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群众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区直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直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状态。 

  2018年度,全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27条。在政府网站开展了39期领导在线访谈,解读涉及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与网民交流,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政府网站开展45个意见征集、42个网上调查活动并公布征集、调查结果。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情况

  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办事处等均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公报查阅处,供群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2018年,区图书馆、档案馆共接受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送交的政府信息(纸质版)1027条。

  3.政府公报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公报》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建议答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全年累计公开政府文件80份。《区政府公报》每两月编印1期,今年总共出版6期,累计印发3000份,赠阅范围覆盖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如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如区行政服务中心;基层单位,如街道、社区等;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等。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公报专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在政府公报纸质版印发时同步发布电子版。

  4.其它渠道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行政大楼电子大屏幕公开有关人事任免、捐款、扶贫赈灾等内容的政务信息159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将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每个部门每半年由一名主要领导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解读重大政策,及时传递权威信息。2018年以来,已对创意产业园招商工作、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保障性住房、经济运行情况、积分入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解读,共计通过领导在线访谈形式公开解读政策文件12件。

  2. 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如在拟制《关于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时,同步部署《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草拟《关于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工作的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落地时解读材料的一并发布。我区所有重要政策文件均按照要求,于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相关配套文件。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 2018年,累计公开当年发布的政策文件解读19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区网信办调整完善网情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流程图,拟制《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措施和流程。截至12月底,我区共收集网络信息近1000条,处置网络舆情163件,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咨询投诉”栏目,对网民的咨询投诉件及时处理并反馈,截至目前共收到326件咨询投诉件,已100%办结。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安排专人每天至少2次登陆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及时接收、办理和回复网民留言,截至目前我区政府网站共收到网友留言7条,已100%及时整改并按时办结回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建设等方面。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是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和区发改局。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全区受理5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52件,答复率100%。在52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16件,“同意部分公开”15件,“不予公开”2件,“其他类型答复”19件。“不予公开”的原因主要是为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区行政机关因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栏目更新慢、公开信息缺乏互动性等问题,另外,政务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也比较欠缺。

  (二)改进措施

  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规范信息公开审查,及时、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纠正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严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027

  2251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027

  2203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80

  96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52

  22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6

  89

  2.网上申请数

  条

  2

  35

  3.信函申请数

  条

  34

  9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52

  22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6

  4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15

  31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条

  2

  1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19

  13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12

  行政诉讼数

  件

  0

  14

  接受行政申诉数、举报数

  件

  0

  0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4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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